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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保证担保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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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确保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确保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确保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当责任,债权人经检察,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确保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确保担保的范围 1.确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确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确保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确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当责任。 3.合同双方在确保合同中约定的确保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确保责任范围的,对确保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确保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确保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确保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确保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确保方式为: (1)一般确保; (2)连带责任确保。 2.本合同当事人对确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确保承当确保责任。 3.确保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责任。 4.两个以上确保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确保时,各确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确保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确保。 5.连带共同确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确保人承当全部确保责任。 6.连带共同确保的确保人承当确保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确保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确保责任 1.确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确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确保人在原确保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当确保责任。 3.确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确保人书面同意,确保人对未通过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当确保责任。 4.确保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确保人的书面同意。未通过确保人书面同意的,确保人不再承当确保责任。 5.确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通过确保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确保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当确保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确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当确保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通过确保人书面同意的,确保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确保人仍应当承当确保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确保期间,债权人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责任的,确保人免除确保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确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确保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当担保责任。当事人对确保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当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确保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确保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当确保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确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确保责任。 第四条确保人权利义务 1.确保期间,确保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确保能力的变故,确保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当或由确保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确保人。 2.确保期间,确保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确保又有物的担保的,确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当确保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确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确保责任。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确保人不承当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确保人提供确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确保人在背离真实意思的状况下提供确保的。 5.确保人承当确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确保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确保期间内,确保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确保期间,债权人有权对确保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确保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确保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以下状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确保人提前承当确保责任,确保人同意提前承当确保责任: (1)确保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确保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确保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确保合同;但确保合同一经订立,确保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确保人违约责任 1.确保人不承当确保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确保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够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确保人未承当确保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确保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确保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确保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确保人与债务人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确保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确保: 1.确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确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确保书下的责任; 3.本确保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确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确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确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确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确保人确保的权限(不管是受确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确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确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确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确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确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确保人在本确保书下所承当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确保人在本确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确保人有不利影响; (1)确保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确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确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确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确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确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确保人向债权人提供(不管是否遵循本确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确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确保人在本确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确保人免责范围 1.确保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确保责任免除的; 2.确保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通过确保人同意;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通过确保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4.在连带责任确保,确保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责任的;5.在同一债权既有确保又有物的担保的状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确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依据本合同必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采纳_________(书信、 、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继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马上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马上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当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管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确保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确保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确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通过确保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确保合同的,本确保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确保人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各自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确保人承当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确保人(盖章):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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