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考勤休假暂行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及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请假注意事项
员工因事必需要请假时,必需按照规定填写《请假单》。
请假1天以内必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请假1天〔含〕以上必需提前2天提出申请,不同意 请假和他人代请假。
如遇紧急状况无法到公司现场办理请假手续者,须事先 征求部门直属领导同意,并报人事部备案后才可执行。恢复正常工作后的当天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申请未通过批准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的200%,当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一律予以解聘处理。
请假3天〔不含〕以上的员工,必需妥善交接所负责工作于直属经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否则将予以降职、降薪处理。
在工作当中,因私请假2-5小时,扣除当天基本工资的相应比例,请假超过6小时,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3.7在工作当中,不得擅自离岗,未通过直属领导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未请假者,扣除当天基本工资10%,离岗2小时以上未请假者,扣除当天基本工资30%,离岗3小时以上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3.8员工因病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交接,特别原因无法及时办理手续者,应向直属领导申请病假,恢复上班当日须出示正规医院或正规门诊出具的病假单或入院证实,补办请假手续,病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未出具正规医院或正规门诊的病假证实者,休假期间工资按事假规定处理。
3.9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将给予3天内的丧假,超出时间按事假计算,原则上请假天数不得超过7天,请假程序按上述规定执行。
3.10入司满一年的员工,公司将给予5天的带薪年假,年假可用做抵扣事假及病假,当年未休满年假的员工,公司将按80元/天计发年假期间工资。
4、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部门负责人〔经理及总监〕批准后,再报人事部经理审批即可。
员工请假1天以上者,由部门负责人〔经理及总监〕批准后,报人事部经理确认,再报由总经理审批。
如遇部门负责人不在,可由部门经理代理人审批,经理事后补签。
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请假,由人事部经理审批,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执行。
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及时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归档,作为本月考勤依据。
5、打卡规定
5.1 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都应在前台打卡,上午打卡时间为8:30以前,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为18:00以后。
5.2员工每月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或未按时打卡者,须及时在前台登记时间、姓名、未打卡原因,未及时登记者,按登记时间计算迟到时间〔具体规定见5.4〕。
5.3因私原因未打卡者,每月累计超过4次,至第5次起,每次罚款10元。
5.4超过上班时间才到公司者,按迟到处理,同时也须登记。规定如下:
迟到5分钟以内〔含〕,不罚款;5-10分钟〔含〕,一般员工每次罚款10元,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每次罚款20元;10-30分钟〔含〕,一般员工每次罚款15元,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每次罚款30元。没请假或没获得直属领导批准者:30-60分钟〔含〕,扣除当天工资的30%;1-3小时〔含〕,扣除当天工资50%;3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5.5因公出差而者,须先在前台登记出差时间,如因出差导致无法打卡,回到公司后应及时在前台登记未打卡原因。
5.6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双方每次罚款50元,且通报批评。
5.7罚款金额按月累计,每月底由公司前台文员通知因迟到、旷工须做罚款处理的员工的当月出勤状况及累计罚款金额,如有争议可及时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6.本制度,自2012年08月01日开始执行。
人事行政部
2012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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