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气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认真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修理设备工作前,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修理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修理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作业前
1、正确穿戴好劳作防护用品。
2、作业任务前依照工单和动火证上安全要求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3、作业前检查所有工机具、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第五条 作业中
1、使用小车正确运送氧气乙炔瓶,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
2、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不得小于10米,如采纳隔热措施,也不得小于5米。
3、焊接场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必须接近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焊接作业时,必必须做好有效隔离。
4、对动火部位靠近皮带、电缆四周的要用防燃物遮盖好,并采纳必要的防范措施
5、在密闭场所及通风不良场所进行焊接作业,必必须具有足够的照明和合格的通风。
6、禁止焊接有压容器、带压设备、密闭容器和带电设备。
7、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容器,必必须把残留物清理干净,并采纳通风措施,确认无残留物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操作时必必须敞开盖口。
8、在金属容器内焊接作业时,必必须保证容器内通风合格,设专人监护和使用安全电压照明灯。
9、在容器内交替使用电焊和气割操作时,割炬禁止在容器内存放。点燃割炬的操作应在容器外进行。
10、对机械设备进行电焊时,应将该设备的保护接零线暂时拆掉。
11、禁止将正在燃烧的焊炬、割炬随意放置。
12、禁止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进行气焊、气割作业。
13、高处作业遵照《高处作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作业后
1、焊接工作结束后,应确认工作场所无火源隐患。
2、工完场地请,及时恢复现场,不得遗留临边洞口等安全隐患。
3、动火证交给巡视人员进行监火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