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管理工程建筑
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
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包括进度、 质量和成本控制,三个控制没有轻重之分, 同等重要且应有机结合。
成本控制
项目施工的成功与否, 利润率是一个重要指标。 利润 = 收入一成本, 由恒等式可知利润的增长, 就要增加收入、 减少成本。 收入在施工单位竞标以后是相对固定的, 而成本在施工当中则是可控制的,因此成本控制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工作。 在进行成本控制时, 应注意以下五点.
成本最低化
施工单位应依据市场价格编制施工定额。施工定额要求成本最低化, 同时还应注意降低成本的合理性。 施工定额还应依据市场价格的变动, 常常地进行调整。
成本控制原则
成本控制是 "三全' 控制, 即全企业、 全员和全过程的控制。项目成本的全员控制有一个系统的实质性内容, 包括各部门、 各单位的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等等, 应防止成本控制人人有责, 人人不管。
动态控制
施工项目是一次性的,成本控制应从项目施工的开始一直到结束。在施工前, 应确定成本控制目标; 在施工中, 应对成本进行实时控制, 及时矫正偏差; 在施工结束后, 对成本控制的状况进行总结。
目标管理
项目施工开始前, 应对项目施工成本设立控制目标。目标确实定应注意其合理性,目标太高则易造成浪费, 太低又难以确保质量。如果目标成本确定合理,那项目施工的实际成本就应该与目标成本相差不多。相差太多, 不是目标成本确定有问题, 就是项目施工有不善的地方(譬如有偷工减料或者出现材料质量不合格的状况)。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一)、明确项目管理的目标
工程项目管理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在项目的各限制条件的约束下,将项目顺利建成。任何工程项目都有明确的建设目的,有明确的工期和投资限额要求,有明确的质量和功能标准。
(二)、明确项目管理的责任
在签订严谨合理的工程建设合同,明确项目管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监督和促进对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当事人在组建自己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时,要依据实现目标任务的必须要,设置部门和岗位,并明确其使命、权利和任务,明确组织中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制定完备的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合同,有一支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组织,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主要措施。
(三)、明确项目管理的复杂性
现代工程项目本身技术和内容就十分复杂,而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又包括质量、进度和投资(或成本)控制,包括项目组织的建立与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多个方面,因此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发展周期全过程的管理,跨越了从项目选择、论证、决策,到项目制定、招标投标、建筑安装,一直到项目运营后和评价,跨度大、时间长。工程建设项目的一次性和固定性,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制定单一,不能像一般的工业产品成批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受气候、水文、地质等因素影响大,因而管理复杂。
(四)、科学的管理建筑工程项目
建立了现代化的、科学的项目管理组织。依据系统理论的统一性、整体性原则,依据现代组织理论建立起的项目管理组织,能够合理确定组织功能和目标,有效组织协调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提升管理效率,保证项目目标实现。工程项目管理以系统理论作为管理的理论基础,并且认为项目管理系统是开放的系统,为实现系统目标,应对系统运行进行动态的调整控制。
招投标管理改善措施与建议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是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制定、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正查处。同时强化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状况载入数据库,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以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提升信息透明度。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履行合同必须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发布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状况、技术水平等信息,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升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升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强化企业内部人才管理,提升技术水平。促进企业内部定额体系的建立,并把是否具有完备的信息作为企业准入市场的一个条件,由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过程中,政府逐渐开放价格,定价的自主权落到企业手中,企业理所当然地应该建立一系列可行的报价制度,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是企业进行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和自主报价的依据。同时也要求企业具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并能发挥显示企业实力的传递功能和促进企业对现有水平的提升。
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薄弱环节监管。项目法人招标自主权依法受到保护,对依法治定招标工作的一切活动,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加或者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使命分工,强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严格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充实力量,认真履行职能,强化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监管。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办与建管部门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检察、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动建筑市场法治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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