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能力,保证我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最大限度的减少人身、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此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区域内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二)职责
1. 公司总经理负责提供应急准备与响应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协调各部门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的配合。
2. 生产技术处长负责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3. 生产技术处负责确定公司区域内紧急部位和场所,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评审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及监督实施和警戒、治安保卫、人员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4. 行政人事处负责车辆调度、人员抢救。
5. 保全处、二大分厂负责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设备、工具准备和抢修。
6. 二大分厂负责紧急情况发生时的设备、人员和财
产的抢救。
7. 供应处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提供。
8. 其它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潜在的紧急部位和场所进行日常监控,对责任区内的应急响应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负责紧急情况出现后设施设备的修复和人员抢救。
(三)细则
1. 按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对象,主要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包括:
1.1意外情况下,可能的突发性粉尘污染排放事故、煤磨爆炸、火灾事故等;
1.2在煤堆场、煤磨等处作业,存在火灾事故隐患爆炸及其它火灾事故;
1.3油类、各种危险品化学、易燃易爆品可能对环境及人员的危害,包括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
1.4质量控制检验等环节对部分有毒品的使用,存在对环境、健康安全的危害;
1.5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坍塌、山体滑坡、山洪及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导致严重人身伤亡的事故;
1.6公共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职业病、余热锅炉、各类气瓶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
1.7重大设备事故;
1.8重伤、死亡等紧急事件;
1.9其它对环境、人员、设备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2. 应急响应指挥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2.1指挥组:
2.2救护组: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受伤人员的输送及抢救工作。
2.3信息发布组:负责作好应急响应期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员工和其他相关方通报各项紧急情况。
2.4警戒组:负责维护现场秩序。
2.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设施的及时调配,保证应急需要。
2.6财产抢救组:负责应急现场的人员、设备、财产的抢救。
3. 应急响应设施的配备:
3.1应急响应设施种类包括事故报警、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各项消防灭火、人员急救、泄露预防设施等;
3.2应急响应设施配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配备;
3.3采购的应急响应设施的产品,厂家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监证;
3.4应急响应设施安装厂商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安装资质;
3.5各项应急响应设施均由生产技术处最后验收确
认并定期审计和检查;
3.6各部门对责任区内的应急响应设施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应急响应设施的完好和有效。
4. 紧急事故的预防
4.1供应处应委托专业厂家每年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修,对日常使用的灭火器要及时维修更换。
4.2相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紧急状况如火灾、爆炸、生产、粉尘异常超标排放等方面的应急响应方案。
4.3应急响应指挥中心成员应了解紧急事故的各项处理措施,熟知各项应急响应处理程序;中心成员的职务、联络方式应加以明确。
4.4生产技术处对有关应急响应处理设施应详细列表,标明所在位置、保管部门、联络电话等。
4.5可行时,公司根据应急方案的特点组织演练。
5. 紧急事故报告程序
5.1紧急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中控值班室报告,在场的最高主管负责指挥现场人员进行抢救同时向应急响应指挥中心报告,应急响应指挥中心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如果现场局面难以控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请求支援。
5.2各部门在接到紧急事故报告时,应立即派员赶
赴现场,根据紧急事故情况,由在场最高主管通知其他部门配合。
5.3应急响应措施处理程序
1)立即通知中控值班室和本部门领导。
2)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进行初期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势,避免紧急事故扩大。
3)中控室值班人员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上级领导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
5.4善后处理
6. 紧急事故发生后的评审
6.1紧急事故处理完毕,生产技术处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对事故导致的影响和后果予以评价。
6.2调查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有处理意见,调查要形成报告,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6.3必要时由总经理召集专项管理评审会议,对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文件应该及时修订,必要时进行验证演习。以便有效防止紧急事故再次发生或发生时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7. 培训和演习
7.1各有关部门应有计划地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
识和技能培训,就培训内容包括:应急培训,终止工作,区域隔离的流程和位置,撤离演习,急救演习,逃离演习,响应时间演习,模拟演习,灭火演习,其他演习。使相关员工熟知遇到紧急事故时所应采取的措施及使用的设施。可行时,应安排紧急应变演习,以便对相关人员掌握应急情况及措施进行检验、考核,培训、演习、考核要有记录。
7.2当对有关程序、作业指导书进行修订后,相应人员应重新教育、培训。
8. 应急预案的编写与评审
8.1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所有应急预案与响应工作的业务指导。
8.2生产技术处负责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写,各关部门负责专项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写。
8.3正常情况生产技术处每年对公司的应急预案适用性进行评审,发生事故时视情况进行及时评审并进行必要修订。
8.4应急预案编写完成,由生产技术处组织公司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和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必要时邀请安全专家及市主管安全单位参加。
8.5评审应从以下方面考虑:紧急情况响应和应急演习的结果,外部应急经验,设备、设施或流程的变化情况。
8.6生产技术处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模拟应急演习,参加应急演习的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演习。
8.7应急演习结束后生产技术处要进行总结。主要查看以下方面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
8.8演习结束后,生产技术处要依据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8.9生产技术处要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及时发放给相关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8.10应急预案根据应急事件的危险性进行分级,适度保密。
(四)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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