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评估价格复议申请书.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069969 上传时间:2025-04-2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评估价格复议申请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评估价格复议申请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评估价格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荆州市物价局法定代表人:周正斌 :0716—8102116电子邮箱:jzswjj@126 住所:xxx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83号 :434000 复议请求: 一、确认被申请人处理申请人价格举报件的程序违法。二、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月12日,申请人通过地址为115649167@ 的电子邮箱向xxx省物价局及被申请人地址为jzswjj@126 的电子信箱递交了一份标题为“会成法式软面包投诉书+证据〞的价格举报材料。 2012年1月19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如下回复:1、您反映武汉中商平价沙市店价格欺诈的投诉书已收悉,我局正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待有结果后再向您回复。 依据《xxx省“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运行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2012年1月12日收到价格举报件后,应当于2012年3月13日前办理完毕。 迄今为止,被申请人未通知申请人案件是否受理,未告知申请人该案件的办理结果。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处理“会成法式软面包投诉书+证据〞价格举报件的程序违法,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价格举报件后,十日内未通知申请人案件是否受理的行为,违反了《xxx省实施办法》第十五条,《xxx省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工作程序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二、被申请人未在2012年3月21前将案件办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违反了《xxx省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工作程序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此致xxx省物价局 申请人:xxx 2012年5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通知/申请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