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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1071-2017 美丽乡村庭院建设规范.pdf

上传人:wang****ing 文档编号:100662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88.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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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1 A00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10712017 美丽乡村庭院建设规范 Standar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village courtyards 2017- 07- 06 发布2017 - 08 - 06 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61/T 1071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大荔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大荔县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大荔县妇女联合会。 本

2、标准主要起草人:翟玉宝、段洪涛、张靖、姚林、柴斌、顾青棉、路璐、王致远。 本标准由陕西省技术质量监管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电话:029-63915934 地址:西安市新城省政府大楼8层 邮编:710006 DB61/T 10712017 1 美丽乡村庭院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庭院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建设要求、绿化、美化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美丽乡村庭院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3、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 9981 农村住宅卫生规范 GB 19379-2012 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 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JGJ/T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DB61/T 992-2015 美丽乡村建设规范 DBJ61/T 109-2015 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陕西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2010年修正本) 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陕西省农村特色民居设计图集(2016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3.1 庭院 courtyard 庭院是指宅基内满足村民生活需要的建筑、场地及附属设施的总称。 3.2 庭院建筑 courtyards house 庭院建筑指庭院内满足居住、使用要求的用土、石、木、钢、玻璃、芦苇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材料建造的住宅空间。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厕所、储藏室等 3.3 门户 door DB61/T 10712017 2 指庭院正门、房屋的出入口。 4 总则 4.1 庭院建设应符合 DB61/T 992-2015、DBJ61/T109-2015、陕西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陕西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的相关要求。 4.2 新建庭院宜按照“

5、规划先行、统一设计、设施配套、特色突出”原则建设。 4.3 庭院整体及周边应布局合理、美观舒适。庭院建筑外墙、建筑造型、色彩材质、规格、高度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4 庭院、住宅整体布局应综合考虑居住用地、生产服务用地、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进行全面系统的组织安排。 4.5 庭院建设应保护传统风貌和乡土气息,遵循生态保护和规划相关规范,达到干净卫生、整洁有序。 5 建设要求 5.1 庭院布局 5.1.1 整体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位于山地丘陵地区的庭院,应结合地形布局; b) 位于滨河地区的庭院,应结合河流的走向,充分利用水体进行环境景观布置

6、; c) 地形地貌相对平坦的地区, 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在总体布局上应便于村庄风貌的塑造与体现。 5.1.2 庭院内各类功能区域应合理布局,充分考虑村民生活习惯和生产生活需要,住宅形式、体量、色彩和高度等协调美观,坚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的原则,对房屋位置、结构、走道、院落、围栏、门户、卫生设施、沼气设施、停车位等合理布局、科学设计。 5.2 选址要求 5.2.1 庭院选址应避开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保护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地下采空区、水土流失严重区等区域。 5.2.2 庭院用地应选择向阳,地势较高等不易受洪水淹没地带,地下水位较低,土壤未受明显污染。地面应有适当的坡度,便于排水。 5.

7、2.3 山区及丘陵地带应根据当地气象和地理条件选择住宅用地,保证有良好的通风和日照。 5.2.4 庭院附近应有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的水源。 5.3 庭院建筑 5.3.1 新建、改建、扩建庭院建筑符合规划,院落空间组织合理,格局协调,倡导绿色建筑。 5.3.2 新建、改建、扩建二层以上住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采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通用设计。 5.3.3 对于具有历史遗存的传统村落、特色景观的旅游村落,庭院建设应突出历史村庄的整体环境、风貌、历史文化和乡土特色。 5.3.4 对始建年代久远、保护较好、具有一定建筑文化价值的传统民居要加强保护,破损的可按原貌整

8、修。 5.3.5 庭院建筑设计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的布置、群体组合、空间环境、使用者要求等因素。 DB61/T 10712017 3 5.3.6 庭院建筑应因地制宜,重视对传统民俗文化的继承和利用,宜以塑造乡村建筑风格,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地域风格为主导。 5.3.7 新建庭院住宅设计宜在陕西省农村特色民居设计图集中选取,并根据各村地理、人文环境、经济发展及村民意愿等具体情况选取适宜的方案。 5.3.8 庭院建筑设计应尊重村民生产生活习惯, 低层住宅屋顶可设置一定面积的平屋顶用以晾晒粮食,平屋顶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住宅空间宜设置贮藏室。 5.3.9 供电、

9、信息网络、供水应入户,生活污水处理、卫生厕所等要求应符合 DB61/T 992-2015 相关要求。 5.3.10 庭院住宅建筑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抗震、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 5.3.11 鼓励庭院建筑积极采用环保材料、保温材料和建筑节能措施。 5.3.12 庭院外墙颜色、太阳能热水器及屋顶空调等设施应与周围保持协调统一,达到整齐、洁净、优美的要求。 5.3.13 每个庭院应在统一位置设置标准门牌和各种标识标牌,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 5.4 给排水要求 5.4.1 庭院应设置完善的给、排水系统,管网布局规范合理。 5.4.2 庭院场地设计坡度应不小于 0.

10、3%,并根据布局合理设置雨水收集点。 5.4.3 庭院与村庄巷道之间的高差应利于雨水、污水排放,污水应实现管道排放。 5.4.4 庭院中集雨窖、蓄水池建设应满足防渗要求,谨防蓄水渗漏。 5.4.5 加强庭院给、排水防护措施,防止管沟渗漏。 5.5 安全要求 5.5.1 庭院内住宅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 50 年,安全等级不低于 GB 50068-2001 中规定的二级。 5.5.2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以上地区的庭院内建筑,应进行抗震结构设计,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类。 5.5.3 强弱电的设计、使用要求应符合 JGJ/T 16-2008 相关规定。 5.5.4 庭院防火应符合 GB

11、50039 相关规定。 5.5.5 庭院应安全存放有毒有害的化肥、农药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 5.6 卫生要求 5.6.1 每户庭院门前应实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三包”责任制。保持门前清洁、干净。冬季应及时清除庭院内及门前积雪积冰。 5.6.2 庭院内不得乱搭乱建,不得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应整齐有序摆放。 5.6.3 庭院内垃圾应及时清理。每个庭院应配备分类垃圾箱(桶),村民应对垃圾分类收集和投放。 5.6.4 庭院及周边环境应整洁卫生,庭院内院落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等。 5.6.5 住宅建筑卫生标准和住宅居室微小气候应符合 GB 9

12、981 的要求。 5.6.6 厨房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透气,墙面地面无污渍、无油腻,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环保灶具。 5.6.7 庭院内厕所应有墙、有顶,且为冲水式厕所,并设洗手设施,厕所内环境干净卫生,无蚊蝇、无异味,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9379-2012 的规定。合理选择使用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和下水道水冲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厕所贮粪池应密闭有盖,不得渗漏。 DB61/T 10712017 4 5.6.8 庭院内不得规模饲养畜禽,家禽不得超过 10 只,家畜不得多于 2 头。家禽牲畜处所通风透气,地面干爽无污物、无垃圾杂物及粪便,污水粪便应及时清理无堆积,并定期对处所

13、进行消毒,对家禽家畜定期进行防疫。 5.6.9 庭院内禁养烈性大型犬及易患传染病的动物。 5.6.10 庭院内应有对鼠、蚊、蝇、蚤、螨、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防治措施,防鼠、防蝇设施完善。 6 绿化、美化 6.1 庭院绿化应充分考虑采光和遮阴的需求。树种的选择应按不同地区,适地适树,以绿化效果良好的乔木乡土树种为主,搭配灌木和花卉,实现多品种、多层次、多形式的绿化。宜选用 DB61/T 992-2015标准附录 B 中 B.6 给出的树种。 6.2 提倡庭院屋顶、屋面、围墙实现立体绿化和美化,植物配植达到乔灌木结合、花卉草坪结合、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结合的目的。充分利用屋顶、墙面、阳台等空间栽植藤蔓植

14、物,将绿化与种植宅院作物、种植蔬菜等相结合,实现庭院绿化、美化。庭院绿化面积宜不少于庭院面积的 20%。 6.3 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 40%。常绿植物占总植物数30%。 6.4 在面积较大的庭院的房前屋后,选择景观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好的乔灌木树种,还可选择三五种果树混种或形成小果园。面积狭小的庭院房前屋后绿化宜以菜地为主,也可配置适宜的果树;宅侧可种植爬藤瓜果和爬藤植物或色叶乔木等,喜爱花草的村民,可在空地上选择种植小灌木,选择陆地、盆栽花卉植物。 6.5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端庄朴素的园林小品。对遗存的古树名木应严加保护。 6.6 对于自养盆栽等植物要合理布局,精致美观。生态环境良好,无绿化死角。 6.7 对庭院绿化环境应进行管理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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