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尚市镇中心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量化积分
实施细则
为了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搞好我校教职工聘任、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评先表模等工作,特制定教职工学年度考核量化积分实施细则。
一、考勤。(10分)
1. 一学年出满勤计15分(参加各级各类函授、进修或考试期间不计事假;婚、丧、产等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假期不计事假。一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和病假累计不超过5天的视为满勤,病假有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确需住院治疗的除外。)
2. 上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旷工(课)一节扣2分,旷工(课)一天按6节课计算,考勤分扣完为止。
3. 参加各级各类会议(包括听课、评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4. 一学期请事假(学校规定的假期除外)累计超过3天的,每超过一天扣1分;病假(有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需住院治疗的除外)累计超过5天的,每超过一天扣1分。
二、师德。(15分)
全体教职工要切实加强师德修养,做到“依法治教、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尊敬家长”。
1. 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者此项记0分。
2.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一次扣8分。
3. 受司法机关处罚的一次扣8分。
4. 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一项扣3分。
5. 要求学生家长派饭、派车、派钓的举报查实一项扣3分。
6. 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的一次扣3分。
7. 参与赌博,举报查实一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罚处扣3分。
8. 不遵守规定,泄漏试题内容或阅卷弄虚作假的一次扣5分,评卷不认真造成错判、漏判或打分不准确,卷面分达到3分及以上的,每一处扣1分。
9. 上课前饮酒,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或酗酒闹事有损教师形象或上课抽烟者一次扣1分。
10有错误拒不接受领导的批评教育或与领导吵闹的一次扣1分;与校内教职工之间吵嘴打架的视情节扣人3分;家庭成员之间吵嘴打闹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分。
11.违反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一次扣1分。
三、完成常规任务。(10分)
1. 在常规教学方面备课少一节扣1分,每学期每科备课有三节及以上课时字粗线条少于1个字扣1分。每次教学检查不按时交备课本一次扣1分,作业按常规教学要求每少一次扣1分,作文按常规教学要求的次数未全批全改的一次扣2分。
2. 在教研方面,拒绝教研组安排的公开课(达标课、优秀课)一次扣1分,未按教研计划完成教研任务少一次扣1分,听课未完成教研计划规定的节数少一节扣1分。
3. 学校布置的计划、总结、论文、经验材料等,拒不完成的每次扣2分,不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分。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布置的学习任务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不按时完成的或未按要求完成的扣1 2分。
四、教育教学效果(50分)
一学年两个学期每学期25分。一学年的得分等于两个学期得分之和。
1. 任统考学科的教师教育教学效果评分办法。
按每学期期末统考成绩(综合指数占位积分和有效线人数占位积分之和/2)在同年级同学科中排位次,占第一位得25分,占第二位得23分,占第三位得21分,占第四位得18分,占第五位得16分,占第六位得15分,第七位得14分。若一个人带不同班级、不同学科的几门课程时,取平均数。(初一、二语文占80%,历史占20%)
2. 未担任统考学科的教师及后勤人员教育工作效果评分方法。
先由本人述职,再由全体教职工根据这些人员平时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能力及实绩,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优秀人数不超过参评人员的15%,优秀者按得优秀票数的多少由高到低确定,合格以上票超过50%的定为合格,合格以上票未超过50%且不合格票在30%以内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票达30%的定为不合格。
五、教学科研成果。(10分)
1. 优质课。(4分)
教师参加各级优质竞赛,获省市、区、镇级奖励的分别得4、3、2分。
2. 优秀论文、教案、课件、教具等。(4分)
在评选论文、教案、课件、教具等活动中,获省市、区、镇级奖励的分别得4、3、2分。(被镇选上并报上级认可)
在省、市、区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的,分别得4、3、2分。
3. 辅导学生奖。(3分)
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省市、区、镇级奖励的分别得3、2、1分。
4. 荣誉奖。(4分)
受省市、区、镇、校级表彰的分别得4、3、2、1分。
六、安全工作。(5分)
1. 对安全隐患知而不报或不采取措施且未发生责任事故的扣2分,若发生责任事故的扣5分。
2. 因工作不负责或体罚学生造成责任事故且较轻的扣3分,较严重的扣5分。
3. 科任教师上课不清点学生,有学生在教室外不上课未被发现或发现了未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的一次扣1分,造成学生外出学校的一次扣2分。
说明:
1. 各项得分扣完为止,不扣倒分。
2. 各类奖励以证书或文件为准(本校评选的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以公布的为准)。
3. 各项得分必须依据该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
4. 学年积分相等只取一名时:(1)本年受表彰的教师优先;(2)班主任优先;(3)骨干教师优先;(4)教龄长的优先;⑸学历高的优先。
5. 本年级班级出现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班主任及责任教师不参加评优。
6. 教职工聘任、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评先表模等工作,原则上按积分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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