资源描述
木工棚安全管理制度
一、木工棚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防火标志。
二、木工棚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取暖。
三、木工棚内不得存放,超过一日的使用量木材,成品应当日运往指定地点。易燃废品(碎木、刨花、锯末等)要做到日产日清,活完料尽场地清。
四、木工棚内的机械必须安装平稳、固定,场地条件满足锯、刨料安全操作要求。
五、圆盘锯必须有防护罩、分料器,传动部位有罩、盖防护。
六、平刨有防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七、木工棚内的电源线路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随意拖地使用。
八、木工机械禁止安装倒顺开关。
九、木工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旧木料一定要经过检查,起出铁钉等金属后,方可上电锯。
十、非木工严禁动用电锯电刨。
十^一、工作完毕后离开木工棚时,要拉闸断电,并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直机关复兴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木工棚安全管理制度(二)
1. 工作场地严禁烟火。
2. 工作场地如需明火作业时,必须向保卫部门申报办理动火证,并采取防火措施,方可操作。
3. 木工房的电机应使用封闭式的,敞开式的应设防火护罩;电闸要安装闸箱,并经常消除灰尘;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喷漆工作间的电器设备必须防爆。
4. 木工房和工作地点的刨花、锯末、碎料及可燃物要每日清理一次,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油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及器皿、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要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工作场地存放的漆料和稀料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下班前要及时清理,妥善保管。
5.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及时注油,防止磨擦生热。
6. 经常检查电气线路,若有老化、绝缘不良等问题,要及时更换。
7. 砂轮要安装在无锯末、刨花和其他易燃物品的地方。
室内材料应放置整齐,留有通道;露天木料,应堆放成垛,垛间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并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设置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得挪用、圈占和压埋。
9. 下班后,认真检查场地,确定无任何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10. 对各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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