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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钻打眼操作规程
伞钻打眼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伞钻打眼时,悬吊钩头一定要勾住伞钻吊环,伞钻动臂稳动新眼位后,下放推进器时速度不要太快,找正新眼位时将风把手放在正常给风位置,使顶头顶紧工作面避免错位。2、风水压力应在5 - 7k2/cm2范围之内,展..•
1、伞钻打眼时,悬吊钩头一定要勾住伞钻吊环,伞钻动臂稳动新眼位后,下放推进器时速度不要太快,找正新眼位时将风把手放在正常给风位置,使顶头顶紧工作面避免错位。
2、风水压力应在5 - 7k2/cm2范围之内,展开动臂时小心勿碰坏风水管路及油管。
3、伞钻打眼过程中必须定人、定机、定区域,严格按爆破图表施工。
4、打眼过程中随时注意岩石的变化,排粉屑情况,长根据钎子转动速度和凿岩机上下跳动情况判断打眼是否正常。如排粉不畅钎子转动过慢时,应减慢钻速和停止推进,应分析是否钎头是否钎头脱落,炮眼偏斜,阻力太大,凿岩面回转部分出现故障,以及钎头进入岩层裂隙和泥层中等原因所致。
5、打眼过程中,驱动油泵马达应关闭动臂动作时再开动避免溢流动作频繁而失效。
6、打眼时应注意伞钻推进丝杆挤伤手指,开眼前先开排粉风阀,直到炮眼打完,钎杆拨出后才能关闭排除风阀。
7、开眼时,小风量开动回风转马达及凿岩机,冲击部分不可开动太猛太快,以免眼位偏斜。当定好眼位钻入岩石后再加大风门。一般回转部分手柄推至最大给风位量,冲击部分根据岩石软硬随时间调整压力。
8、冲击部分要尽量减少空打现象以免损伤机件。
9、拨钎时应关闭冲击部分,回转部分要适当控制转速防止钎杆甩动过大。
篇2:风钻打眼技术操作规程1
1、凿岩机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固定打眼工操作使用。
2、开工前,首先要检查工作场地,处理好作业环境。
3、凿岩前,需检查下列各项:
(1查看凿岩机各部螺栓、螺帽是否齐全紧固。
(2机体不得有裂纹。
(3风钻开头要灵活可靠。
(4注油器要完整,油路要畅通。
(5各操作手把要灵活可靠。
(6胶皮管不得有破。
(7钻架无变形。
(8)钎子要直,尾部要平整,无崩裂掉渣现象。
(9)钎尾水针偏心孔不得大于1毫米。
(10钎尾的长度以108±2毫米为宜。
4、凿岩前,需吹净供气管和接头的脏物,以免进入机体内研损零件。
5、接通压风之前,应将操纵把及调压阀柄回复零位。
6、胶皮管螺母要捆扎牢靠,并要拧紧,以免松脱伤人。
7、使用前,注油器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好油阀。工作过程中按时向注油器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8、作用前,应在低压下(3公斤/厘米)或半开车运转lO分钟左右,检查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机器正常时,方可进行打眼。
9、定眼时司机和领钎工要相互配合,按规定的岩孔方向、位置放好凿岩机。司机要站在后侧面,手握把手,调整钻架到适当高度。领钎工要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眼看钻头,将钎头顶在岩壁上。
10、机器开动时,应先小压风开动,在气腿顶力逐渐加大的同时逐渐加大风压凿岩,不得在气腿推力最大时骤然开钻凿岩,更不应当长时间开空运转钻,以免损坏零件。
11、凿岩机进入正常凿岩时,可以单人单机操作,司机一手扶住柄体部分,一手根据凿岩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
12、运转中要时刻注意其声音、各部螺栓、接头等情况,如发现声音不正常,螺栓及接头有松动时,要立即停机处理。
13、运转中必须经常吹风或吹水清除眼中的岩粉。如出现粉尘飞扬要停机检查钎头、钎杆中心孔及注水结构,并及时处理。
14、掌握钻杆在岩孔的中心位置,避免钎杆与孔壁相撞,发生断钎、夹钎等情况。如出现夹钎,要用扳手慢慢转动,.并用中运转徐徐带动。
15、 压风管路气压应保持在56公斤/厘米2范围,水压应保证在23
公斤/厘米2范围。
篇3:风钻打眼技术操作规程2
16、严禁干打眼,更不允许拆掉水针作业。
17、不要在打过眼的地方打眼。
18、不要骑在支架上打眼作业。
19、打底眼时,钻架与底板成15度左右角度为宜。
20、打顶部眼时,钻架可稍向前倾斜,凿岩机稍往上仰,钻进10-45毫米后,钻架可稍加升高,并把凿岩机放平,进行正常凿岩。
21、在45度以上坡度的地点作业时,应将风管、水管拴牢。
22、大断面多台凿岩机平行作业时,以每2平方米使用一台凿岩机为宜。各台凿岩机任务要明确,炮眼要编号,长短钎要配合使用,操作时要注意周围凿岩机工作情况,避免互相影响,防止断钎伤人。
23、在打眼过程中移动钻架时,可将凿岩机减速进行。
24、拔钎时应开半风。
25、钻完眼后,应先拆掉水管,进行轻运转,可吹净机器内部残存的水滴,以防零件锈蚀。
26、钻眼后,要清除机器灰尘,将胶管盘好,置于安全地方,不许乱扔乱放。
27、拆卸、装配及修理时应注意:
(1机器有故障时,禁止在工作面拆卸,应在修理地点由修理人员检修;
(2机器在拆卸和装配时,要保证零件整洁,装配的零件表面要涂润滑油脂;
(3浙装时,部件不应随便敲打,对重要零件的配合表面及各部磨光零件表面要注意保护。
(4新机器在使用之前,须拆卸清洗内部零件,擦净机器在出厂时所涂的防锈油脂。重新安装时,各零件配合表面要涂润滑油脂。
篇4:采煤打眼工岗位职责及操作标准
一、上岗标准
1、岗位职责
岗位职能范围:负责采煤工作面的正常开帮、挑顶、拉底和处理瞎炮以及开凿上、下缺的打眼工作;
工种内容工种定义)使用电动、风动机具在采掘工作面进行打眼工作的工种。
2、岗位有关生产技术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
《采掘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
《打眼工操作规程》;
《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技术基础知识
具有煤矿普通地质知识,了解煤的生成原因,一般构造,断层、褶曲、火成岩墙、岩床等特点及其它影响打眼工作的地质因素
掌握各种采煤方法中打眼方式、特点和效果;
熟知采区巷道布置,通风系统、避灾路线以及水、火、瓦斯、冒顶等自然灾害预兆和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抢救措施;
掌握在各种采煤方法中的打眼方式方法及其选择的依据,主要优缺点;
熟练地处理过断层、旧巷、冒顶区破碎带和在其它地质构造区域以及在重大事故后恢复生产的打眼方法和措施;
掌握本工种工艺技术改进提高的主要途径和今后发展方向;
熟知常用电动、风动打眼机具性能、型号及选用主要依据;
掌握和熟知国家及上级规定的《矿井采煤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打眼工种操作规程》、《采煤工作面技术作业规程》中有关采煤工作面打眼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规定。
4、安全防护知识
掌握矿井自然灾害发生的性质、种类、基本原因、主要预兆及其一般防护措施;
熟知自然灾害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避灾路线及打眼过程中一切安全措施。
5、检修排障能力
能正确及时分析、判断采煤工作面的冒顶、塌方、透水和穿过旧巷、老空区、火成岩墙、岩床以及断层等影响打眼工作的各种不同因素,并能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
在重大事故后能够独立恢复生产,从事在困难、复杂条件下打眼、抢修工作。
二、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2、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站。
3、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⑴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 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所、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突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动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断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项,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 出现卡住钻杆时。
(2) 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 电钻外壳超温(60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 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 电钻外壳带电时。
6、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7、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8、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9、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
5米;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0、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11、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12、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 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 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13、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4、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二)正常操作
1、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
2、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
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3、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4、底眼打完后,要用木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以防煤粉堵塞。
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 出现卡住钻杆时。
(2) 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 电钻外壳超温(60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 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 电钻外壳带电时。
6、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7、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8、自溜运输工作面应在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9、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米;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0、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11、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12、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棍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13、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4、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收尾工作
1、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2、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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