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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室工作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维护变配电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变配电室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以及所有工作事
项的规范。
第2章变配电室综合管理
第3条变配电室的电力设备编号应按照统一编号原则编写,室内应设有与实
际接线相符的模拟图板;电源情况及设备编号标注齐全正确,具备可模拟操作功
能。
第4条工程管理部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实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校
验,并将试验、校验记录存档备查。
第5条操作安全警示管理。
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
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 工作地点两旁与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第6条值班电工管理。
1. 必须持劳动局与供电局分别颁发的合格证上岗,并按时进行年审复试,新
上岗的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
2. 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
变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3. 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
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
规定。
4. 在进行电气设备维护工作时,各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工作监督和工作许可
制度,落实各项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得从事在自己不
能控制范围内的电气施工作业。第7条变配电室应建立并按时进行以下六条各种
记录。
日、月负荷报表。
2. 交接班记录。
3. 设备巡视检查记录。
4. 设备调试及缺陷记录。
5. 停送电导闸操作票。
6. 现场安全工作票和事故记录。
7. 事故拉路方案及序列。
小区(楼宇)电力设备平面、配电系统图。
第3章变配电室操作规范
第8条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
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第9条巡视工作规范。
1.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
与避雷针。
2. 进出高压室巡视配电装置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第10条停电、送电倒闸操作规范。
1. 与供电单位或业户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核对
无误,并且将操作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
的顺序依次操作。
3. 高压设备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
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
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4. 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时,还应戴绝
缘手套。
5. 雷雨天气禁止从事倒闸工作。
6. 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
站在绝缘垫上。
变配电室工作制度(二)
一、 变配室属单位动力设备部门下设机构,有主管厂长(经理)负责全部技术
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电力法规,不断规范用电行为,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
接受供电部门的专业监督检查。
二、 变配电室的电力设备调度号应按照地区电力系统统一的调度编号原则编
写,室内应设有模拟板与实际接线相符,电源情况及设备编号标注齐全正确,具
备可以模拟操作功能。
三、 定期进行(可委托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校验,
并将试验、校验记录存档备查。
四、 在进行电气设备维护工作时,认真执行工作监督和工作许可制度,落实
各项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得从事在自己不能控制范围
内的电气施工作业,应具备安全绝缘工具及工作必备的仪表。
五、 高压变电室运行值班人员,原则上部少于 人,并明确各值班长,值
班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设备运行规程,非重要用电客户,高供低计,
配电室可按《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中有关规定酌请执行。
六、 值班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有效证件必须是劳动局、供电局分别颁发的
合格证,并按时进行年审复试,新上岗的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不能单独工作。
七、 变配室应建立并按时进行以下各项记录:
1、日、月负荷报表;2、值班(交接班)记录;
3、设备巡视检查记录;4、设备调试及缺陷记录;
5、停送电倒闸操作票;6、现场安全工作票和事故记录;
7、事故拉路方案及序列;8、电力设备平面、配电系统图;
9、《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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