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电安全培训管理办法
机电安全培训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提高机电工素质,增强机电技术力量,使机电工能够单独上岗操作,能够进行设备检修和故障处理,保证各系统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内容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
为了提高机电工素质,增强机电技术力量,使机电工能够单独上岗操作,能够进行设备检修和故障处理保证各系统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
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
二、形式: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三、范围
井下各掘进队、综采队、井下运行单位、地面运行单位、机电队、后勤服务中心等。
四、要求:
1、机电管理部对机电基础知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机电安全等相关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培训。
2、各单位必须有机电技术人员负责机电培训工作,并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机电负责人每季度将制定本单位机电培训计划,并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4、各单位严格按机电管理部和本单位的机电培训计划进行。
5、在进行培训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培训效果,努力使每一名受训人员都掌握培训内容,提高个人素质。
6、各单位正职领导要高度重视机电培训工作,积极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7、各单位负责的机电培训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每次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出一个高素质的机电队伍。
8、各单位的机电培训要集针对性,效果性、实用性相结合进行培训。
五、考核
1、未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的,扣机电培训负责人1元。
2、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的 扣责任单位5元。
3、在培训过程中,没有培训教案、培训记录不全等,扣机电培训责任人1元。
4、各单位不重视机电培训工作的扣单位正职1元。
篇2: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矿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设备领取发放制度》、《防爆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回收设备的检修移交程序
(一)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设备库,经机电管理部相关井上下相应的管理验收人员验收后,由设备库库管员开据收到证。按设备验收情况,根据设备丢失损坏考核条例开出罚款单。
二)设备库库管员在收到回收设备后,与相关人员共同将待修设备移交检修单位进行检修,三方在《设备、配件检修任务单》上签字认可,设备库保管存根,另一联由检修单位保管。
三)检修单位检修完好的设备,通知防爆检查组验收,其验收人员必须按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把关,并填写《设备、配件验收单》签字认可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库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保管验收单存根。
四)所有交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配件,由机电管理部全程跟踪负责和落实考核。
五)外委设备或机电配件执行《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三、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
(一)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分别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相关台帐,并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有关记录和相关数据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三)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损坏3个的必须进行更换。
(四)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
底矸增厚等,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设备现象。
五)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六)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七)水冷却设备,必须做到开机前先开水,严禁无水或水压不够开机运行。
八)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设备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回收入库,若不能回收入库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管理部,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妥善存放。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示,不得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
三)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
四)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证不被水淹,上面无淋头水。
五)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六)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必须在三天内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和周转,时间以换发新设备日期开始。
五、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元/台次;
(二)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单位5元/台次,并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1元。
三)安装或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元/台次。
四)因生产急需晚上或星期天无法办手续,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单位5元/台次。
(五)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同意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六)设备、配件领用和回收料单上、收到证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人员和使用单位各30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
七)在料单上乱写乱画的每张料单扣领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写料单的扣领用人50元。
八)领用开关拆套当配件使用的扣责任单位2元/台次,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井上库房存放开关和井下私自备用开关的扣责任单位1元/台次。
九)使用单位乱领取设备的扣单位1元/台次,欺骗签字人员,私自下井的设备扣单位2元/台次。
(十)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元/次,并株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1元。
(十一)在设备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单位2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十二)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2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5元/次。
(十三)水冷却设备无水开机运行扣1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机电管理部核对所领设备配件,迟一天扣单位对帐人员1元/次。
(十五)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1元/天。
(十六)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单位1元/台次,
(十七)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单位5元/台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未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的责任单位扣5元/台次。
六、设备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一)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单位。
以下是人为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50元以下的按90%处罚责任单位。
2、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1元以下的按70%处罚责任单位。
3、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2元以下的按50%处罚责任单位。
4、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2元及以上的按30%处罚责任单位。
5、损坏报废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按原价的1%处罚责任单位。
6、低值易耗钻机等专用工具类使用不够一年报废的按原价的80%处罚责任单位,一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钻机在二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
二)40T刮板机
1、使用单位弄虚作假多领取40T大链和溜槽每次扣责任单位2元。
2、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链码放不整齐,溜槽好坏未分开码放每次扣责任单位1元,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
3、使用单位丢失40T大链和溜槽按原价的1%处罚包括马蹄、刮板等)。
4、溜槽损坏每节扣责任单位1元指非正常磨损的)造成报废的扣责任单位2元/节。
三)胶带
1、违反新胶带使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元,造成新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的1%处罚。
2、违反百米胶带拆缩规定的扣单位负责人1元,造成报废的胶带按原价的1%处罚责任单位。
3、未申报、同意在井下乱割未报废胶带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价1%处罚使用单位。
4、胶带运输机中间部少加一组防跑偏托辊扣30元/组,加装的跑偏托辊超规定或跑偏托辊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处。
5、巷道使用的1米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毫米,(8mm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780mm、750mm、7mm),分别按每米胶带原价的5%、10%、15%处罚责任单位。
6、盘区固定皮带机使用的新胶带,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胶带不能使用而更换胶带时,按每米原值的20%处罚责任单位。
7、折带、跑偏造成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1%处罚责任单位。
8、丢失胶带按原价1%处罚责任单位。
9、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扯带的按新皮带原价50% 80%进行考核。
篇3:机电设备、配件更新与报废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做好机电设备、配件的更新及报废工作,特制定本
一、更新改造:
1、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机电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负责。
2、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每年八月底前报计财部。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各使用设备单位要向机电管理部申报下年度设备需要计划和有关的设备改造计划。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3、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机电副矿长必须召集机电管理部、计财部等一起会审后才能定稿。
4、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管理部要协助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做好招标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5、更新改造的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复。
6、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
7、机电管理部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如果由于更新改造不及时而影响全矿生产的衔接,要追究机电管理部的责任。
二、封存与报废:
1、设备的封存和报废由机电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每年从六月份开始机电管理部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设备进行清查,调查研究设备的使用情况,有必要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最后拟定出年度报废计划,报废计划要在9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
3、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要组织有关单位及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
4、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进行。
5、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副矿长或机电管理部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室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集团公司,待集团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6、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
7、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
8、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所有报计划时间如集团公司要求时间有变动,则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篇4: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为了方便机电设备、配件的外委检修,特制定本
一、机电管理部负责成套设备和机电材料的回收,并安排检修事宜。
二、外委检修应遵循我矿的有关规定。
三、为便于管理和检修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检修工作应优先考虑金鼎煤机厂、矿指定的修理厂。机电管理部负责开据修理委派单。
四、当以上单位检修任务已饱和,或因生产急需、检修难度较大的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可安排出矿进行外委检修,但应办理相应的出矿审批手续,逐级批准后,方可出矿进行检修。
五、根据各检修单位的综合实力,建立《合格修理厂家名册》,当需出矿外委修理时,优先考虑名册上的厂家。
六、对于专用设备、专用配件的修理,若其他厂家修理不了时,应返回原厂进行修理。
七、外委检修设备、配件及机电材料,坚持”谁外委,谁负责”的原则。外委以前必须对设备、配件及材料的损坏情况,短缺件情况作详细的记录,以便作为日后结算的原始依据。
八、要求检修单位必须要有详细的检修记录和修理预算。若检修过程中,需要更换价值较高的配件,应及时通知机电管理部,或进行拍照,以便于认定。
九、检修完毕,机电管理部要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十、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检修前的原始记录,检修单位的检修记录对修理预算进行初审,初审后再逐级审批,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十一、机电管理部要对检修情况登记造册每月月底汇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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