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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市场拓展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055156 上传时间:2025-04-1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65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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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住宅项目市场拓展管理办法 明确住宅项目市场拓展及合同履约合同关注点。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签订全面委托合同的住宅市场拓展及项目运营。 三、关注点及建议策略 设置以下市场拓展关注点,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出具应对策略。 ⑴开发商项 ① 规避开发商遗留问题 a、针对中小型或开发经验不足的开发商,需要规避可能产生的后 续交付遗留问题,着重推荐签约前介或**服务; b、审慎研判开发商履约能力,明确相关违约责任及条件,切割开 发商原因造成的相关管理、费用责任。 ② 明确开发商交付相关问题 a、依据法律法规,在合同中明确交付条件,切割相关管理责任及 运营费用(如消防及电梯等设施设备验收合格、设置环保配套、水电表 移交、未交付区域围护、生活配套完备等); b、明确甲方原因导致原交付计划变更,且乙方已配置相关服务人 员的情况下,甲方应承担交付延迟期内乙方的服务人员相关成本; c、明确开发商维保期内的相关责任义务及保修时限; d、明确如果发生甲方与物业买受人因是否交付、交付标准等发生 争议的,争议标的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与物业买受人协商。未能协 商或协商后达不成一致的,争议标的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并 向乙方支付,甲方承担期限自乙方接管之日起至甲方与物业买受人争 议解决之日止。 ③ 开发商全委项目物业管理费价差补贴 a、分期开发项目:因开发商已交付面积较小产生额夕卜成本,开发 商向我方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额外支付差额物业服务费(建议协议中 明确补贴期限);项目经营测算应根据交付进度进行测算,根据实际测 算情况向开发商收取补贴或差额服务费,避免分期交付导致实际经营 中亏损; b、因甲方或甲方项目公司的销售要求,物业服务定价低于测算时 盈亏平衡单价,甲方项目公司向我方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额外支付差 额物业服务费(建议协议中明确补贴期限); c、因政府限价致使物业公司定价低于测算时盈亏平衡单价,甲方 项目公司向我方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额外支付差额物业服务费(建议 协议中明确补贴期限); d、明确物业费定价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④ 开发商空置费事项 a、若无当地政策法规或业主表决决议支持,原则上不得有空置费 打折的约定。特殊情况空置费打折的,应明确开发商空置费结算的范围、 费用、方式、时间及违约条件,确保后期运营费用结算顺畅; b、申请空置房打折的,应提供当地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表决文件, 按相关规定或决议执行空置房物业费; C、如特殊情况申请打折,仅限于包干制项目,应将打折方案纳入 到项目经营测算中,并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⑤ 前期费用归属 a、前期费用优先由甲方承担。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 用房装修、前期人员储备费(包括分期开发时每次交付费用' 固定资 产购置费用等; b、因甲方交付计划延迟致使我方产生额外的前期人员储备费用的, 由甲方承担。 ⑥ 物业管理费超限价 a、优先争取以超限价的物业管理费取得物价局备案; 以若确无法取得物价局备案的,则将物业管理费拆分,以政府指 导价和增值服务费的方式分别收取,并将政府指导价包含的物业服务 内容在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对政府指导价包含的物业服务内容以 外的增值服务事项,另行以《增值服务协议》进行约定。该方式下,应 尽量争取物价局备案; c、若物业管理费无法拆分的,则由法务提供违规的法律后果及责 任分析,供业务决策是否进行合作; d、超限价项目,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给业主开具不同收 费名目的缴费通知书、发票等; 巳项目进驻后,应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彻底解决超限价风险。 ⑦ 关于资产经营业务的约定 a、合同中需约定支持项目现场朴邻、朴韵、自营装修等资产平台 业务开展的相关条款; b、合同明确委托我方开展公共资源经营及分成的相关条款。 ⑧ 关于车场问题: 车位如果是开发商自持,车场费用需分成或按固定金额支付给开 发商的,则应明确相关分成资金的处理方案(如冲抵空置物业服务费等 方式)并约定相关开票及税务处理问题,避免我方重复纳税,增加税务 负担。 (2)业委会项 ① 物业交接遗留问题 a、针对原物业服务企业水电费欠费、预交款项(包括物业费、车 位费、装修押金等)未结清或未移交的情况,需在合同中进行责任切割, 明确原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及其他第三方的债权债 务与我方无关,相关债务由业委会督促原物业服务企业于我方进驻前 一次性付清,因前述债权债务导致的责任、纠纷与我方无关; b、针对新老物业交接资料获取不全影响项目后期运营的情况,建 议增加资料交接合同约定: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3日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物业承接查验资料(含工程资料、现场查验记录、资料及共用设 施设备移交明细等); 2)物业规划资料(含用地批准文件、项目批准文件、规划平面图等); 3)房屋测绘及权属资料(含房屋测绘报告、房屋产权清册、配套设 施权属清册等); 4)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及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改造、 更新的有关资料和物业服务档案; 5)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6)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相关账册、票据; 7)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移交的其他资料和财物。 乙方不承担因上述资料缺失导致的责任; c、针对接管前项目现场已经存在的设施设备及建筑物本体损坏等 遗留问题,应约定相关整改责任并进行风险切割:包含但不限于整改责 任主体,项目遗留问题完成整改前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害,并非我 方物业管理行为所导致,均与我方无关; d、有关人力资源相关的风险与纠纷等情况,因原物业公司操作中 导致的人力资源相关的责任及纠纷与乙方无关。 ② 关于项目整改费用约定 a、明确项目待整改项及费用预估,整改项需全面覆盖项目问题, 费用预估需准确、客观、实际,应进行业主大会公示和表决,在合同约 定整改内容、费用归属、整改招标流程、验收流程进行充分告知,获得 充分授权; 以关于整改费用来源,可能有以下来源: 1)房屋本体维修资金; 2)项目公共收益; 3)业主众筹; 4)政府旧改预算; 5)开发商维保期内维保支出; 6)其他合规来源。 c、针对项目整改费用由我方垫付,使用公共收益返还的情况,建 议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方式: 1)整改内容及费用预估在合同中约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2)招标流程需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并明确业委会具体权责内 容; 3)施工改造公示流程需满足小区议事规则或合同约定; 4)验收流程约定具体的操作方式和时间限制,业委会需获得业主 大会充分授权; 5)垫付资金返还方式和操作方式需明确具体的账号、时间和各方 权责。 ③ 关于资产经营业务的约定 a、合同中约定支持项目现场朴邻、朴韵、自营装修等资产平台业 务开展的相关条款; b、明确公共资源经营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营管理权、经 营酬金计算方式、分成比例、结算时间等。 ④ 关于合同期限约定 考虑业委会可能在合同期内解散,建议在合同期限条款中约定:如 合同到期时,小区业委会解散或无法组织业主大会决议续聘或重新选 聘物业公司,本合同自动延续至小区业主大会决议选聘新的物业服务 企业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⑤ 业委会项目收费问题 小区内所有的物业类型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费标准,收费面积, 包括不限于: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商业、幼儿园、会所、政府用房等, 避免合同中未作约定导致进驻后收费困难或无法收费问题。 ⑥ 共管账户设立问题 对专有用途银行账户资金应做好日常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共管账 户原则上应以所属公司户名开立,预留所属公司公章、财务章、私章及 对方私章,按制度要求发起开户申请后,方可开立。设立共管账户,应 事先报本部审批。 ⑦ 共管账户设立问题 总额度应不超过该项目2个月的物业费饱和收入;改造方案、垫资 额度、归还方式等必须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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