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为贫困地区6-24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 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 降低项目地区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 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 营养包发放率达到8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70% 以上。
2. 提高项目地区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 营养包的知晓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达到8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项目实施范围。覆盖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共832个县(市、区)。
(二)服务对象。6-24个月龄婴幼儿。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 庭6-24个月龄婴幼儿。
三、项目内容
(一)实施招标采购。省(区、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 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采购,确保营养包质量。鼓励 各省(区、市)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将营养包按需求量直接发 至县(市、区)或乡镇,减少营养包流通环节和调拨成本。
(二)免费发放营养包。新启动的项目县,项目启动时,为
6-18月龄婴幼儿每天提供1包营养包,至24月龄;项目实施期 间,满6月龄的婴儿即纳入发放对象,满24月龄的幼儿即停止 发放。己实施项目县发放对象为6-24月龄婴幼儿。
(三)开展咨询指导。向儿童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相关知识, 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辅食添加时间、原则、种类等科 学喂养知识,提高看护人营养包的知晓率和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详见附件)。告知看护人12月龄内辅食添加的重要性,以及辅 食添加种类包括乳类、谷类、蔬菜水果类、肉类、蛋类等,强调 正确添加辅食可有效降低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
四、工作程序
(一)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上年度项目地区活产数为基 础,综合考虑人流入流出等因素确定当年营养包需求量,集中 招标采购后按计划分配至各地区。
(二)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各县(市、区) 需求情况,将营养包按计划分配给各县(市、区)。
(三)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营养包发 放和咨询指导工作,开展管理督导,明确县级妇幼保健院、乡镇 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县级妇幼保健院承担辖区内 项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负责将营养包分发至各村卫生室,指导村 卫生室科学规范开展发放和看护人喂养咨询指导,并对村卫生室 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五)村医负责为本村6-24月龄婴幼儿发放营养包,开展 看护人喂养咨询指导,做好营养包发放人数、数量和看护人咨询
指导情况登记。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单位及职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项目 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工作规范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负责项目 的组织、协调、管理,组织国家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工作。省 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有关 经费,审定招标采购方案并全程监督招标过程,组织成立省级专 家技术指导组。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 目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项目管理、社 会宣传和动员、培训和督导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妇幼、财务、食 品等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2. 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健 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国家级项目 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承担全国 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培训和 督导,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各项目省(区、市)设省 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管理 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项目督导和培训。各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要 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社会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对贫 困地区婴幼儿营养状况给予关注和支持。
3. 各级专家技术指导组。国家级专家技术指导组为妇幼司决 策提供建议,协助制订项目技术方案,参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 督导检查,协助制订营养包招标采购要求,对项目省(区、市) 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省(区、市)参照国家级技术指导组的职 责制订省级技术指导组职责。
(二)开展质量监测和质量控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 加强营养包质量监测,做好项目实施效果评估。中国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负责国家级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和营养包质 量监测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项目要求开展本地区 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和营养包质量监测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项目省(区、市)要按照国家财政 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严格规范经费结算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
1. 村医负责营养包发放和看护人咨询指导信息的收集、整 理,按月上报。
2. 乡镇卫生院负责按月统计本辖区营养包发放和看护人咨 询指导信息并上报。
3. 县及县以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同级项目管理办 公室负责按月统计辖区营养包发放和看护人咨询指导信息,并逐 级上报。
4. 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每月20日前向国家级项目管理办公室 提交上月营养包发放和看护人咨询指导统计汇总信息。
六、项目绩效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定义
计算公式
1
国家级贫困
县覆盖率
(%)
项目地区统计年度内开展贫困地区儿 童营养改善项目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 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 县数量占该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
项目地区统计年度内开展贫困地区 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国家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 区贫困县数量/该地区国家扶贫开发
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县 总数的比例
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 区贫困县总数X1%
2
营养包发放 率(%)
项目地区统计时限内实际领取营养包 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占该地区应领 取营养包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的比 例
项目地区统计时限内实际领取营养 包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该地区应 领取营养包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 X1%
3
营养包有效
服用率(%)
调查前一周食用营养包数量24袋的 6-24月龄婴幼儿数量占被调查领取营 养包6-24月龄婴幼儿总数的比例
调查前一周食用营养包数量24袋的 6-24月龄婴幼儿数量/被调查领取营 养包6-24月龄婴幼儿总数X1%
4
看护人接受
咨询指导率
(%)
项目地区实际接受喂养咨询指导的看 护人数量占该地区实际领取营养包
6-24月龄婴幼儿数量的比例
项目地区实际接受喂养咨询指导的 看护人数量/该地区实际领取营养包 6-24月龄婴幼儿数量X1%
注:1个6-24月龄婴幼儿有1位或1位以上看护人接受喂养咨询指导,统计实际接受喂养 咨询指导的看护人数量时,均按1人计算。
七、项目绩效监控与评价
(一)妇幼司定期组织监督与评估,重点内容为项目管理、 实施情况及效果。
(二)各项目省(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组织督导 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 项目实施效果。
(三)项目实施地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对辖区内项目绩 效指标进行评估,绩效指标包括国家级贫困县覆盖率、营养包发 放率、营养包有效服用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
附件
辅食添加建议及营养包服用方法
月龄
6月龄
7~9月龄
10~12月龄
食物
性状
泥状食物
末状食物
碎状、丁块状、指状食 物
餐次
尝试,逐渐增加至1餐。
4〜5次奶,1〜2餐其它 食物。
2~3次奶,2~3餐其它 食物。
乳类
纯母乳、部分母乳或配 方奶;定时(3〜4小时) 哺乳,5〜6次/日,奶量 8〜10毫升/日;逐渐 减少夜间哺乳。
母乳、部分母乳或配方 奶;4〜5次/日,奶量 8毫升/日左右。
部分母乳或配方奶;约
2~3次/日,奶量
6〜8毫升/日。
谷类
选择强化铁的米粉,用
水或奶调配;开始少量
(1勺)尝试,逐渐增加
到每天1餐。
强化铁的米粉、稠粥或 面条,每日约30〜50 克。
软饭或面食,每日约 50〜75克。
蔬菜 水果类
开始尝试蔬菜泥(瓜类、 根茎类、豆荚类)1~2 勺,然后尝试水果泥1~2 勺,每日2次。
每日碎菜25〜50克,水 果20~30克。
每日碎菜50〜1克, 水果50克。
肉类
尝试添加
开始添加肉泥、肝泥、 动物血等动物性食品。
添加动物肝脏、动物 血、鱼虾、鸡鸭肉、红 肉(猪肉、牛肉、羊肉 等),每日25〜50克。
蛋类
暂不添加
开始添加蛋黄,每日自 1/4个逐渐增加至1个。
1个鸡蛋
喂养
技术
用勺喂食
可坐在高椅子上与 成人共进餐,开始学习 用手自我喂食。可让婴 儿手拿“条状”或“指 状”食物,学习咀嚼。
学习自己用勺进食;用 杯子喝奶;每日和成人 同桌进餐1~2次。
营养包 服用方 法
每天一袋,可以分2~3 次吃完,现吃现调。用 2~3小勺的温开水将营 养包调成泥状。
每天一袋。可单独调成 泥状食用,也可将营养 包加到温热的辅食(如 米粉、稠粥、肉泥)中 搅拌均匀后食用。
每天一袋。可单独调成 泥状食用,也可将营养 包加到温热的辅食(如 软饭、肉末粥)中搅拌 均匀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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