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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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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 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 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 除的隐患。 第三条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 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 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 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 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 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 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 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 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 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 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 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 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 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 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 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 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 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 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 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 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 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 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 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 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 第一节一般规定 1. 工程项目部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 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工程项目部应针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 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 的生活设施问题,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项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计划、编制项目安康目标及管理方案。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4. 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评价安全 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5. 在进行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 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二节封闭管理 1. 执行集团公司《VI形象手册》的有关要求. 2. 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 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质材料, 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 施工现场进出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 夜间要保证亮起来。 4. 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 班。 5. 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 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七牌: 1)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纪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两图: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6.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7. 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 安全标志牌。 第三节施工场地 1, 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 制程序》,对施工扬尘、废水、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进行有效控制。 2, 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皿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 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 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地面硬化,保证平整 坚实,无浮土,不积水。 3, 施工现场宜有循环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施 工现场门处,应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保证不带泥上路。 4, 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 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 排水系统。 第四节材料堆放 1. 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 规格、整齐、稳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应符合表4.4. 1的规定。 料堆置高度表 材料名称 堆高限度(m) 说明 钢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钢筋(盘筋) 1 铸铁管 1. 2 露天堆置。在两排管中间应加垫,侧边设立柱,以防滚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横木。 水呢 1.5 库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垫空板架上。 砌块 1.5 露天堆置 耐火砖 1.8 棚内堆置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横卧 袋装材料 1. 5 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 2. 施工现场堆放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挂定型化的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 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3. 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 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规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场清,因 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 4. 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 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堆放整齐。 5. 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 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节临时设施 1. 施工现场应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 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 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 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 产品合格证。 4.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 因场地狭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 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 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各类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 6. 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 7. 施工现场的宿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墙面应刷白,室内和门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不低 于水泥砂浆标准的其它材料硬化。 2)应坚固、美观、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3)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 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 积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齐。 4)宿舍内应有卫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 施。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宿舍用电必须安全。灯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时采用安全电压。 8. 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 灶台镶贴瓷砖。市区内工程大灶必须使用燃气、燃油灶具。设置隔油池及设污水 排放设施,并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每天应对餐具 进行消毒。 4)食堂距厕所、垃圾场所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少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 措施。 5)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9. 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应抹水泥砂浆,便池镶贴瓷砖。 2)设纱窗、纱门,门醒目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 3)高层建筑应隔层设置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10. 有人员住宿的施工现场宜设立满足职工洗浴的淋浴室。 11. 施工现场应设饮水处,保证职工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12 .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地吸烟。 1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 并及时清运。 第六节现场防火 1. 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 工作程序》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 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处 设置明显标志,在集团公司各级编制的应急预案中体现有关消防方面的内容。 3. 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并 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4. 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 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七节保健急救 1. 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应急准备 与响应控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 2. 大型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 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施工现场均应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 的急救人员。 3. 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 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每天进行人员清 点。 4. 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 第八节综合治理 1. 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建立职工活动室,并加强管理,保证职工的学习和娱 乐。 2. 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 施。 3. 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的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4. 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工艺采取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 进行监测,填写记录.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由当地市环保部门批 准。 5.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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