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镇开展野生蘑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野生蘑菇逐渐进入生长旺盛期,为有效预防 广大群众误食有毒野生蘑菇而发生中毒事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 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野生蘑菇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 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提高广大群众对野生蘑菇危险性的认识,避免采 摘食用毒蘑菇事件的发生,杜绝自采、加工、食用野生蘑菇,防止毒 蘑菇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建立起有效应对野生鲜蘑菇中毒的防范体 系和长效机制,做到农贸市场及超市1%禁售、餐饮单位1%禁 用、广大群众普遍知晓,为食品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保障人民群众 的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食安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联合行动。
(一)各村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宣传警示工作,防止误采 误食野生毒蘑菇。一是要在5月10日前召开一次野生毒蘑菇防控会, 布署宣传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五员”的作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 育,把《通告》张贴到村委会 向广大群众宣传“不采、不买、不卖、 不食”野生蘑菇;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规范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信 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在辖区内的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 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有关要求,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突发事件,不得迟 报、瞒报、乱报;四是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保证一旦发生中毒事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展开救治,把危害降 低到最低限度。
(二)食安办要组织市场所、农技站、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专 项整治,加强对农贸市场、流动摊贩、零售交易、农村圩日、餐馆、 集体聚餐的巡查力度,严禁销售、加工野生蘑菇和其他来源不明的野 生食物,一旦发现,要坚决取缔和没收。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毒蘑菇 的严重危害,教育和引导群众不采、不购、不食野生蘑菇。防范误食 野生毒蘑菇的宣传海报、标语、资料要进学校(含托幼机构)、进市 场、进商场、进餐馆、进企业。
(三)卫生院要开展野生蘑菇中毒预防和急救常识宣传,提高人 民群众对野生蘑菇属性认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一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的 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发布食物中毒预警信息,督促卫生所若发现病人 食用野生蘑菇造成食源性疾病症状,通知所有食用人员到医院就诊, 没有条件开展救治的情况下及时转诊上级医疗部门;二是在发生食物 中毒事件时,要全力开展救治,及时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中毒事 件的防控和调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影响和危害。
(四)中、小学及幼儿园要组织开展野生蘑菇知识的普及,增强 广大师生防范误食野生蘑菇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一是充分发挥“小手 拉大手”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的作用,阐述毒蘑菇的危害,发起餐 桌抵制号召,调动孩子向家长宣传的力量,确保家庭不发生采食野生
蘑菇的行为;二是每学期开设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程且不少于2课 时。
(五)林业站要发挥护林员和巡山员作用,进山入林大力宣传野 生蘑菇安全知识。一是在野生蘑菇资源丰富,素有食用习惯的山区显 目位置,张贴标语或竖立警示牌等方式,宣传“不采摘、不收购、不 交易、不制作野生蘑菇”;二是充分调动林业系统的护林员和巡山员, 结合护林巡山工作对发现的野生蘑菇踪迹即时予以销毁,及时制止游 客、村民上山采摘野生蘑菇,将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负责宗教事务部门要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严禁自采、 加工、食用野生蘑菇,加强对庙会、宗教庙宇斋宴等集体聚餐活动的 备案、监管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X年4月18日开始至X年9月30日结束,分 三个阶段进行:
(一)广泛宣传阶段(4月18日至5月31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采取群发宣传短信、 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 等新媒体时时发布预警信息,普及防范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知识,大力 宣传食用野生鲜蘑菇的危害,提高群众对有毒野生蘑菇的识辨能力和 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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