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中共宜都市委组织部制中共宜都市委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目录
1、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5、发展党员制度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7、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8、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9、党务公开制度
10、政务公开制度
11、重大决策征求看法制度
12、重要状况通报制度
13、诫勉谈话制度
14、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考核评价制度
15、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6、机关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
17、党内关怀扶持制度
18、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29、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20、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提升党组〔党委〕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为依据,特制定本议事决策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保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保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
〔三〕保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从实际出发,保持原则,创造性地展开工作,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四〕保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组〔党委〕使命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需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党委〕成员要依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使命;要积极参加集体领导,会上讨论
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看法,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需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正确的集中。同意保留个人看法,但必需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如碰到新状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委会复议。
二、议事决策范围
〔一〕讨论制定落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布暑的看法和措施;讨论研究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计划任务的措施;讨论落实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二〕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三〕研究机关科〔室〕或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科级干部的推举工作。
〔四〕研究确定党组〔党委〕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五〕研究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看法。
〔六〕研究有关全局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七〕研究决定党组〔党委〕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八〕其它必需要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的程序
〔一〕党组〔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党委〕书记、党组成员提出。遇紧急状况,可随时召开。〔二〕会议议题经党组〔党委〕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党委〕成员围绕研究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达出席会议人员。特别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三〕党组〔党委〕书记依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非紧急状况不得召开临时会议。党组〔党委〕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组〔党委〕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党委〕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党委〕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四〕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必需要有关科〔室〕及二级单位参加时,该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五〕党组〔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党委〕成员沟通。
〔六〕党组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党委〕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需全部党组〔党委〕成员到会。党组〔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党委〕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看法。
〔七〕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八〕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举、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九〕关于应由党组〔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因状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党委〕会时,党组〔党委〕书记可与有关党组〔党委〕成员临时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组〔党委〕会报告。
〔十〕提交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及二级单位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组〔党委〕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组〔党委〕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综合科〔室〕〔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负责人兼任党组〔党委〕会议秘书,承办会务,做好记录,依据必需要及时整理纪要。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发。
〔二〕依据议题必需要,可召开党组〔党委〕扩展会议,由主持人指定列席会议人员。
〔三〕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四〕会议决议要按分工和要求抓好落实。
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织生活会包括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各召开一次。
〔二〕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比 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保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方面的状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保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三〕生活会的程序
1、会前认真准备。组织党员或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重要精神;广泛征求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看法和建议;将收集到的看法及时向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反馈;在对各方面看法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广泛展开交心谈心活动;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依据征求到的看法和本单位实际问题,确定生活会的主题;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准备好发言提纲;提前15天将准备状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会指导。
2、会中精心组织。保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认真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人互相提看法原则上不得少于两
条;在取得对问题一致熟悉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抓住要害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会后检查落实。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生活会的状况;依据整改措施的内容,采用自我检查、互相检查和请群众监督检查等方式,常常检查整改效果。生活会状况总结报告和会议记录要于会后15日内上报上级党组织检察。
〔四〕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在抓好本级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强化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原则上,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不得少于两个。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带头研究的表率作用,提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依据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总体要求
全面、系统、准确地领会和把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精神实质、科学体系,并结合分工深入钻研这些理论的相关内容;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施行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索,不断加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强化主观世界的改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尚、民主讨论的风尚、积极探究的风尚、求真务实的风尚。
二、学习组织
中心组成员一般由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并可依据必需要适当扩展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中心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学习秘书、学习联系员。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及相关活动,审定学习计划、学习安排和学习研讨的专题,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并作学习总结。副组长由分管机关的成员担任,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催促和检查各成员的学习状况以及指导学习秘书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学习秘书由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负责人担任,主要是组织草拟学习计划,协助落实学习人员及学习安排等事项,并承当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具体筹备事宜。
三、学习内容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中央全会精神、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同时还要学习和了解哲学、经济、科技、历史、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各种新动态、新知识。
四、学习计划
依据上级党委布暑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阅读书目、具体步骤、实施办法作出具体安排,并通报各科〔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以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学习的展开。同时,要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制定每次学习的具体方案。每次集中学习提前一个星期发出书面《学习通知》,对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时间、重点发言、讨论题目提出具体要求。中心
组成员在接到《学习通知》后,要提前安排好其它工作,不得占用学习时间。
五、学习方式
学习以自学为主。同时,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有深度、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或体会文章,在此基础上,展开集中学习、讨论。全年笔记字数不少于一万字。全年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深入研究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写出1—2篇有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深入到自己分管的二级单位、理论学习联系点做1-2次理论学习辅导报告。确保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如遇特别状况可提前或顺延〕,全年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如有重大的政治和学习任务时,要及时组织学习。集中学习采用专家辅导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每次学习讨论要有1-2名中心发言人,着重解决1-2个事关本部门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中心发言人要依据学习内容,搞好调研,准备书面发言稿,确保学习讨论的质量。由学习秘书做好学习研讨记录。
六、学习考核
严格学习考勤。每次集中学习要由本人签到,除有重要公务,不得请假。如确有特别状况,由本人提前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进行补课。每半年对考核状况通报一次。要建立中
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做到年初有计划、自学有笔记、讨论有记录、学习有体会、发言有材料、调研有报告、辅导有讲稿、年终有总结,并自觉接受检查。中心组成员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届中述职中、年终考评时,要把个人理论学习的状况和成效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评学、述学、考学。
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学习考勤、中心发言、讨论记录、学习成果以及有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由学习秘书负责收集和整理,年终归档。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依据必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落实看法。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看法。
6、讨论、决定其他重大问题,安排布暑工作。
〔三〕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四〕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依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必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五〕保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必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六〕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七〕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一〕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别状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二〕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展会议,汲取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召开支委会必需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必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看法,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五〕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六0保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看法,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落实落实。
〔七〕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不设党小组的支部,下同〕会每月召开一次,假设党支部有特别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三〕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四〕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落实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状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展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
〔六〕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一〕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依据状况适当增加。
〔二〕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三〕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地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展党员必需保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落实‚保持标准、确保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保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程序
1、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在15天内派人与申请人谈话。
2、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3、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视察,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4、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培养人和党外群众看法的基础上〔28岁以下的青年还必需经团组织推举〕,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检察,检察合格、并公示后方可发展入党,公示时间7天。没有经过政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6、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上报上级党委〔工委〕审批,上级党委〔工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
三、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一步进行培养、教育、视察。每
半年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提出视察看法并进行谈话。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四、发展党员要广泛执行预报预审、民主推举、公开公示,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组织、引
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历史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加强党性,提升素养。
二、党员教育必需始终落实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三、党员教育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保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日制度,做到‚五有‛,即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考勤、有学习档案、有学习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承当党员教育任务,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一上次党课或作一次理论学习辅导。
四、充分发挥机关党员活动室在党员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不断拓展学习教育形式,充实学习教育内容,改善学习教育方法,提升学习教育质量。
五、保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一般状况下,党小组生活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看法、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按时召开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保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要在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讲求实效和吸引力上下功夫。要密切联系本部门工作和机关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广泛展开内容生动、形式新颖、感染力强、有影响、有特色的党建活动,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六、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要按规定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但不享受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接收外来流动党员时,在查证其党员身分后,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按规定收缴党费。
七、认真展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优秀党员要进行大力表彰;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区别不同状况,妥善慎重地进出处理看法。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按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和审批权限、程序处理;对无显然违反党纪行为、模范作用不强的党员,要强化教育,责令改正。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基本原则: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自身实际,针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特别问题,针对群众关怀的
热点难点问题,体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必需要,加强承诺制度的实际成效;要保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提过高的口号,承诺的事项要符合实际,具体实在,切实可行;要立足本部门特点,区分有职党员和无职党员、年轻党员和年老党员等不同特点,防止千篇一律。
二、服务承诺主要内容
机关党员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作为承诺的主要内容。有能力的党员,要向群众承诺做几件实事;没有能力的党员,要在清廉自律、为群众作表率方面做出承诺。
机关党员的承诺事项应当符合党员的岗位责任,要把承诺制度与‚党员先锋岗‛等活动结合起来,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把爱岗敬业的意识转化为落实承诺的具体行动。
三、服务承诺基本程序
〔一〕选准承诺内容。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党员依据自身专长,提出1-2件承诺事项,也可召开党员、群众会议讨论或在党员同群众‚一对一‛、‚一对多‛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力求把承诺事项选准、选实。
〔二〕严格检察把关。机关党组织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逐人逐条进行检察把关,重点检察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自身实际,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不符合
要求的,党组织要提出改善看法,党员本人要重新确定承诺事项。
〔三〕公开承诺事项。承诺内容确定后,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召开承诺大会,举行承诺仪式,向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承诺事项还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落实承诺事项。机关党员对确定的承诺事项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
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为强化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切实提升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推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一、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任务
1.积极向群众宣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常常听取群众的看法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看法和要求。
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方式
1.结对扶持困难群众;
2.参加党组织展开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施行活动;
3.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并认真履行岗位使命;
4.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保持民主决策,维护群众利益。
三、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要求
党员每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服务群众的状况,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并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党务公开制度
一、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公开。
二、公开时,可采用会议公开、公开栏公开、文件简报公开、网络公开等多种公开方式。特别要注意发挥现代科学技术设备在党务公开中的作用。
三、公开内容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及落实状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状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使命,民主生活会和整改状况,党组织选举状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状况,干部民主测评、推举、选拔、使用状况,发展党员状况,党员队伍建设状况等。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状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状况,领导干部执行清廉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状况,维护群众利益状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状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状况等。
6、本单位依据实际状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要按照‚提出----拟稿----审批----公开‛的程序进行。关于党内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要依据有关规定,采用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
五、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关于重大或复杂问题,依据公开后反馈的看法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中长期规划;
二、公开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使命和办事程序、审批流程和
服务承诺;
三、公开机关财产、财务管理办法和监督办法;
四、公开、公正选拔任用干部,对评先表模、选拔任用对象一律执行公示;
五、公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
六、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重大决策征求看法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看法制度规定如
下:
一、征求看法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要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看法。具体征求看法的事项主要包括:
1、单位事业发展规划;
2、各项规章制度;
3、党政群团工作计划;
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举、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单位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9、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必需要征求看法的问题。
二、征求看法的形式
保持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加本单位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加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加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用设立信箱、建立信息员队伍、个
别座谈、召开征求看法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单位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尤其是在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广泛听取各方看法,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本单位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看法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看法,对其中合理合法的看法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看法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看法;如果群众有不同看法,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看法,待公示期满后才干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重要状况通报制度
为及时、准确地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各类紧急重要状况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紧急重要状况报告程序
本单位发生重要突发性事件时,必需及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获悉状况后必需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必要时,还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的处理状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不得有漏报、迟报、瞒报和越级上报的现象。
二、紧急重要状况报告责任制
紧急重要状况报告用 、 或书面报告,特别重要的紧急状况要边处臵边报告。要先用 报告的形式上报,然后再用文字形式进行补报和续报;报告的内容要准确,要将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情经过、结果及发生原因调查清楚,一时难以查清的可事后续报。凡发生重要紧急状况,都应及时、准确地按时报告,要确保紧急重要状况报告渠道的畅通。由于瞒报、迟报、漏报和越级上报影响及时妥善处臵紧急重要状况和事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紧急重要状况值班报告制度
坚决落实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综合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履行使命,严格遵守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件要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妥善处理。在发生或接到紧急重要状况报告后,按以下工作制度承办:
〔一〕要迅速将状况报告带班领导,必要时先向主要领导直接报告。必需要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一般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核实状况,由主要领导签批后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
〔二〕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领导或带班领导的看法迅速办理有关事项。
〔三〕关于直接呈报的重要紧急状况,由领导做出处臵决定,及时将处臵看法传达下一级。
〔四〕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到内容准确明了,对紧急重要事情要报送及时、不得漏报、延误,未通过请示,不得随意处臵。
〔五〕涉及保密事项,要严防泄密,不准随意向无关人员泄露。
〔六〕对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漏报、瞒报、迟报重大紧急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七〕对各种紧急、重要状况的上报,执行逐级上报的原则,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向上级报告。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强化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必需要进行述职述清廉的党员干部。
二、述职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的内容是:
1、落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政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布暑的状况;
2、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状况;
3、保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办事方面的状况;
4、履行岗位使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善措施。
〔二〕其他党员干部述职的内容是:
1、主管或分管工作任务完成状况;
2、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及工作作风方面的状况;
3、履行岗位使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今后的改善措施。
三、述廉内容
〔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内容是:
1、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和党风廉政目标任务完成状况。包括: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规定状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同布暑、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状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状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状况;其他清廉自律规定的状况包括:个人重大事项状况;“八小时以外〞活动状况;其他必需要说明和报告的状况。
〔二〕其他党员干部述廉的内容是:
1、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包括:配合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落实落实责任制状况;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抓落实状况;具体承当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状况;
2、本人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不准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规定》、《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报告制度》的状况;其他清廉自律规定的状况包括:个人重大事项状况;“八小时以外〞活动状况;其他必需要说明和报告的状况。
四、述职述廉的组织形式
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本单位纪检组和办公室组织实施。年终的述职述廉工作与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五、述职述廉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述职述廉对象在述职述廉前一周完成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需由本人撰写,内容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特别重点,文字简练,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述职述廉后,由参加听取述职述廉的人员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纪检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对述职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状况和看法,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
3、述职述廉对象应依据民主评议看法,认真制定改整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组、办公室,纪检组将对整改状况进行跟踪督查。
4、个人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内容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党员干部任用、奖惩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人员范围
本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科〔室〕及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一〕须报告审批的内容。
1、本人领取住房补贴状况。
2、本人因公出国〔境〕状况。
3、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状况。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营业用房经营或出租〕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小汽车的状况。
〔二〕须报告备案的内容。
1、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状况。
2、本人参加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状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状况。
4、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含参股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状况。
5、本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状况。
6、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国内外亲属赠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必需要报告的状况。
7、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状况。
8、其他必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纳书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状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须报告审批的事项除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外,还必需填报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表。单位办公室或政工人事科要同步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记录簿》做好相应记录。
四、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不可预见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要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本制度,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
行本制度的状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视察、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要严明纪律。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负责受理报告的组织在查明状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必需要事先请示批准的事项,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的看法办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作弊。
〔三〕要执行公示。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前介入监管,做到事先防范,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全部公示〔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状况可事后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表要张贴于本单位的醒目位臵,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
诫勉谈话制度
一、为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广大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使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谈话诫勉是对党员在工作、思想、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显然问题,但构不成党纪政纪最低处分标准的,由党组织直接找本人谈话,指导问题,告诫劝勉,进行批评教育,促其在一按时期内改正错误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本着从严治党、有错必纠、以正面教育为主、超前预防的原则,通过谈话诫勉达到提升党员自我约束意识,防止和减少党员犯错误,避免小错酿成大错,确保党员清廉自律。
三、凡具有以下问题之一者,均作为谈话诫勉对象,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其及时改正。
〔一〕不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实际,不认真解决群众关怀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激烈;生活作风不检点,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清廉自律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但够不上执纪执法部门立案查处或纪律处分的。
〔二〕经视察和民主评议,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较高,群众看法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
〔三〕年终政绩考核较差的。
〔四〕党组织内部闹不团结或党员之间闹矛盾应承当主要责任的。
〔五〕因工作失职或决策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
〔六〕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必需要谈话诫勉的。
四、对党员实施谈话,按照党员组织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领导、纪检部门、组织部门或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采用各别谈话的形式进行。对谈话对象进行谈话时,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诫勉的具体要求,并进行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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