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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房屋租赁问题,答消保委五问
本文文章是我协助顾问单位处理的一起客户到消保委投诉的事情,客户主要从事公寓租赁。以下是我写的对上海市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回复:
应贵委要求,xx特就陈X、C向贵委反映的关于公寓租赁必须要解除合约产生的纠纷一事回复如下:
一、主体有误
贵委寄与我司的《消费争议调查调解通知书》〔投诉编号:XXX〕主体有误,与陈X、杨Y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是我司XX,而非YY,特此说明。
二、基本事实
2017年4月8日,我司与陈X〔以下简称“租客〞〕签订3C20房间的《社区租赁合同》、《租赁定金合同》等系列合同,约定房租1600元/月,家电200元/月,物业费160元/月,网费100元/月,押金分为履约确保金和资产确保金共计3200元。
2017年4月14日,租客办理入住手续。4月16日晚,租客反映房间味道大、没有网络、没有空调等问题;4月17日,门店运营店长就租客反映的问题和其深入沟通时,租客提出退租;4月18日,公司负责人进一步与租客沟通,并为租客提出两条解决方案:j租客办理退房手续,公司退还租客首付款5260中的首月房租2060〔入住几天的房租减免〕以及资产确保金1600,依据合同扣除1600元履约确保金;k退还租客所有钱款,租客换房至其他房间签署新的合同并且享有半个月免租期。当天,沟通状况非常优良,租客对我们的处理方案也很满意,表示对两个方案会斟酌选择其中之一。4月21日,租客陈X与杨Y来门店,并且现场表示接受公司提出的第一个方案,门店工作人员协助其办理了退租手续并且租客签字确认。
三、我司回复看法
就租客反映房间味道大、没有网络、没有空调等问题,特作如下回复:
〔一〕网络问题:租客入住后网络是可以满足正常使用的,并且公司已向其表示待工程结束后网络信号将会进一步提升。
〔二〕空调问题:租客入住后确实未配备空调,但4月17日时〔入住3天后〕我们已向租客表示空调将于三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后租客退租时,我们也未向租客收取入住期间的房租。
〔三〕房间味道:我司与租客建立租赁关系之前,租客曾对房屋进行实地视察,假设房间味道确实较大影响居住,租客不可能看房后当天签约。可见,租赁关系的形成是建立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
〔四〕过敏状况:一方面,据租客杨Y描述,租客陈X属于易过敏体质,曾经由于亲吻引起过敏反应并且长达半月,其亦表示租客陈X过敏事宜是由不确定原因引起。因此,租客陈X过敏多半是由于其特别体质,而非我司公寓房间问题,这点可从同住人杨Y身体状况优良探知。另一方面,我司公寓的制定是适宜大众居住的,在租客陈X由于其特别体质过敏的状况下,我司不可能对此承当责任。
〔五〕扣除履约确保金:无论租客入住时并未向公寓管理人告知其特别体质的状况,在租客反映问题后,我司仍积极处理,多方面体谅租客,为其提供了两种解决方案。后租客经过合计决定退租,我司亦按约定将相应钱款退与租客。因此,我司的处理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
四、承诺与确保
我司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租房环境,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经营过程中也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信遵守法律经营,出现问题决不回避推诿。虽然此事并非由于我司原因引起,但关于本次事件,我司会以积极的态度认真解决,强化与客户的沟通,争取更好地服务客户。为此,我司特此回复,请求贵委依法处理。
另随本次状况说明附上出租房间3C20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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