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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范文市纪委监委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使命、第一使命。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件,仅占比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够。
〔一〕站位不高,思想熟悉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使命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使命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使命,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阅、分析和查处问题,重检察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熟悉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使命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使命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具体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强化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催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使命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使命定位不够清楚,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使命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当专项监督的安排布暑、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集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看法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施行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清廉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使命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状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养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状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展开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合计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展开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正性。
〔二〕使命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使命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使命定位上,监督使命、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够,在保证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展开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究革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互相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展开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无论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别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必须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索与建议
落实xx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布暑,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需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证。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使命。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需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加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展开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保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升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升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检察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必须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特别“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强化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布暑、个人清廉自律等状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革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楚、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必须要破旧立新,才干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动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使命的实施看法》《“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穿,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善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究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用“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究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看法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展开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展开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保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状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展开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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