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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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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规章制度 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小学生诚信教育和信用管理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构筑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措施。依据《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管理处分暂行规定》、《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小学一至五年级学生的信用信息征集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小学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包括信用信息归集、评价标准、等级确定、分类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奖惩标准 第四条 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和活动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相应的信用加分: (一)在年级、校级各类体育、艺术、科技、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奖的,加1 -3分。 (二)获得年级、校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加2-3分; (三)在县、地、省、国家级体育、艺术、科技、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各类活动中获奖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 (四)获得县、地、省、国家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 (五)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关爱同学、帮助他人、勤俭节约、环境维护、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影响较大的,视情形加2-10分。 (六)学生联动家庭参与诚信建设,凡其父母获得村居、社区、镇街及以上各级政府奖励、张榜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分别给学生加5分、10分、15分。同一项目就高计分,不重复加分。 第五条 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或活动中,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扣减相应的信用分值: (一)经常说谎话欺骗家长、老师或他人,不尊重父母师长或他人,且不听劝告不改正的,扣2分; (二)不能自己完成班级值日等力所能及的事情,多次教育无效的,扣2分; (三)经常不完成学习任务或课后作业、照抄作业,或者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扣3分; (四)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不服从老师、干事或学生干部管理,扰乱课堂或宿舍秩序,多次教育无效的,扣3分; (五)乘坐校车、公交车时不能自觉排队,或在车内大声喧哗打闹,或在城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的,扣3分; (六)饮酒、吸烟、出入网吧、歌舞厅或参与赌博,且不听劝告的,视情形扣10-15分; (七)携带管制刀具、化学制剂、烟酒、低俗或淫秽书籍影像进校园,且不听劝告的,扣15分; (八)以大欺小、辱骂或欺凌他人,或故意挑起事端、打架斗殴或聚众斗殴的,扣20分; (九)有偷窃、诈骗、勒索等行为,或者结交社会不良人员,且不听规劝的,扣40分; (十)有其他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且不听劝告的,视情形扣2-40分。 第三章采集和认定 第六条学校要结合学校德育和思政工作,将诚信教育纳入日常管理的各方面,融合到教育教学的各环节,系统培养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和诚信品质。要持续广泛宣传诚信,让诚信意识入脑、入心,成为学生自觉行为。要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并激励学生积极动员监督父母和亲属,共建诚信家庭。 第七条学校成立学生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学生信用管理的机构建设、调度推进、检查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具体负责组织推进学生信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成立学生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任成员,负责制定学生信用管理细则和组织实施,为学校一至五年级学生建立信用档案,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九条学校要建立学生信用管理电子档案和档案审核管理制度。每月末,领导小组要逐个年级汇总学生信用信息,统一录入学生信用管理电子档案。 第十条学生失信、守信信息要通过报告书形式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学校要高度重视信用信息数据安全,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信用等级确定 第十二条学生信用管理体系信用信息级别评价采用百分制,实行动态评价。 (一)A+级为优秀级别,分值在1分及以上; (二)A级为良好级别,分值在85 — 99分; (三)B级为一般级别,分值在60—84分; (四)C级为帮扶级别,分值在59分以下。 第十三条信用信息分值由基本分和加分、减分构成, 基本分默认为1分。每学年为一个诚信管理评价计分周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学业发展档案。下个学年度重新按基本分1分和加分、减分,开展新一轮诚信管理评价。 第五章激励与惩戒 第十四条对拥有信用A级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 (一)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时,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及以上;获得A级以上的学生可以兑换校级礼仪之星,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于信用等级达到A+学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校报、校刊等方式进行宣传。对事迹突出者,在“文登教育网”或者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第十五条 对信用等级达不到A级的学生,给予警示提醒: (一)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学生,责成学校与家长联系,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 (二)对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级别的学生,除责成学校与家长联系外,由学校选派教师与其组成帮扶对子,督促其停止并改正失信行为,且不能参加各种评优活动奖励等。 第六章管理和保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并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和反馈。对经核实无误的失信行为,公示5个工作日后,录入学生信用管理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当事学生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其监护人向相关学校提交异议申请,学校需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回复,并说明理由,书面答复意见抄送学校德育处。异议处理期间,不影响失信行为记录的公示与处理。 第十八条信用信息有效期为一学年度,学生升级后,原信用记录自动失效,学校统一存档备查,信用评价等级记入当年学生学业发展报告。下个学年度重新开始信用管理评价。 第十九条对非主观恶意、影响范围有限,且尚未对社会造成实质危害的学生轻微失信行为,由各学校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及时改正,帮助学生重塑信用记录。 第二十条本意见由泽库小学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教师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奖加分等五个方面。 一、职业道德( 2分) (一)依法执教(20分)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凡在师生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散布有悖于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规定言论的扣5-10分。 2、自觉遵守教育法规和校规校纪。违背学校规章制度每例扣1分;越级信访、上访或参与集体上访,每有一次扣5分;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职业道德考核扣50分。 3、严格遵守微信QQ群等相关规定。违反微信QQ群等相关规定,在群中发布或转发与工作无关信息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每有一次扣2-5分。 4、积极参加教职个人信用积分(海贝分)相关活动。个人信用积分较低的,被上级通报批评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有一次扣2-5分。 5、违背学术诚信相关要求,在职称评审、论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职业道德扣50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1、爱校如家,自觉维护教育形象。因言行在师生中或社会上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2分。 2、专心从教,不搞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不举办有偿补习班,不参与或介绍学生参加校外补习班。违犯本条规定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3、认真参与值班,值班不能按学校要求出现空岗的扣4分,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较重后果的扣5 — 10分。 (三)热爱学生(20分) 1、私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摊销教辅用书,每有一例扣5 分。 2、不备课进课堂;学生课外作业严重超出市局规定的作业量;通过QQ群、微信群给家长布置作业,被上级通报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每有一例扣2分。 3、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如有违犯每次扣2分;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被通报的,职业道德考核扣50分。 4、由于教师原因或学生个人原因造成学生辍学的,相关教师没有积极做工作的每有一例扣相关人员1分。 (四)教书育人(20分) 1、自觉参加政治学习,注重师德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育人水平。不重视师德修养,无故不参加学习和活动的每例扣1分。 2、坚持经常性的家访制度,与家长搞好沟通,全方位了解学生,搞好共教共育,在电话回访中出现一例不满意,校级扣0・5分,区级扣1分。因个人原因家长对教职工工作不满,反映到上级行政部门或信访部门,每例扣3-5分。 3、不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的,每有一次扣当事人双方每人2分。 (五)为人师表(20分) 1、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在同事中散布不良言论、相互拆台、指责等,每例扣2分;辱骂、斗殴等,视情节轻重扣1 — —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职业道德考核扣50分。 2、衣着整洁得体,做到仪表美。语言规范,不说粗言野语,做到语言美。本条由学生评议,每有一次扣1分。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有一次扣10分。(指正常工作安排等,由学校决定)。 4、工作日不玩扑克、打麻将,严格遵守上级的禁酒令,中午不喝酒、不酒后驾驶;上课时间不接听电话,不抽烟,工作时间不网上聊天、玩游戏、购物、浏览股市行情、观看影视节目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违犯本条规定每次扣3分。 5、教师上课,特别是音体美课、科学课、综合实践课、劳动课等,必须符合该学科课的规律或操作规程,如违背操作规律或操作规程而出现事故,视情况扣1 -5分,并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追究有关教师责任。 (六)考勤(1分) 1、旷工每节课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超过40分钟视为旷工);一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2天、病假累计不超过3天的不减分,事假超过一天的每超一节扣0・1分,事假超过10天的,每超一节扣1分。病假每超一天扣 0.5分,病假超过10天的,每超一天扣1分;病假和住院只能以局里规定的三家医院(整骨、中心、市立医院)的证明为准,主任医护师签字。(注:因请假出现代课,分别在双方的工作量上加减)。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病需请护理假的,按病假进行计算。 2、凡学校组织考试、阅卷、开会、升旗仪式、党员外出活动、家访、家长会等重大活动请假,按每节0.5分计算;无故不参加的按旷工处理。 3、婚、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超假按事假处理。 4、学习驾车或考驾照,一律不准假。 5、请假可由超勤抵代。 6、超勤(双休日、节假日)由分管领导负责记录,以每周通报为准。 7、事假、病假、护理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8、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休假管理的通知》,病休假15天以上的,要有医院诊断证明,并上报、人社局审批。 二、业务能力(180分) 1、科研征文(20分):凡是本学年内在《文登教研》及以上刊物有发表或获奖的文章,此项就计满分20分;经过校内筛选向上推荐的计18分,经过校内筛选符合要求的 计16分,不合格(网上下载,字数不够、逾期不交等不符合要求的)此项计0分;原则上48周岁以上的自愿参加,不参加征文评选的计16分,自愿参加的根据前面评分方法计分。 2、小专题结题(40分):小专题顺利结题,主持人计40分,其他参与成员计38分。小专题不结题的,但能按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成员积极参加的,主持人计36分,其他成员计34分。小专题不能按要求准备材料,且不积极参加的,全体成员计0分。如有2个以上小专题结题,主持人加2分,其他成员加1分,不结题不加分。 3、教研方面(40分):能积极参与教研中心组织的学科优质课展示或主动承担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如校内听评课、学科组教研、学科组集体备课、视导期间听评课等大型教研活动)的,每参加一次计5分,满分40分,无故不参与的,每缺一次扣2分。不听从学校排,无故不参加,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计0分。 注:所有教职工不得以年龄为由拒绝参与学科教研方面的各项活动和材料准备。如有年龄限制将以中心下发的通知为准,并按16分计入个人考核。 4、业务比赛(40分):积极参与区级以上门组织的各种比赛,如优课、优质课、微课、理论考试、知识竞赛等,此项计满分。没有直接参与,但积极参与学科内各种比赛准 备活动的,此项计35分。不听从学校安排,无故不参加的,给学校做成不良影响的,计0分。 5、智慧教育云平台工作(40):能全部完成学校规定任务(按时上传威海智慧教育平台资源)的计40分,其余按完成情况分档计绩,分别计40,35,30分。不听从学校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计0分。 三、工作表现( 2分) (一)工作量(1分) 1、一线教师按上课数、备课数、批改、加班等合计计算周平均工作量。 具体考核方法:语、数的课后小测、课堂习题及双休作业批改量每周达到要求加5课时标准工作量,其它学科按语、数批改比例折算。检查时,每少1次从总工作量中减2课时工作量。3-5年级语文及双班数学正式作业、家庭作业的批改每周加5课时;1-2年级语文、数学正式作业、家庭作业及双班英语家庭作业的批改每周加3课时。) 注: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备一节课就视为1课时标准工作量。 2、班主任每周加6节标准工作量。教研组长每周加4节标准工作量,备课组长每周加3节工作量标准工作量。 注:班主任配合学校组织学生参与体质检测训练、非笔试训练、体育大课间组织等活动的按加班计算,早晨训练按 0.4节、课间操按0.6节,课外活动按1节计算工作量,以学校每周通报为准。 3、音体美校队训练根据学校训练记录确定实际加计节数。 注:早晨训练按0・5节、课间操按0・8节,课外活动按1节计算工作量;外出比赛每天按8节标准工作量计算,以学校每周通报为准。 4、无课教师的工作量:先由分管领导介绍学期工作内容和表现,再由学校办公会评议,插入一线教师工作量70%以后。注:不到年龄,因病等特殊因素得到照顾的人员工作量位于一线教师最低工作量。 5、临时安排代课的教师,按实际上课节数加计平均。 6、教师上课节数由学校安排,需要适时增减课时由教导处详细记录、平均核算到周,包括活动课。 7、每个人的工作量得分=70+ 30 *该教师学期每周平均工作量节数/学校周平均工作量最高节数 8、兼职教导处成员、政教处成员、党建成员工作量、材料员由任课工作量占40%和学校安排分担的日常工作占60%组成。学校安排分担的日常工作量计任课教师前三分之一的平均值。如个人任课工作量高于任课+分担处室工作的,以任课工作量计算个人成绩。 9、兼职校产总管理员工作量参考成员工作量计算方法。 图书管理员、电教、网络管理员、卫生室管理员每周加3课时标准工作量,其他管理员每周加1课时标准工作量。 10、退居二线的领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2年内要退休的老同志的工作量可取其他职工平均工作量(个人承担的工作量超过平均工作量的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二)教学常规(1分) 根据《文登区教师教学过程评定标准》制度考核细则。 1、听课(30分):凡是达到学校规定节数和要求记满分。 达不到要求的记20分,节数低于一半的得15分。注:青年教师(以上级规定的年龄为准)的听课数必须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的每缺少一节扣1分。 2、备课(40分):凡是遵循学校统一备课要求,按时完成并上交,计40分;达不到要求得35分,节数不足一半的得20分,不交者本项不得分。 3、上课(30分):凡是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优课、优质课、一师一优课、课程资源等教研方面比赛的,此项计25分。积极参加校内展示课,此项计20分。主动承担视导期间汇报课展示的,此项再得5分,不参加不得分。 四、工作成效( 4分) 1、教学成绩( 4分):一至五年级按班级人数扣除2%来计算成绩(四舍五入)。 (1)校内教学成绩计算( 3分) 校内比,满分3分。教师个人成绩(平均分)和本校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最高成绩比。即用个人班级的平均分「本校同年级同学科个人最高平均分x 3=个人成绩。 (2)伙伴校教学成绩计算(1分) 伙伴校比,满分1分。教师个人成绩(平均分)和四校同年级同学科的平均成绩(平均分)来比。用个人的平均分「四校同年级同学科的最高平均成绩(平均分)x1=个人成绩。 个人教学成绩=个人校内教学成绩+个人校外教学成绩。 2、音体美教师的质量检测成绩计算方法: (1)比赛成绩得分( 350分):音、体、美以每次各种比赛成绩(含笔试、非笔试、体质检测等)的位次计绩,与其他10所乡镇小学进行比较,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分成五档,1-2名为一档,计350分,3-4名为二档,计345分,5-6为三档,计340分,7-8名为四档,计335分,9-10名为五档,计330分。注:如学校组队代表文登参加地级或地级以上比赛,此项教学成绩计满分。 (2)个人奖罚得分(10分):体质检测、非笔试、视力摸排被抽测的班级成绩,以乡镇十家名次计算: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分,第四名奖4分,第五名奖2分,第六名扣2分,第七名扣4分;第八名扣6分;第九名扣8分;第十名扣10分。 (3)音体美教师成绩分别捆绑计算(60分)。按照音体美教师每学期参加区级或区级以上比赛成绩相加求平均数计算成绩,最后进行折算计绩。 3、无教学成绩的教师质量检测成绩计算方法: 通过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均在学期末进行,按照2: 6:2比例分三等,排出名次。教师民议:领导民议=4: 6,折算出占全体教师的名次。(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由校委会确定)。评议成绩最高不超过文化课教师成绩的前五分之二,民议成绩在前五分之二内的,取文化课教师成绩第五分之二名的下一名次的成绩。 4、中层领导干部质量检测成绩计算方法: (1)个人教学成绩按30%计算得分(120分):有教学成绩中层领导按教师质量成绩计算方法进行;无教学成绩的领导干部成绩按评议计绩,评议成绩最高不超过文化课教师成绩的前35%,民主评议成绩在前35%内的,取文化课教师成绩第35%名的下一名次的成绩。此项总分不超过120分。 (2)分管学科教学成绩按20%计算得分(80分):领导分管学科教学成绩取分管学科在伙伴校中的位次分+乡镇小学非笔试学科位次分进行折算计绩。此项总分不超过80分。 注:①分管学科在伙伴校中的位次赋分为:第一名,计80分;第二名,计75分;第三名,计70分;第四名,计 65分。②分管的非笔试学科位次赋分为:在教研中心的考核中位列乡镇10所小学1-3名的,此项得80分。位列4-5名,此项得75分;位列6-7名,此项得70分,位列8-10名,计65分。③如分管学科无文化课教学成绩,取所有领导的平均成绩。 (3)分管工作按50%计算得分( 2分):领导分管工作得分根据学校年终考核情况;领导按照学校分工,每有一项位于前3名的,此项得2分;4-7名,此项得215分。8-10分,此项得210分。若局里的排名在学校千分考核上交之后公布,则推移到下一学年兑现。此项总分不超过2分。 (4)奖加分(20分)。按照学科分工能够主动承担教研室各类学科竞赛、听评课、小专题、读书活动、伙伴校活动、优质课比赛等学科类活动并取得很好成绩的,以区教育主管部门通报为准,在个人教学成绩中给予满分不超过20分的奖加分。(注:领导个人教学成绩总分不超过420分) 五、奖加分 1、个人所获荣誉(上一年度或教师节获得的荣誉不计算),学校、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奖励按照校级2分、区级3分、市级4分、省级以上5分,其他部门的奖励和指导教师减1分(作文比赛优秀指导教师不计此规定内)。 2、科研成果、创新成果、公开课、优质课、一师一优课、微课、课程资源、工作经验被推广学习(正式会议交流) 等,不论获奖等级,按区级5分,地级6分,省级及以上7分进行奖加,同一节课不重复计绩,只记最高一次。校级公开课(包括视导期间的展示课)、工作经验交流等每次奖2分,每学期不超过4分。 3、发表或获奖的教学论文在一篇以内不奖分(在科研征文40分中已经包括在内)。超过一篇的区级及以上的均奖3分,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绩。 4、音体美比赛按照乡镇10家比较,第一到三名奖主教练6分,副教练奖3分;第四名奖主教练4分,副教练奖2分;第五名奖主教练2分,副教练奖1分。 5、科技节(创新大赛等)奖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比赛成绩,按区级5分,地级6分,省级及以上7分进行奖加。指导教师个人总奖加分不超过15分。 6、代表学校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质检测、视力抽查、各类知识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的,依次奖该班班主任3分、2分、1分。积极配合学校音体美工作,为学校音体美特长队积极输送人才确保学校音体美竞赛成绩位列前三名的,依次奖班主任3分、2分、1分。 7、体育教师将学生输送到县市级以上各级体校,经试训半年合格并录用且学籍办好,每有一人奖负责输送的体育教师0.5分。 8、严格控制辍学人数,以分班实际人数为准,分班后 每流失一名学生扣班主任1分。 9、学科教研组长依据考评要求原则上分两等,分别奖8、7分;备课组长根据备课组成绩,对比校第一名奖8分,第2名的奖7分,其余名次奖5分。校产总管理员5分。各类管理员按上级检查评价分两等(如果没有检查,按照平时使用率),一等加4分,二等加3分。办公室一类考核加4分、二类考核2分、三类考核1分。政教、教导、党务兼职成员奖加8分。 10、大课题主持人奖5分,其他成员每人奖3分(以大课题结题为准)。 11、中层领导干部奖加分:正职25分、副职23分。如在工作中出现师德、信访、廉政等重大失误,视情况扣5-10分。 12、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类比赛因弃权等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4分,本学科教师全体弃权的每人次扣除6分。 13、能积极参与上级及学校信用建设方面相关工作,个人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每人奖加3分。达不到A级的每人扣3分。 14、积极参加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布置的相关政治工作,每人奖3分。额外完成上级布置的相关政治工作,如等,每人完成1+1,奖5分;完成1+2,奖10分。如果不能按要求 完成相关政治任务的,如强国学习每有一次没有完成学习任务,被学校通报的扣1分,被上级通报的,每有一次扣2分。志愿者活动积分没有达到规定的,每少1个时长扣2分。 15、党员专项考核政策: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集体活动,并按时上交各种材料者,完成任务的加3分。主动参加各种比赛或日常表现突出者可以奖加1到2分。 16、非笔试考核政策:以乡镇十家名次计算: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9分,第三名奖6分,第四名奖4分,第五名奖2分,第六0分,第七名扣2分,第八名扣4分,第九名扣6分,第十名扣8分。 17、学科竞赛奖加分:学生在区级学科竞赛获奖的,每人次奖指导教师3分。 18、校园朗读者奖加分:根据比赛名次,奖励指导教师,获得乡镇前3名奖5分,第四名奖3分,第五名奖2分。 19、班主任职务奖加分:依据班级考核细则进行,全校班主任工作分为四档,分别计18、17、16、15分。在工作中出现师德、廉政、投诉、满意度过低等重大失误,视情况扣5-10分。 20、宣传报道(每学期宣传报道最高奖分10分): 版块一《文登大众》(新闻不低于2字,图片新闻除外)、文登电视台4篇; 版块二《威海日报》、威海电视台(威海新闻)、《大 众日报》、电视台(新闻)2篇。 版块三 威海教育网、《教育报》、教育厅网、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4篇。 版块一每篇加4分,版块二、三每篇加10分。教师邀请电视台记者到校拍摄播出的,文登电视台加4分,威海电视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加10分。 版块二、三完成1篇封顶10分;为鼓励老师积极性,同一学期,完成2篇的,可将多余10分转至本学年另一学期。 学校征集宣传稿件,如公众号等,被学校录用的每一篇奖加2分,每学期不超过4分。 宣传报道小组成员奖励办法:根据学校宣传报道的社会效果,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由分管领导介绍工作内容和表现,学校办公会评议确定得分。奖加3-6分。 21、中层领导分管工作获得区级荣誉的,分管领导加10分;能够很好完成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常规检查任务且成绩优秀的,分管领导加5分;在教育主管部门常规检查中存在问题且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分管领导扣5分;漠视上级下发的通知,在落实中存在等靠行为的,每有一次分管领导扣2分。出现师德、安全、信访、满意度等重大失误的,分管领导此项不得分。 注:奖加分每学期总分上限为60分,多于60分不再另 加分,低于50分的不折算。 六、其他 1、校级领导、财务组工作人员和达到规定年龄退居二线的领导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参考同类学校确定其名次。 2、休产假人员以本学年上一学期或后一学期考核名次为准。 3、借调到镇中心幼儿园的教师按幼儿园考核排队插入到小学40%以后。 4、不到年龄,因病等特殊因素得到照顾的人员考核成绩位于一线教师考核以后。 5、长休人员排名在最后。 6、教职工考核成绩最高计10分,教职工考核最高与最低之间差距不超过80分,若超过80分,按比例进行折算。 7、全体教职员工个人负责的工作位列后两名的,将自动失去本年度的评优资格,年度考核等级定为合格。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且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该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由于评估方案的修订造成不可预知的或因客观因素造成严重不合理现象,由学校领导提出调整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决议通过后,再做调整。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校委会职代会研究将临时作出补充决定。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 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 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 0 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和《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任务 (一)课程管理 1.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国家和省课程方案,开齐学科,开足课程,科学制定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得随意加快教学进度。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不少于1小时。 2. 严格按课表、课程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按课程计划和课时安排方案设置课程表,并通过宣传栏、QQ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公布、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和上课时间,调课需按要求填写调课记录,提前与学生说清楚,后部一定要补上。严禁实际执行与公示、教室张贴的课程表不符。 3. 规范课程开设场所。音乐课、美术课、书法课要在专用教室进行,体育课要在专用场地进行。科学实验课要在实验室进行,不以教师演示实验代替。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图书馆藏书和每年新购图书符合要求。建立实验室、专用教室等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使用利用效益。 (二)作业管理 4. 作业布置要求。教师要强化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规范家长在学生作业中督促、支持与鼓励作用,不能把教师分内之事转嫁给家长。学校和教师要严格执行“六个禁止”: 禁止通过短信、微信、QQ群等方式线上布置作业,不允许通过家委会等方式额外布置作业或让家长自愿出题等;禁止通过罚写罚抄作业或其它增加作业量的方式体罚学生;禁止不筛选、不分层地布置作业;禁止要求家长出题、下载打印作业或学习素材、安排学生家长代为批改作业,并进行错题分析、总结和反思;禁止布置超越学生实际能力、需家长代替包办的各类实践作业;禁止把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素质教育内容,安排给家长利用课外时间带领孩子完成相关作业。 5. 统筹控制作业总量。严格控制每日作业总量、作业科目和时间,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作业科目有语文和数学,每晚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双休日,中高年级作业总时间控制在3小时以内。 6. 作业时间认定标准。16开页面(3字),生字、词的书写,完成时间为30分钟;16开页面试题、练习题的完成时间为30分钟。 作业如果为印刷试卷,要求:楷体,字号不小于三号,行距不小于1.2倍行距,做题空档不小于题干宽度的1.5倍。 7. 建立作业监督制度。定期检查或抽查、统计和分析各年级作业完成的质量、总量及批改情况,每月检查通报不少于一次。在教室和校宣传栏显著位置公示作业布置要求和监督电话。 8. 创新课后作业模式。实行周三无作业日。 (三)教辅管理 9. 从严教材教辅管理。学生教辅用书的配备坚持“一科一辅,自愿购买”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严格落实教辅材料选用管理“一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在《目录》之外另行推荐、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以家委会名义变相推荐、征订《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四)作息管理 10.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早于7: 30,学校、老师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通过班主任联系德育处填写早到校申请表。(疫情期间实行错峰上放学) 11. 科学管理在校课余时间。严禁午休时间教授课程或要求学生在校自习。不得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下午放学后静校时间为20分钟。下午放学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小时。课后服务不得变成增时上课、统一辅导,可以写作业或进行自主阅读、特色社团活动、劳动实践、文体活动等。 12. 睡眠时间充足。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作息规律。做作业原则上不得超过8:30,如果学生确实难以完成,经家长签字确认,可以拒绝完成作业。同时,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教师要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调整作业量。 13. 加强学校监控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学校安排专人管理校园监控系统,确保设施正常使用,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五)考试评价管理 14.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内容。一二年级不进行笔纸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除有规定要求外,取消各种形式的统考、月考,取消周周练等变相考试形式。 15. 加强考试结果管理。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学校、班级不得张贴学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不得按照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班级、排座位、“贴标签” 16.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 (六)招生控辍管理 17. 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学校不得超计划招 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实行标准班额控制,小学不超过45人。 18. 自主选班、阳光分班。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师生分班方案,实行阳光分班。在家委会、社区代表、教师代表等相关人员现场参与监督下,现场匹配师生、公布结果。一年级新生入学不得举行分班考试。 19. 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禁空挂学籍和人籍分离。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制度,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月报告制度,实现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在校生巩固率1%。 (七)辅导管理 20. 严格执行国家节假日规定。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 21. 严禁学校参与校外补课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不得推荐、建议、要求学生进行校外或网上付费性学习。 (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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