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建设办法和制度
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以下简称“辅导室”)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1、向本社区内的未成年人、家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本社区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对本社区内产生心理困扰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电话辅导,以及预约的当面个别与家庭辅导服务。
3、与高一级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机构和精神医疗机构建立转介机制,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室或精神医疗机构。
4、对本社区内遭遇心理危机的未成年人,能及时识别,并协助专业危机干预人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保护当事人的安全。
二、基本设施
1、设置相对独立的场所,有专用电脑、咨询电话、沙发、专用档案柜等设备。
2、内部环境应舒适、温馨、宁静、保密和安全。
3、配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资料以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阅读资料、心理测验工具等。
三、队伍建设
1、“辅导室”有 名以上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或 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的专业志愿者。
2、专业志愿者必须具有工艺精神和专业精神,并严格按照职业要求开展工作,在心理辅导工作中做到尊重、真诚、保密、耐心等,并做好情况记录和资料保存。
3、专业志愿者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注重自身的专业成长。
4、聘有若干名“五老”、大学生志愿者,协助专业志愿者做好电话预约等相关工作。
四、管理要求
1、“辅导室”的工作必须有 名社区领导分工负责。
2、工作经费纳入本区县政府、街道的年度财政预算。
3、有关资料须按照心理辅导专业准则实行保密存放、管理和使用。
4、建立内部考核和评估机制,并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
五、其他
“辅导室”的具体评估方案和细则将根据以上要求另行制定。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 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记录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十
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本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将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建设办法和制度(二)
服务对象:
贾戈中学全体同学、老师、家长
服务原则:保密、平等、尊重、信任
服务内容: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帮助解决个体的心理困惑
3、开展团体心理咨询与治疗
4、调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配套的心理档案。
服务方式:
1、编印心理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2、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3、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4、开展个别心理辅导(面谈、电话、网络、信件四种途径)
5、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团体心理施测与调查、课外心理兴趣小组活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1: 20—12: 30
其余时间心理辅导老师都在心理辅导室,随时欢迎来访。
对心理辅导老师的要求:
1、咨询师必须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职业道德,不泄露求助者的个人隐私。
2、校内的心理辅导室免费向本校学生、老师及学生家长开放。
3、在心理辅导室门外放置留言本和笔各一件,以供学生留言说明预约咨询要求。教师须及时在留言本上注明,约定时间等待来访者。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 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一、咨询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二、来访者须知
1、坦诚。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2、自愿。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办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事实上,
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
4、尊重。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前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认真配合辅导教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辅导老师。
5、保密。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则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体现。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谈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
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接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他人。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
(1) 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倾向。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2) 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三、学生心理保健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协助系部开展各种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同学积极参与。
3、注意发现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系心理辅导老师、班主任反映,使其得到尽快解决。
4、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开物楼a418)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老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辅导的学生情况进行跟踪及反馈。
5、协助学校、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注:我系学生心理保健员主要由各班级心理委员以及心理协会的同学组成。
四、咨询室值班人员须知
1、咨询员及保健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卫生。下班时必须关窗、锁好门,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2、咨询室电脑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3、咨询室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4、咨询室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市社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
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全市社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以下简称“辅导室”)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1、向本社区内的未成年人、家长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本社区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对本社区内产生心理困扰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电话辅导,以及预约的当面个别与家庭辅导服务。
3、与高一级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机构和精神医疗机构建立转介机制,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或精神医疗机构。
4、对本社区内遭遇心理危机的未成年人,能及时识别,并协助专业危机干预人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保护当事人的安全。
二、基本设施
1、设置相对独立的场所,有专用电脑、咨询电话、沙发、专用档案柜等设备。
2、内部环境应舒适、温馨、宁静、保密和安全。
3、配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资料以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阅读资料、心理测验工具等。
三、队伍建设
1、“辅导室”有 名以上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员资格证书或 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的专业志愿者。
2、专业志愿者必须具有公益精神和专业精神,并严格按照职业要求开展工作,在心理辅导工作中做到尊重、真诚、保密、耐心等,并做好情况记录和资料保存。
3、专业志愿者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注重自身的专业成长。
4、聘有若干名“五老”、大学生志愿者,协助专业志愿者做好电话预约等相关工作。
四、管理要求
1、“辅导室”的工作必须有 名社区领导分工负责。
2、工作经费纳入本区县政府、街道的年度财政预算。
3、有关资料须按照心理辅导专业准则实行保密存放、管理和使用。
4、建立内部考核和评估机制,并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
五、其他
“辅导室”的具体评估方案和细则将根据以上要求另行制定。
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
小学校心理辅导室的设立是为了在遵循小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少年儿童的心理教育、健康成长进行积极指导。心理辅导室的工作应该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和规定,为了确保我校心理辅导室正常、有效的运作,特制定《选青小学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其陈述条款为我校心理辅导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1、自愿性原则
心理辅导的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使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心理教育过程中,师生关系完全是平等的,朋友式的,学生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心理辅导。
2、交友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辅导过程中,辅导人员要从尊重信任的立场出发,努力和辅导对象建立朋友式的友好信赖关系,以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3、教育性原则
教育者在进行辅导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中肯意见,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把心理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素质发展与
道德品质相互促进,统一发展;要重视正面的启发教育与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
4、发展性原则
辅导过程中,必须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顺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学生获得发展;要以辩证的方法看待学生的特点,正确对待学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鼓励和帮助学生战胜困难,促进自我发展。
5、坚持性原则
在辅导过程,辅导人员要引导求询学生充分认识解决心理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特别要对心理障碍的矫治问题树立坚持不懈、不怕反复的思想。
6、保密性原则
辅导人员有责任对求询学生的谈话内容予以保密,求询学生的名誉和隐私权必须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证。
7、诚信原则
求询学生和辅导人员都必须在“诚信”的进行心理辅导,做到“守信、守纪”;做到“真心、坦诚、友好”。
选青小学心理辅导室责任制度
为规范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加强专用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心理辅导室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在校学生、家长和需要心理帮助的教职工。
2、心理辅导室环境要求保持一种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3、心理辅导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心理辅导工作能力,为人师表,认真工作。
4、心理辅导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心理辅导的原则和制度。前来辅导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规范,辅导中不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等制度问题。5、心理辅导值班应保持相对固定时间,值班老师应按时到岗,及时回复辅导信、
件,并按行业要求做好原始心理辅导记录。
6、心理辅导室工作应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部署。
7、辅导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辅导情况归档,以备查阅。
8、心理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本室统一管理使用。
9、心理辅导室(阅览室)的书籍、音像资料只外借本校师生,原则上一星期内归还,并做好借阅登记手续。
10、使用心理阅览室或放松室需登记出入时间,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
11、室内的设备器材的管理应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建立相关账目,进货、报废等应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如果丢失或损坏本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12、学校做好心理辅导室的安全工作,应配备必须的消防及防盗设施,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建设办法和制度(三)
1、目的
对影响生产提供过程工序质量的相关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生产提供过程按规定在受控制状态下进行,使工序产品和最终成品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提供全过程中所有工序的质量控制。
3、工作职责
3.1生产部是执行本程序的职能部门,负责掌握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各个因素的控制情况,并收集有关信息。
3.2业务部依据客户订单信息,下达生产通知命令,并掌握生产进度,定时向总经理报告。
3.3研发部负责编制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的正确、有效,能正确指导生产。
3.4生产部负责在关键/特殊工序设置质量控制点,负责对质控点的过程实现能力进行系统控制和确认。
3.5物控部负责物资采购,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到货,满足生产需用。
3.6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有在用生产设备始终完好,并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3. 7质检员、计量员分别负责工序产品和最终成品的检验和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控制。
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生产工人进行技能培训、确保考试考核合格。
3.9车间主管(组长、课长、经理)是生产现场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对管理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3.10操作工人应严格遵守工艺纪律,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把好工序质量关,一旦发现有质量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3.11厂检员负责全方面的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一量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提出并要求更正,追溯。
4、工作程序
4.1生产任务的安排
4.1.1依据与客户共同确认的合同要求,作为下达生产任务的指令信息。《生产通知单》应经总经理审批后方执行。
4.1.2生产部根据生产通知单上的完成时间,编制生产计划(各车间生产看板应每日注明);生产车间应按生产计划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4.2技术、工艺准备
研发部负责编制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提供给生产使用。
4. 3生产准备:
4. 3.1采购员依合同要求申请采购订单,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安排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的采购供应,确保按质、按量、按时组织到货,保证生产流程正常进行。
4.3.2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通知单的要求,合理组织安排生产,并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4.3.3研发部应根据生产任务,审查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有效,是否能正确指导生产。
4.3.4工务课设备员负责按《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生产设备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有在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3.5计量员负责按《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对计量器具和的管理和控制,确保计量设备的精确度和准确度,保证生产需要。
4.4产品生产
4. 4.1采购原辅材料入厂后,经品管部QC人员与仓库人员验收合格后,正常入库。
A. 对木材坯料的验收依据《来料检验规范》的要求对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所用原料经过规定的防疫处理(如热处理、熏蒸处理、脱脂处理等),并做好原料验收记录。
B. 对进厂的胶合板、中纤板,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确保进厂的胶合板和中纤板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要求,并将检测报告号记录于原料验收记录上。
C. 对进厂的油漆,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确保使用的油漆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的要求,对检测的报告号码与原厂商生产批号注明于原料验收记录上。
4. 4.2原辅材料入库,依送货单数量做好入库台帐,并在台帐上记录相应的批次号。同样依据生产指令单开原材料出库单给生产线,以备生产使用。
4.4.3生产单位班组长应做好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填写《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给工务课,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 4.4生产单位班组长在产品投产前应与质检员、技术员共同做好首件确认,方能批量投产。
4.4.5生产工人应按图纸、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格遵守工艺纪律、质量检验制度及有关程序规定,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操作工人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 4.6车间组长、主管(经理)负责生产现场管理,经常检查生产情况和完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置并采用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发生。
4.4.7制程巡检员按《制程检验规范》的规定对生产加工的各环节进行产品质量的巡检抽检工作,并如实做好生产过程流转卡,强调在流转卡上必须注明投产使用原材料的批号与成品批号。对做好的成品依《最终检验规范》的规定对产品进行入库检验,对巡检或抽检工作中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开出《不合格品审理单》,情节严重的开出《品质变异纠正及处理单》,确保不合格品不投产、不转序、不入库。
4.4.8统计人员依生产出的成品开具《成品入库单》,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转移成品仓库入库,并做好入库台帐,且必须在台帐与出入库单中记录好生产批次号。
4. 5生产现场管理
4.5. 1生产现场管理总体要求:安全第一、纪律严明、环境整洁、物流有序、设备良好、文明安全、记录信息准确。实现“人、机、料、法、环、测”的最佳组合。
4.5.2车间环境:积极推行5S管理,做到门窗及玻璃完整、清洁、地面及机台周围整洁、安全、卫生,各类物品堆放整齐,走道通畅,通风良好。
4.5.3车间生产的各类产品,做到分类堆放并有明确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防止其被破坏和丢失,并对各种产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4.5.4车间生产的有关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应齐全、完整、有效与清洁,保证能正确指导生产。
4. 5.5车间计量器具应有合格标志,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和维护并应按规定送检,确保所有在用计量器具保持完好和在有效期内使用。
4.5.6每台在用设备都应有“完好”标识。待修、检修、封存、报废的设备也都应有相应标志。应坚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时修理发生故障的设备,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所有设备操作人员都经考试考核合格。
4.5.7安全文明生产:应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操作,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
4.6关键/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本公司规定,手动喷漆和自动淋漆工序定为特殊工序。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设立质量控制点,生技部负责按过程确认准确(见《手册》第7.5.2条表4)的规定,对此过程进行能力确认和再确认,以确保过程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7工序操作工必须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过程参数进行严格监控,应作好相应的数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8生产过程中要对产品实施严格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在搬运、贮存过程不受损坏。
4.9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标识、记录、评审、隔离、处置,并应分析产生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4.10生产车间应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大力推广应用统计技术,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工序质量。
5、附记录
5.1生产通知单;
5.2各工序首件记录表单;
5. 3现场环境行为与质量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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