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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教育学院学生劳动卫生检查办法
L教育学院学生劳作卫生检查处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强化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学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成才,以优良精神面貌迎接我校本科教学评估,依据学校有关精神,贯彻教育学院(教师...
为强化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学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成才,以优良精神面貌迎接我校本科教学评估,依据学校有关精神,贯彻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卫生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
目的贯彻环境育人的要求,使学生学习休息的场所能坚持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养成优良的卫生生活习惯,展现我院大学生优良的素养。
二、检查范围
1、教室卫生
2、学生宿舍卫生
3、卫生区卫生
三、检查标准、内容:
学校、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卫生管理条例所列卫生清扫标准要求为检查标准和内容。
四、检查的组织机构
各班推选劳卫委员等男女各1名学生干部,参加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组建社区委员会,由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分工,领导各小组检查。
五、检查时间、次数
在强化建设“讲卫生,倡文明,共建大学新秩序〞期间,保证天天至少检查一次,具体检查时间天天上午或下午由各小组确定。
六、具体检查方式、方法
1、依据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卫生管理条例、所定标准执行打分制。
2、执行检查人员签名制,每位检查员在自己所查结果上签名。
3、各检查员每个人的检查结果,由各检查小组长上交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统计结果,对检查人员个人具体打分状况,对外执行保密制。
4、执行先进奖励,末位缴纳卫生保证金制。
(1)每位检查员在检查中均按我院宿舍、教室数3%—8%评出特优宿舍、教室或较差教室、宿舍。具体数额:教室至少为1—2个;男生宿舍至少3—9个;女生宿舍为5—12个。
(2)较差教室通报该班班长、劳卫委员姓名、该天值日生须交纳卫生保证金:值日生为学生党员20元/人次,学生干部15元/人次,一般学生10元/人次;较差宿舍成员须缴纳卫生保证金:党员20元/人次、学生干部15元/人次、舍长15元/人次、值日生20元/人次、 一般成员10元/人次;较差责任个人20元/人次。
(3)较差或优秀教室、宿舍在检查单上须标明具体原因。
(4)教室、宿舍卫生在学校检查中成绩特别,受到表扬;教室、宿舍卫生整体水平全部达到院校要求,可免予通报免收卫生保证金。
5、执行一票否决制。
(1)凡被院校领导、检查组表扬或通报批评的,一律视为优秀或较差状况,接受奖励或处罚。
(2)教室、宿舍门、玻璃上贴纸,影响检查的,一律为较差状况。
(3)非休息时间(如上课、自习时间)检查时未叠被、卫生未清扫整理或无正当理由(伤病假除外)未起床的一律视为较差,个人缴纳保证金:党员20元/人次、学生干部15元/人次、一般学生10元/人次。
七、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由劳卫宿管部统计、公示、留存并写入诚信〔档案〕,作为量化考核及各班评先树优的依据。
(2)卫生保证金在接到缴纳通知的当日内必须主动交给各辅导员再转交学生办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先进。
(3)缴纳状况,下周公示。未及时缴纳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并通知家长前来交纳,家长代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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