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矿井机电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一、 概述:
为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机电科、机电队要认落实执行,机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使全矿供电系统更加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井上下机电运输提升服务于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必必需对机电设备严加管理,针对机电设备、主运输提升、辅助运输设备按时检查,维 护专项治理,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MT5010-95〕结合现场实际状况,按照要求设备工作,为了确保机电提升运输安全运转,特制定本措施。
二、 人员组织:
组长: 张保卫
副组长; 杜殿国 李祥平
组员: 冯小平 李树明 成彩红 张全斌 高剑 高建军 刘厚厚 康海平 闫王保
联系 :机电矿长8004、机电科8091、井下机电队 8027、井下皮带队8085、地面机电队8088
三、 机电设备安全措施:
1、矿井双回路电源必必需定期检查、检修,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矿组织人员对双电源线路两侧的章碍物清理一次。
2、35KV、10KV变电所高压供电部分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按市“防雷办〞要求对避雷装置检测一次,并对高压开关柜、绝缘油进行检查、检修,凡带负荷跳闸三次的油断路器,必必需检查其绝缘油质量,必要时马上改换。
3、操作电气设备必必需由专职电工执行,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必必需戴绝缘手、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值班电工必必需执行矿“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矿井要害车间或主要电气设备〔主、付井绞车、主风机、井下5#、8#变电所、主排水泵〕必必需具备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要随时能投入使用,并能满足负荷必需要。
5、井下供电必必需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保持〞。
6、新购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选型合理,并有“MA〞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并逐步淘汰相关的旧设备。
7、井下严禁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测试井下电气设备的仪表、仪器,应使用本质安全型或安全无火花型;用一般仪表、仪器测试时必必需检查测试地点20m内的CH4浓度,只有确定CH4浓度在1%以下时才同意使用,并适时监测使用环境的CH4浓度。
9、井下高压变压器的控制开关〔BGP系列〕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电压保护;低压电器设备的控制开关〔真空磁力启动器〕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必需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必必需天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严禁甩开漏电保护装置直接供电。
11、井下低压馈电开关〔KBZ80系列〕、真空电磁启动器〔QBZ系列〕JDB保护器整定必必需苻合规定;开关内的保险熔体必必需正确选择。
12、机电科必必需适时绘制反映井下实际状况的供电系统图,各值班电工必必需了解井下设备布置状况及各设备安全性能
13、井下所有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都必必需有保护接地、接地电网上任一保护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14、局扇要执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要装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备,当局扇停止运转或瓦斯超限时,能马上自动切断采掘区胶带上山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15、井下凹凸压开关必必需装有“三开两防锁〞,确保开关开盖断电,杜绝非专职人员打开修理。
16、井下低压电缆必必需使用矿用铜芯电缆,并有阻燃标志;电缆的载面选择除能满足其供电负荷〔长时同意能过的电流〕外,还必必需用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17、井下电缆严格按规定敷设,并不能用铁丝捆绑,带电的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存放。
18、井下信号、照明的控制开关必必需使用设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欠压保护和断相保护的综合保护装置,并严禁甩开其保护插件直接供电;信号、照明电缆必必需苻合有关规定。
19、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必必需苻合规定:
〔1〕、使用中的防暴电气设备的防暴性能每月检查一次;
〔2〕、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检查、整定一次;
〔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检查一次;
〔5〕、固定敷设的电缆的绝缘和外部状况每季检查1次;
〔6〕、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状况;
〔7〕、每季测定一次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值;
〔8〕、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必需测定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
20、机电设备要杜绝失爆,下井前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贴上防爆证后才同意入井。设备要挂专责牌,天天有专人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21、矿灯必必需由矿灯房集中管理,经常下井人员必必需专人专灯,灯房必必需有多出常用灯人员10%的备用矿;矿灯必必需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并装有短路保护器;不苻合矿灯完好标准的矿灯一律不得发出、使用。
22、井下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升井后必必需马上将矿灯交还灯房。
23、电缆、信号线、管路必必需按要求吊挂整齐,开关要上架并靠帮安设。
24、起吊、拆掉、安装设备时,必必需由专人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点和工具是否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完好或不够承载强度时,不许起吊,起吊点能承载的拉力必必需超过起吊重量的6倍。且起吊时做到平、稳、缓冲,操作人员不能站在设备的正下方。
25、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设备,严禁用手直接矫正已吊设备张紧的吊绳、吊具。严禁用支护锚杆作为起吊点。
26、起吊设备时必必需设专人集中精力统一指挥,四周严禁无关人员逗留、通行、作业等。严禁起吊带电的设备。
27、检修输送机及在输送机靠帮一侧工作时,输送机应停止运行。输送机检修时,必必需将前级开关断电,并挂停电牌。电器设备检修空间必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8、井下电工必必需配带瓦斯便携仪。
29、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0、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纳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31、施工现场应悬挂供电系统图。
32、喷雾回风侧5m范围内不得有电器设备。
33、机电设备安设处要无淋水,顶板稳定完整,如确必需放在有水处则要有防开关淋水措施。设备表面要清洁干净。
34、皮带机、刮板机必必需有可靠的液力耦合器,并装入适量水质。易熔塞齐全可靠,防爆片齐全、可靠。
3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四、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了满足生产必需要,现在副井口安装一部JK-3×2.2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2m,卷筒直径:3m。最大提升速度:3.67m/s,电机功率:450KW。钢丝绳直径:32mm。
〔二〕提升运输系统措施:
1、施工地点:副井口、绞车房、副井底车场。
〔1〕认真检查绞车润滑、液压制动系统、电控系统的完好及滚筒、减速器、电机、天轮的固定状况,检查绞车各类保护动作是否可靠;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状况,并做好具体记录。
〔2〕、天天提升运输前,检查信号系统,确保畅通、清楚。
2、运料队:
〔1〕、检查轨道与矿车的完好状况,及钩头与矿车的连接状况,并做好具体记录。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同意走钩。
〔2〕负责各档车栏、阻车器,抓捕器等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各物料提升运输过程中的现场安全检查。
〔4〕、负责物料的安全装、卸。
3、施工负责人:
负责本范围内的施工组织、人员调整、施工方法的实施。
4、安全负责人:
是本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范围的施工过程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违反本措施规定的必必需坚决制止。
人员组织:
5、地面机电队:
〔1〕、绞车主司机:
〔2〕、绞车监护司机:
〔3〕、设备运行检查人:
〔4〕、钢丝绳检查人:
6、运料队:
〔1〕、施工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
〔3〕、信 号 工: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机电队: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必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必需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施工前,具体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动作正常。
3、每班必必需有专人具体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马上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必需改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必需改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必需马上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必需改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必需改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依据井巷条件及锈蚀状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查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必需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楚;井口、井底必必需有直接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天天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斜井、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苻合以下要求:
(1)、扣件必必需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凹凸和左右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凹凸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制定加高后于内轨顶面的凹凸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必需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2、使用期间应强化维护,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路基必必需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4、必必需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必需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状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状况。
5、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6、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必需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7、提升之前必必需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装置等进行具体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8、开车前必必需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必需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四〕、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队:
1、绞车司机必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必需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必需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司机不得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修后必必需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7、修理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8、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 。司机不同意连班顶岗。
9、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必需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假设因故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10、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必需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状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必需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状况和装载状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偏、超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用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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