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安全职责
1、格遵守安全规程、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和停、带电范围不清的工作项目,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2、参加班组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务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三不伤害”。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组长汇报,并保证好现场,不隐瞒真相。
3、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能”、“三熟”。
4、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生产、运行负责任。
6、电气操作人应做到:
(1)、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不准无票操作,或使用不合格的操作票操作。
(2)、操作前要明确操作目的和操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正确填写操作票。
(3)、要严格执行预演、唱票、复诵、核对和检查等制度,确保操作正确。
7、工作许可人应做到:
(1)、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任务、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符合现场条件。
(2)、检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确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3)、作业结束时,认真检查现场,确无问题,方可办理终结手续。
8、工作负责人应做到:
(1)、核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工作时间和安全技术措施正确无误。
(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不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不发生无票作业后补工作票的事件。
(3)、在开工前向工作组全体人员交代被检查的设备、检修质量要求、工期以及作业危险点及其控制措施,并在安全技术交底处签字后方可工作。
(4)、在工作开始后要认真监护工作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违章作业人员要立即制止,杜绝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5)、作结束后,应检查设备全部恢复正常和工作班组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
9、机动车驾驶员应做到:
(1)、严格执行行车“六不准”,自觉地遵守交通法则和工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公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证质量地完成运输任务。
(3)、坚持“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
细心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4)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遵章守纪,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
(5) 、严禁酒后驾车和违章驾车,不出私车和把车交给无“两证”的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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