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与设计、土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
一、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
1、施工前认真仔细研究图纸,发现设计的疏漏之处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对设计单位的更改及时予以付诸实施,本着相互尊重的态度,完善设计,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坚持按设计施工,对设计理解不清主动请教设计代表。无合法的设计变更手续,施工不准擅自改变设计。
2、对经常性的设计变更或设计深度不够,表达不明和某些失误疏漏,要给予理解和宽容。但对图纸与现场情况不符及差错疏漏要以负责的态度及时向监理或设计代表提出。
3、凡由设计单位或其现场代表签发的手续完备且经业主签证认可的设计变更,我们按要求立即无条件实施。并将实施结果反馈设计单位。
4、设计深度不够,我们安排细化,并请设计代表审核认可。设计不明及设计有可商榷之处,我们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有必要时,提出两种以上可选择方案,供设计参考。
5、设计代表到现场调查、测绘和处理问题,我们主动配合,提供工具、仪器方便,设计代表如必须进入危险性较大场所,我们主动提醒和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采取专门安全防护措施,或指派人员引导、护卫,保证设计代表人身安全。
二、与土建协调配合
1、我们在处理与土建单位的关系时,采取“尊重、统一、协调”
的六字方针。“尊重”是基础,“统一”是目的,“协调”是手段。
2、在设备安装前,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对土建承包人提供的安装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复核,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偏差,提请监理工程师通知土建承包人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3、尊重土建单位,我们同样将从中获得利益。要一切从大局出发,本企业和本项目部的局部利益服从工程建设的整体利益。统一要做到:工期目标统一、质量目标统一、施工平面的规划和管理统一、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统一、产品保护的要求和措施统一。土建和安装的施工产品在多数情况下是交织存在、互相结合、互相依附的,只考虑单方面的产品保护是不够的。必须有统一的部署、共同的要求和一致的行动。
4、现场指定安装工程项目副经理参加业主总体工程的策划,参与对整体工程的统筹和管理,贯彻业主方的总体部署。
5、项目部各级人员在工作中与土建单位有关人员有不同意见或发生争执时,不可影响施工,应立即向业主反映,由业主统一协调解决。
6、作业计划制订坚持双方受益原则。计划制订前,主动征求对方意见,充分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利益。计划草案双方交互认可。计划批准后,双方交换计划文件的副本。
7、计划有重大调整时,提前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8、施工需要必须变动施工平面布置,占用或阻断道路、停水、停电,事先通知对方。
9、对现场设施、机具、周转材料,如对方需要支援、借用时,积极提供方便。
10、顾全大局,化解矛盾:
施工中发生争执,不可意气用事。要以大局为重,互谅互让。当事人无法自行解决,由总包项目部调解解决。
较大矛盾先进行冷处理,不能影响施工。双方可向业主项目管理机构要求仲裁。业主仲裁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对业主发包的其他分包方配合
1、配合原则:
我们与所有分包方均服从业主单位的统一管理。
我们与各分包方之间是合作互利的配合协调关系。但对合同规定纳入安装分包方管理的专项工程分包方,我们要承担对其统一管理和总体协调的责任。
每方按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和相关范围的界面划分承担责任和相互配合。
我们做为总体安装的施工单位,对总体安装工程进度控制、质量保证、现场管理起主导作用,应以高姿态、大肚量和负责的态度处理与各分包方的关系,并积极支持协助业主单位协调各方关系。
2、主要配合措施
在业主单位组织协调下,有关方协商一致,共同制订作业计划,规定工序转换交接节点、交接时间、界面碰头时间,以文件形式约定。
严格按计划实施。
为其他分包方施工创造条件,提供需要的作业面、场地,如其他分包方临时紧急需要,可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材料和劳动力支援。
向其他分包方移交的先导工程或条件工程,必须确保质量合格并附带提供有关图纸、施工记录,详细进行现场交底。
共同商定和实行界面工程互检、测试、验收。
对合同规定由专项分包方自行承担的单项测试和系统调试,我们派出人员参与配合。
对在同一区间、系统、专业施工的分包方,如进度、技术、质量和安全措施方面发生困难,我们全力提供支援。
保护其他分包方的施工产品。
3、浙江省浙大海纳软件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的自动通讯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调试,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中自动通讯监控的安装调试和其他设备安装调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工作有交叉又有密切联系,双方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统一部署下,就进度安排、安装次序、调试方案等方面认真搞好合作和配合。
四、对监理代表的协调配合
1、无条件服从监理代表在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为监理代表提供需要监督
检查的工程实体和文件资料。
2、重要质量点的检验、隐蔽工程覆盖前检验,提前一天通知监理代表。配合监理代表现场的监督检查活动,提供各种方便。对监理代表提出的监检意见,要及时落实整改。
3、按月向监理代表报送进度、质量报表及其他规定的报表。积
极参加监理例会,及时反映工程情况。
五、与质量监督部门的合作
1、某市质量监督站受业主委托,全权承担本工程的质量监督,也是某市质量监督的政府职能部门。无条件服从和密切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完成有关资料审查、材料抽检、设备鉴定、设备验收、调试验收等各项质量监督工作
2、为质量监督站现场监检提供各种条件和方便。
六、对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协调配合
1、部分进设备,设备供货商将在现场进行安装指导及监督,必须严格按照供货商的要求及指导方案进行安装。为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地进行,配备具备足够的语言沟通等能力的人员与供货商进行各方面的良好交流。
2、属安装指导的国内设备,按照设备供应商的指导方案进行安装,确保与供货商之间有良好密切交流。
3、充分协商,签订公平合理、权利和义务明晰、内容严密完整的购销合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做为合同附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满足符合性要求。
4、坚持专款专用,按时拨付应付的货款,为供应商履约创造条件。
5、与供应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共建适应工程进度轻重缓急需要的工厂生产、监制、检验、包装、交货、运输、现场检验、
售后服务一条龙联合作业体制,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6、以适当的经济补偿,换取供应商对现场应急用货的实时供给,
已供货物的规格串换,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货物调换、订货取消或追加等事项的承诺和保证。
7、建立联合服务体制,把安装保修和货物售后服务统一起来,在安装保修中,主动地连带处理供应商提供货物本身固有的缺陷和问题,并对供应商现场服务活动提供方便,给予配合和支持。
8、及时满足和配合制造厂(特别是进设备)现场安装指导和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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