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工程交接管理方案
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社区工程交接管理方案。
接管必备资料如下
1. 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涉及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楼、面积、装修标准、开竣工日期等;
2. 设备清单,涉及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产地、重要性能、单价及随机工具、备品备件等;
3. 工程项目竣工图;
4. 材料、建筑构件、外协件、各种设备、检测仪器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和验收记录,预制作的荷载实验记录、自动控制仪表的调试记录;
5. 隐蔽工作验收记录;
6. 土建施工记录,涉及地基解决记录、结构安装较正记录、预应力构件施工记录等;
7.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如管道系统的试压、试漏检查记录,卫生、电气、通风、供水、消防灭火、防暴报警、摄像监控等工程的检查和实验记录;
8. 建筑物的沉降、变形、防震、防爆、绝缘、隔音、隔热等指标的测试记录,重要钢骨结构焊缝探伤检查记录;
9.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解决记录。
10. 图纸会审记录,设施变更告知和技术核定单;
11. 关于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注意事项说明;
12. 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其它重要技术决定和文献;
13. 所有工程项目通过国家部门验收或技术鉴定的证明或证书,如水、电、电梯、高低压配电房等。
以上资料将作为物业公司接管移交并管理社区之基本资料,并需永久保存,以保障设施设备能得到切实之维护及保养。
物业验收移交程序
根据各项目的施工进度和业主入住的情况不同,房开方可视需要规定管理公司对其物业的部分楼层建筑装修、设备和系统进行验收接管,但项目的最终移交是在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房开方验收基础上以物业管理公司验收通过为准。
一、物业验收条件
物业要验收移交,必须满足以下首要条件:
1. 提供被验收物业的竣工图(若尚未完毕峻工图,必须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具体的设计修改说明);
2. 提供被验收的设备、系统的操作说明、保养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3. 提供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署承包(供应)协议中有关技术条款;
4. 出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证明;
5. 提供承包商、厂商及供应商的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资料;
6. 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介绍和培训;
7. 提供所有测试、检查和分析报告;
8. 清洁被验收的场地、设备和机房。
二、拒绝验收
对以下情况,物业公司有权拒绝验收接管物业:
1. 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2. 未能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
3. 工地与交付物业不能有效隔离;
4. 机房不能完全独立封闭;
5. 其他也许危及设备正常运营和入住人身安全的物业。
三、缺陷整改
对在验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涉及工程未完事项、工程缺陷及由于成品未能有效保护引起的受损等情况,管理公司将会做具体的缺陷记录,以供房开方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进行整改,对不能进行整改的缺陷进行补偿交涉。对问题比较严重,则向房开方建议暂缓验收,待整改完毕后重新验收。
四、试运营
若部分设备或整个系统尚未通过最终的验收,但由于业主入住需要必须启动运营某些设备或系统,物业公司一般仅做实物验收,并严格按房开方的书面指令进行管理和操作,在此期间,技术上仍由承包商(供应商)把关,若发生任何问题或意外,除物业公司人为因素外,责任由房开方及其承包商负责,对于重要设备或机房有必要签定临时试运营协议,清楚列明有关各方责任。
五、验收通过
被验收物业完好,设备及系统运营情况正常,所有指标均达成协议约定的规定,场地、设备和机房均清洁干净,经有关各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房开方应督促承包商(或供应商)移交所有的钥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正式交由物业公司接受管理。
六、保修期
按正常情况,物业整体验收结束,正式进入保修期,但物业验收往往是一段相称长的过程,在此期间,有些设备也许会因先期投入运营或其他因素已经进入保修期,故需要房开方与其承包商、供应商协议约定整个项目的保修期起始日期,书面告知物业公司。
竣工验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在物业验收接管前,房开方/业主须提供有关物业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竣工图,分类立卷,在验收时交物业公司归档保存,若验收时尚未完毕竣工图,必须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具体的设计修改说明,竣工图最迟必须在免费保修期开始后的六个星期内呈交。
物业管理公司将参考这些技术资料对物业的设施进行验收管理、运营、维护和保养,一般需
要递交以下技术资料,但不限于此列:
一、土建、装修需要的资料
1. 建筑、装修等设计说明;
2. 总平面图、建筑和结构图;
3. 装修图(涉及所有天花、地面、墙面、门窗及幕墙等材料表);
4. 质监站、规划局、消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报告;
5. 土建、装修、建材和五金等供应商及厂商资料;
6. 房屋面积测量报告;
7. 物业沉降测试报告;
8. 防水工程的盛水实验报告;
9. 隐蔽工程验收鉴证。
二、弱电系统需要的资料
1. 各弱电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防盗监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
电话和宽带综合布线系统、车库自动化管理系统等);
2. 各弱电系统图、平面图;
3. 弱电系统设备明细表、承包商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4. 国家消防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
5. 设备原理图、使用说明等。
三、电气系统需要的资料
1. 高压、低压和变配电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2. 所有电气系统图、平面图、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及说明;
3. 电气设备明细表、承包商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4. 供电局验收报告;
5. 各种用电设备调试、测试报告;
6. 避雷装置系统图、平面图、测试报告、防雷办验收报告。
四、给排水需要的资料
1. 喷淋、消火栓水系统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
2. 消防水、给水、排水系统图、平面图及电气控制图;
3. 消防喷淋、消火栓、给排水系统设备明细表、承包商资料及产品合格证;
4. 消防局验收批文,卫生防疫站、自来水公司等政府职能部门验收报告;
5. 消防水系统试压、调试及验测报告;
6. 污水解决系统竣工图纸,卫生防疫站验收批文;
7. 蓄水池、水箱水质检测报告。
七、电梯验收提交资料
电梯正式验收移交前,施工单位需递交以下资料,以便使物业管理公司技术人员尽快掌握电
梯的操作及紧急事故解决,以下为电梯移交时必须提供的资料,但不限于此:
1. 特检所的电梯验收检查报告;
2. 电梯操作培训手册;
3. 电梯技术规格说明书;
4. 电梯出厂合格证及产地来源证;
5. 电梯装箱清单;
6. 电梯管理与使用手册;
7. 电梯一般安装标准;
8. 电梯操作说明书;
9. 电梯维修保养手册;
10. 电梯安装图纸;
11. 电梯机械及电气控制图纸;
12. 电梯备品备件清单;
13. 电梯承包商竣工调试及自查记录;
14. 电梯应急维修电话;
15. 电梯供应商和安装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等资料。
八、其他需要的资料
房开方、承包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竣工验收应提供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
承包单位在物业移交前,须递交设备/系统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以保
证物业管理公司操作人员能尽快掌握验收设备/系统的操作和管理,一般有以下规定:
1. 承包单位须在设备/系统验收前一个月递交手册,以便物业管理公司的操作人员有时间了解该验收设备/系统的基本情况。
2. 手册内所有内容应以中文编印,文字、插图和表格等效果清楚。
3. 每一系统应独立成册,以减少每册的厚度,不同内容或章节应以塑料索引标签分隔,并附有清楚的目录指示,以便操作人员翻查参考。
4. 手册须同时附有本项目的“竣工图"目录,按所属系统分列于有关系统的章节内。递交手册时尚未完毕竣工图,必须提供最终的施工图,并附具体的设计修改说明,竣工图最迟必须在免费保修期开始后的六个星期内呈交。
5. 系统操作需提供的技术资料(至少涉及以下内容):
A. 系统正常运作程序和在不正常情况时的应变程序。
B. 详尽介绍每个独立系统如何调节、控制、监察和调校说明。
C. 系统内所有的管道和接线图,并说明重要设备和部件的规格和功能。
D. 提出每个系统的可调节部件和保护装置的最初调校参数,并预留一定的空位 以便加插最后调定的参数。
E. 系统中有关供电、配电屏和控制屏的具体说明
6. 设备操作需提供的技术资料(至少涉及以下内容):
A. 设备正常启闭程序和出现异常情况时停机程序。
B. 详尽介绍每台独立设备如何调节、控制、监察和调校说明。
C. 所有设备的原厂所发的随机文献、图纸资料,涉及每块电路板的电路图,以及所有电子元件的布置图。如有需要,还需提供部件分解图,以显示各部件的位置。
D. 列出所有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型号、系列编号、经调试运营后所设定的参数。
E. 所有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生产厂测试报告以及性能指标图表等资料。
7. 系统/设备维修保养需提供的技术资料(至少涉及以下内容):
A. 所有系统/设备检查手册。
B. 设备更换部件的程序和规定。
C. 从整个系统到设备的维修保养说明,调校的操作程序和寻找故障的方法。
D. 执行运作和维修保养程序时应特别注意事项。
E. 常见故障解决和解决方法。
F. 提出系统/设备保养制度,列明重要设备天天、每周、每月、每季、每年及五年需记录和维护保养内容和方法。
8. 安全保险需提供技术资料(至少涉及以下内容):
A. 各类设备的保护操作程序。
B. 对各项系统操作时也许发生的事故危险应作的防止、应变和保护措施说明。
C. 电气事故保护
D. 机械事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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