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 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检科。
5审查
质检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厂长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检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检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 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 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 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 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 3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检科负责向供方退货/索赔。
8登记
质检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9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检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检科进行变更。
10使用
10.1
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0o 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0. 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 1检定/校准
11.1质检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报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1.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检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1.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检科确定.
11.4质检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 1 . 5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检科归档。
12维护保养
12.1使用人员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正常维护保养。
12.2精密、贵重、大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应专人保管,专人维护保养.
13 停用
暂不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部门通知质检科贴停用标志。
14不合格处理
14. 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使用时有过载或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或隔离存放。
14.2对由于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存在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而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检查、追溯,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5修理
15.1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部门应报告质检科组织修理。
15. 2修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须经检定、校准或检查,证明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6降级
需降级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部门向质检科提出申请,经质检科同意,方可使用。
17报废
1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过多年使用或因事故损坏致使无法满足检定、校准要求而又无法修复者,由使用部门向质检科提出申请,经质检科同意,可给予报废。
17.2报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检科组织处理。
18技术档案
18. 1质检科建立并保存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技术档案.
18.2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名称;
(2) 制造厂名称、型号和编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3) 接受日期、启用日期、接受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
(4) 目前存放地点;
(5) 制造厂提供的资料或使用说明书;
(6 )历次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和调试报告;
(7 )设备的损坏、故障、改进或修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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