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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2009-11-24 保密管理工作总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结合本部实际状况,制定本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2. 本部保密工作方针是:“依法管理、积极防范、保核心、珍重点、保要害,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 3. 本部保密工作原则是:“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落实党政干部七条领导责任和十条个人责任的逐级领导保密责任制〞。 4. 本部保密工作重点是:“涉密人员与涉密载体的管理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网络信
息系统的安全防范〞。5. 本部保密工作方法是:“建立健全各项保密管理制度,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强调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保密防范设施、设备作用,不断提升保密管理与技术防范的水平〞。6. 本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由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规定和专项保密工作审批程序、审批表格组成。各级领导、保密组织机构及各部门保密工作使命 1. 法定代表人保密工作使命: 1.1 对本部保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2 确保国家保密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部的落实执行。1.3 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部的落实实施,为保密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的确保。1.4 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掌握保密工作重要状况。1.5 对重要保密工作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进
行催促检查。采用实际措施解决保密工作中的特别问题。2. 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保密工作使命: 2.1 对本部保密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2.2 落实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对部保密工作进行决策和布暑。2.3 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在本部落实实施。2.4 组织、协调和布暑年度保密工作和重点项目的保密防范措施。2.5 对保密工作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2.6 及时组织解决保密工作的重要问题和泄密事件。2.7 及时向部法定代表人通报保密工作重要状况。3. 其他部领导保密工作使命: 3.1 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2 为保密管理与科研生产管理的结合提供确保。3.3 确保保密管理措施在科研生产活动中的实施。 3.4 结合实际提出保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3.5 对保密工作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6 及时与法定代表人和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沟通保密工作状况。 4. 各部门正职领导保密工作使命: 4.1 对本部门工作范围的保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4.2 了解有关保密工作法规、规章制度。 4.3 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保密工作具体要求和防范措施。 4.4 监督检查本部门保密工作落实状况。 4.5 及时向部领导和保密办公室通报保密工作重要状况。 5. 各部门分管保密工作领导保密工作使命: 5.1 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直接组织领导责任。 5.2 了解有关保密工作法规、规章制度。
5.3 组织协调保密与业务工作,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事项和问
题。 5.4 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保密防范措施。 5.5 及时向部门主要领导报告保密工作重要状况。 6. 各部门副职领导保密工作使命: 6.1 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6.2 了解有关保密工作法规、制度和要求。6.3 对涉密人员和事项进行教育和管理。6.4 监督检查保密工作执行状况。6.5 及时与部门领导和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沟通保密工作状况。7. 本部保密工作机构设置: 部设立保密委员会,由主任〔部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兼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部办公室、经营计划处、科技发展处、人事处、财务处和有关业务部门领导担任〕组成。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各部门确定一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部门保密管理工作。部保密工作组织机构图〔见附录A〕。8. 部保密委员会使命: 8.1 落实落实党、国家和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工作法规。8.2 执行每年2 次例会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度,研究、布暑、解决、总结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密委员会会议记录〔见附录B〕。8.3 审核部保密工作制度、规定、措施、办法和讨论专项保密工作。8.4 审核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事项的定密和密级变更工作。8.5 对重大涉密事项保密工作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指导。
8.6 查处一般失泄密事件,协助查处重大失泄密案件。8.7 向上级主管保密工作部门请示报告工作。9. 保密办公室使命: 9.1 组织落实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对本部各部
门保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9.2 拟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办法、计划和专项保密工作方案,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布置。9.3 组织保密宣扬教育,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展开保密工作调研、总结和奖励活动。9.4 对确定秘密事项及其载体的接触和知悉范围进行指导和监督。9.5 组织拟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保密岗位、人员涉密等级。对涉密人员和内部网安全进行保密工作组织管理。9.6 参加涉及重要国家秘密的大型科研活动、涉外活动、对外交流和宣扬活动,进行保密工作检察与监督。负责保密防护措施、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报废的必要性审核。9.7 组织制定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实施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防护措施和设施的保密技术检查。9.8 组织监督检查保密规章制度的落实状况。9.9 负责保密管理经费和保密专项经费的申请和使用。9.10 负责本部保密工作、密码工作的日常管理。9.11 组织查处和报告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制止、改正有关保密违纪、违规行为。9.12 完成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本部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任务,定期向保密委员会和部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汇报工作状况。10. 基层部门保密工作使命:10.1 落实执行部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决策和布署。10.2 实施对本部门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检查。10.3 组织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扬教育。10.4 职能管理归口保密工作审核和检查。10.5 完
成部保密委员会交办的保密工作事项。附录A 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组织机构图附录B 部保密委员会会议记录开会
日期:年月日会议内容:会议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记录人: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1. 为不断提升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和遵守保密纪律、保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定期对本部全体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培训。2. 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法规知识的宣扬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板报宣扬保密法规普及保密知识,提升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3. 新调入或新任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的职工,必需先进行保密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各部门领导有责任教育调离涉密岗位人员离岗后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承当保密义务,不泄露国家秘密。4. 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因公、因私出境和调离岗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其了解保密范围,明确保密责任,掌握处理保密问题的方法。 5. 保密办公室、涉密人员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涉密人员要常常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知悉其必需承当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及应当享有的权利。 6. 保密培训工作由保密办公室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纳进部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和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保密办公室参加实施。7. 为不断提升涉密人员保密防范知识和技能,本部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要对核心与重要涉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上述内容的培训,一般涉密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培训。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1. 涉密人员管理要保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 2. 部保密委员会每年将依据各部门涉密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程度的变化状况及时调
整涉密人员的等级。3. 对涉密人员要常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确保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需承当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4. 各级领导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的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5. 涉密人员在参加军品秘密项目开发、研制、试验、会议,记录秘密事项内容时,须使用部保密室登记、编号、标密的保密本。 6. 涉密人员使用保密本应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统一销毁。7. 执行涉密人员保密补贴、脱密期和签订保密承诺书等制度。涉密人员选用、调动、出境保密管理规定 1. 涉密人员管理使命的分工涉密人员管理工作由保密办公室归口负责,人事处参加,各部门配合。各部门应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2. 涉密人员的选用检察本部经管、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必需保持“先检察后选用〞的原则。要对涉密人员资格检察的状况记录在案。人事处负责涉密人员的选用检察并与其签订“选用保密承诺书〞 〔见附录A〕。3. 涉密人员等级确实定本部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职工,都要依据其工作内容确定涉密等级。确认涉密
人员等级程序(见附录B)。本部涉密人员按核心〔即绝密级〕、重要〔即机密级〕、一般〔即秘密级〕的等级划分。其中核心涉密人员经部保密委员会审定后,报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重要涉密人员经保密委员会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备案;一般涉密人员经部保密委员会审批后,要将人员数量报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 4. 涉密人员脱密期的规定: 涉密人员辞职并要求到国外和外国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必需按国家规定依法脱密,脱密期满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脱密期限为: 4.1 核心涉密人员三年;
4.2 重要涉密人员二至三年;4.3 一般涉密人员一至二年。
5. 涉密人员调动的管理: 5.1 对调出本部属国内流动的职工,脱密期由本部依据其涉密状况确定。如拟批准其调出,要及时使其脱离涉密岗位。凡调出职工由人事处负责与其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 〔见附录C〕。 5.2 涉密人员个人申请调动的应当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领导应在调离申请材料上签署保密审核是否同意流动的看法后,报保密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审批或报上级保密部门复核审批。涉密人员个人申请调动或因私出境保密检察程序和审批表〔见附录D、E、F〕。 5.3 涉密人员在实施脱密期前,应当将其保管和使用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涉密介质盘点移交,没有征得部门领导同意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和做其他处理。5.4 在办理事业编制涉密人员流动手续时,其
档案中有关涉及军工科研秘密的材料,由人事处会同保密办公室进行保密处理,并在档案中注明其涉密程度和解密期。企编人员离部,由人事处负责用人部门配合,将其在本部涉密等级和脱密期限、禁止流动范围、时间放入其个人档案。5.5 院校师生来部实习,由主管部门会同部保密办公室审核报部分管领导批准(审批程序和审批表见附录G、H)。院校师生实习,人事处负责与院校及实习师生签订保密协议。院校师生实习的有关涉密事项,负责接待部门应有文字记载,并应在师生的实习档案中作出非密化记录,标明该同志所接触涉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 6.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的管理: 6.1 涉密人员出境参加科技交流活动,在办理出境手续时,由部外事主管部门负责告知其《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见附录I〕,要求其在《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见附录J〕上签字,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并填写《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见附录K〕。 6.2 对一年内数次出境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的涉密人员,可以每年对其提醒一次。6.3 涉密人员在境内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应当事先向部主管科技交流或外事工作的部门报告,并填写《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由部主管科技交流或外事工作的部门负责提醒其遵守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并记录在案。7. 涉密人员对外受聘、提供服务的管理: 7.1 本部在岗涉密人员,一律不
准私自受聘到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工作。凡已受聘到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工作的人员,各部门不得再让其接触国家秘密和内部事项。7.2 本部人员为国外机构在华举办的各类展览会、交易会、技术洽谈等外事活动提供服务,必需经部主管外事工作的领导同意。8. 涉密人员脱密期未满,特别状况必需要因私出境审批权限: 8.1 绝密级涉密人员必需由国防科工委保密办公室审批; 8.2 机密级涉密人员必需由集团公司保密办公室审批; 8.3 秘密级涉密人员必需由部保密办公室审核后报部领导审批。9. 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对泄露或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制止、举报、斗争并积极采用补救措施,是本部涉密人员的神圣使命和应尽的义务。附录A 选用保密承诺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本人对作以下保密承诺: 1. 本人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的事项,在工作期间、退休或出国后,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并遵守涉密人员脱密期的管理规定。 2. 本人承认在研制、接触军工科研项目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信息,为国家和所有。 3. 本人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有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知道泄露国家秘密事项个人所应承当的责任。4. 本人同意依据
《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为保护国家秘密的安全,在本人行为违反保密规按时,有权马上终止本人接触国家秘密的资格,调离涉密岗位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 上述保密承诺书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本人愿意为保守国家秘密承当义务和因个人行为造成泄密后的一切法律责任。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6. 本保密承诺书一式叁份,部人事处壹份〔存入当事人档案或聘用合同〕、保密办公室壹份〔备案〕、承诺人壹份。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承诺人身份证号码:承诺人现住址:附录B 确认涉密人员等级工作程序附录C 离岗保密承诺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国家保密法〞〕,和《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本人对作以下保密承诺:1. 本人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依据《国家保密法》和行业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在离岗后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2. 本人承认在期间接触、研制国家军工科研项目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事项,属国家和所有。本人不在涉密事项的保密期内复制、使用国家秘密事项和技术。 3. 本人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有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4. 本人如违反“离岗保密承诺书〞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和有权追究本人刑事责任。5. 本人愿为保守国家秘密承当责任自愿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6. 上述调离保密承诺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愿意按承诺书中规定的内容承当保密责任。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7. 本保密承诺书一式叁份,部人事处壹份〔存入当事人档案或聘用合同〕、保密办公室壹份〔备案〕、承诺人壹份。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承诺人身份证号码:承诺人现住址:附录D 涉密人员调动保密审批程序附录E 涉密人员调离保密审批表姓名曾用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部时间政治面目
涉密等级涉密工作时间要求调离原因调离去向在本部
从事涉密工作内容:部门领导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保密办公室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业务主管部领导审批看法签字:年月日注:1. 部门领导和保密办公室必需有“不同意〞、或“同意调离〞及具体脱密时间的看法;2. 本表由部门负责填写,人事处备案,保密办公室存档;附录F 因私出国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涉密等级职称出国事由及国名拟出国时间所在部门领
导看法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部保密办审核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人事处领导看法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部主任审批签字:年月日备注附录G 国内院校来部教学、实习保密审批程序附录H 国内院校来部教学、实习保密审批表申请部门时间承办人姓名院校名称负责
人姓名人数教学、实习内容密级来部教学、实习人员姓名保密要求:保密防范措施:承当教学、实习部门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主管业务处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业务主管部领导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保密工作主管部领导审批看法签字:年月日保密办公室备案签字:年月日注:1. 本表由主办部门填写报批;2. 保密工作主管部领导负责接触绝密级事项审批;3.本表完成审批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后,由保密办公室负责存档。附录I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1.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2.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必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当保密义务。3.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必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状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4.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注意场合,防止被窃听;不得在涉外公共场所及外方提供的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5.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码或者未通过中央有关机关检察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6.在境外碰到危及所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的紧急状况时,要马上销毁所携带的秘
密载体,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7.发生泄密问题要马上采用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附录J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我于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有关部门已向我告知《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我承诺,在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中遵守保密守则,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承诺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该承诺书一式两份,外事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多次出国者,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须出示此承诺书。附录K 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历政治面貌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现〔曾〕任行政职务现任专业技术事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涉密程度对科外技交事流项对流外对交象
其它事项:注:此表由部外事主管部门留存。确定、变更密级和解密制度 1. 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确实定:1.1 本部各部门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及时准确地依照《船舶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的范围》〔见附录A〕的规定和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审批程序、审批表〔见附录B、C、D〕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10 日。国家秘密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保密期限,除有特别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 年;机密级不超过20 年;秘密级不超过10 年。
1.2 型号产品、预研类项目成套性文件定密原则:1.
2.1 部
保密委员会依照行业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按项目(型号项目可到系统级) 确定《产品研制各阶段成套性文件定密标准》。《产品研制各阶段成套性文件定密标准空表》〔见附录E〕1.2.2 由产生秘密事项的承办人员,依据本部《产品研制各阶段成套性文件定密标准》,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1.3 红头行政、技术文件定密原则: 1.3.1 依照《行业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本部《产品研制各阶段成套性文件定密标准》确定密级。 1.3.2 由产生秘密事项的承办人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的看法,交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业务主管部领导批准。 1.4 部门产生的留用文件、资料定密原则: 1.4.1 依照《行业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本部《产品研制各阶段成套性文件定密标准》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1.4.2 由产生秘密事项的承办人,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1.5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密级不明确及有争议的事项,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提出申请,报上级主管业务或保密部门审核批准。1.6 密级一经确定应当马上在涉密载体或电子版文件上标明密
级和保密期限。不能标明的由产生秘密事项的单位负责通知接触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 2. 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变更变更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由秘密事项产生部门依据定密时的程序申报变更。变更原则为:2.1 秘密事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提升密级和延长保密期限。2.1.1 发现原定密级
偏低的; 2.1.2 近期取得进展,对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的;
2.1.3 新发现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潜在作用的。2.2 秘密事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降低密级和保密期限。2.2.1 发现原定密级偏高的;2.2.2 已有接替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2.2.3 因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必需要扩展知密范围的。
3. 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解密保密期限内秘密事项,经衡量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和有利于国家建设的,原定密部门应及时宣布解密。〔解除密级、保密期限审批程序、审批表见附录C、D〕解密原则为: 3.1 秘密事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密。3.1.1 常规国防装备技术已经退出现役的;3.1.2 已有接替技术,原有技术无保密价值的;
3.1.3 转为民用,可保性差的。3.2 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附录A 船舶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1. 绝密级事项:1.1 船舶工业国防科研生产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1.2 战略舰艇和尖端武器的主要战术指标、重要目标特性;1.3 涉及新型战略舰艇和尖端武器的高新和关键技术的预先研究的核心部分; 1.4 密码通信的密码方案、密钥;1.5 通过秘密渠道获得涉及绝密级、机密级军工产品的科研、生产的技术、设备、样品、资料及其手段和来源;
1.6 涉及敏感国家、地区的军事技术合作、军贸和军援状况。
2. 机密级事项:2.1 船舶工业的中长期规划、战略决策、特别政策、战时动员方案、国防科研生产能力;2.2 战略舰艇、尖端武器的重要设备的战术技术指标、目标特性、海军主要战斗舰艇、重要军辅船舶和武器装备的主要战术指标、重要目标特性及一般战斗舰艇的重要目标特性;2.3 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并对国防建设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和设备的重要
战术技术指标;2.4 新型战斗舰艇、武器装备的关键技术预先研究的核心部分; 2.5 海洋信道及传输特性; 2.6 船舶工业科研、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决策和参加国际竞争的内定方案;2.7 通过秘密渠道获得除涉及绝密级、机密级军工产品以外的科研、生产的技术、设备、样品、资料及其手段和来源;2.8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代码和口令。3. 秘密级事项:3.1 军工产品的科研、生产、技术引进的年度综合计划和统计数字,重点军工科研和生产建设项目; 3.2 船舶工业财务年度预、决算,对外贸易财务年度预、决算和外汇收支年度报表;3.3 一般战斗舰艇、军辅船舶和武器装备的主要战术技术指标,各种在役舰艇、军辅船舶和武器装备的一般目标特性;3.4 为舰艇、军辅船舶和武器装备配套的产品和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重要应用软件;3.5 秘密渠道获得民用技术、工艺、材料、计算机软件的手段和来源;
3.6 船舶工业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及军贸合作中约定的有关保密事项。附录B 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审批程序附录C 变更〔解除〕密级、保密期限审批程序附录D 确定〔变更、解除〕密级、保密期限审批表申请审批部门承办人姓名审
批事项名称申请确定变更〔解除〕密级、保密期限的依据:申请确定〔变更、解除〕密级、保密期限看法部门领导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主管业务处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业务主管部领导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保密委员会审批看法签字:年月日注:1. 本表由提出部门承办人负责填写;2. 确定密级审核到业务主管部领导;3. 变更、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审批到保密委员会; 4. 本表完成审核后由申请部门备案,保密办公室负责存档;附录E 项目〔预研〕类成套性文件定密标准研制阶段文件名称秘密种类密级保密期限备注论证阶段论证报告方案
阶段研制任务书/总要求〔建议稿〕质量计划制定任务书或制定输入文件清单制定计划方案论证报告方案〔制定〕报告〔含研制计划网络图〕可靠性确保大纲标准化大纲系统框图布置图工程研制阶段制定任务书或
制定输入文件清单统一制定要求制定计划技术制定报告/说明可靠性制定与分析报告电磁兼容制定与分析报告系统对分系统/设备技术要求技术规格书〔供审稿〕技术条件计算书计算分析报告精度检查表接口制定说明接口协
议电缆连接图电缆芯线表电缆明细表功能特性分析报
告关键件〔特性〕、重要件〔特性〕明细表质量确保大纲试验大纲试验细则试验表册流程图原理图项目〔预研〕类成套性文件定密标准研制阶段文件名称秘密种类密
级保密期限备注工程研制阶段接线图布置图外形图装配图零件图电路板图安装要求/说明〔含安装图〕技术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成套设备汇总清单元器件明细表履历书照相图册系泊试验大纲系泊试验细则系泊试验表册航行试验大纲航行试验细则航行试验表册研
制工作总结成套文件目录系统完工文件和设备
随机文件完工文件目录随机文件目录技术手册①
布置图②技术条件③技术说明书④使用维护说明书
⑤接口制定说明或接口关系图安装图〔附安装要求说明〕原理图流程图接线图精度检查表电缆连接图电缆芯线表电缆明细表项目〔预研〕类成套性文件定密标研制阶段文件名称秘密种类密级保密期限备注系设统备完随工机文文件件履历书产品合格证成套设备
汇总清单备附件、专用仪表工具清单照相图册系泊试验大纲系泊试验细则系泊试验表册航行试验大纲航行试
验细则航行试验表册附件一:产品研制任务书〔总要求〕附件二:主要战技指标对比 表附件三:产品制定工作总结报告附件四:产品试制工作总结报告附件五:产品例行〔型式〕试验报告附件六:产品可靠性和修理性试验报告附件七:产品电磁兼容性试验报告附件八:产品三防试验报告附件九:产品制定定型试验报告附件十:产品试用状况报告附件十一:产品标准化检察报告附件十二:产品配套设
备、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等供货来源状况报告附件十三:产品质量分析报告附件十四:产品成本分析报告附件十五:产品制定定型的制定图纸技术文件盖章目录清单项目〔预研〕类成套性文件定密标准研究阶段文件名称秘密种类密级保密期限备注立项阶段开题论证报告任
务书方案阶段方案制定报告制定、试制阶段技术制定文件专项研究报告制定图纸计算报告试验细则试验表册试验报告软件必需求规格说明软件开发计划软件
制定报告源程序清单软件开发卷宗软件测试分析报告
软件用户手册总结验收及鉴定阶段研制技术总结/项目开发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合同验收书成果鉴定证书技
指术挥行系政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工
作请示工作批复工作简报工作通报工作协议工作备忘录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专家评审看法绝密级国家秘密事
项保密管理制度 1. 绝密级载体的保密管理:1.1 绝密级载体、中共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必需存放在密码保险柜内,要执行单独登记专人保管。有归档要求的要按时归档,无归档要求的用后及时销毁。1.2 涉及制作、复印、复制、借阅、使用、携带出差、会议、试验、外部调用、人员因私出境等绝密级事项必需履行保密审批。绝密级事项保密审批程序和审批表〔见附录A、B〕。 1.3 制作绝密级载体,应按规定标明密级、解密期限和编号。要依据工作必需要确定发放
单位和知悉人员范围,并在文件或发放清单上予以注明。
1.4 绝密级载体、中共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不准复印和复制。确因工作必需要复印、复制或摘抄部分内容的必需有完备的审批手续,复印件或摘抄件要按同等密级在涉密载体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用后交回。 1.5 绝密级载体传阅必需当天收回,借阅使用不准拿出存放房间,并应对阅知人员进行文字记录。 1.6 传递绝密级载体应使用专门材料制作的包装品,包装时封口及中线处应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1.7 禁止使用处理绝密级事项的计算机拷贝低密级信息资料。计算机固定硬盘上禁止存贮绝密级信息资料,存贮过绝密级信息的软盘、光盘、活动硬盘不再使用,必需在彻底清除涉密信息后限制在部内使用。1.8 用于密码 和网络通信的加密机与密钥为绝密级涉密载体,密钥必需两人分开保管,接触使用人员必需政治可靠。禁止使用加密 、加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传递绝密级涉密信息。1.9 绝密级载体用后由制发部门负责统一收回,登记造册送保密室销毁。销毁纸质绝密级载体必需使用粉末式碎纸机逐份逐页销毁;销毁录有绝密级信息的磁介质载体要使用专用消磁设备消除涉密信息;销毁绝密级其它介质载体要采纳相应有效手段消除涉密信息,涉密载体销毁必需确实达到涉密信息彻底销毁且不可恢复。 1.10 载有或用于处理绝密级事项的密码机、计算机,要放在加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封闭式保密工作区域专人使用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1.11 携带绝密级载体出差,必需经部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批准,乘火车可软卧席,乘飞机、轮船可相当于火车软卧席的同等舱位,携带绝密级涉密载体较多时,经部领导批准可采用车船包厢与包舱形式。 1.12 绝密级载体外部借用、调拨,必需有文字材料说明和各级领导的保密批准,并报集团公司保密办公室备案和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2. 其它绝密级事项的保密管理:2.1 组织绝密级会议、试验等大型业务活动,应提前通知保密、保卫管理部门。2.2 掌握绝密级国家秘密人员〔核心涉密人员〕不得因私出境,特别状况须由部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核准后报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附录A 绝密级事项保密审批程序附录B 绝密级事项保密审批表承办人姓名审批事项名称数量审批事项内容:文件制做□ 文件借阅□ 文件复印□ 文件外部调用□ 资料制做□ 资料借阅□ 资料复印□ 资料外部调用□ 磁盘制做□ 磁盘借用□ 磁盘复制□ 磁盘外部调用□ 声像品录制□ 声像品借用□ 声像品复制□ 声像品外部调用□ 携文件出差□ 携资料出差□ 携物品出差□ 因私出境□ 外协单位保密资格检察□ 部门领导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保密办公室审核看法签字:年月日业务主管部领导核准看法签字:年月日部保密工作管理者代表审批看法签字:年月日注:1. 审批事项内容栏在对应方框内打“√〞; 2. 保密办公室对外部调用文件、
资料和外协单位保密资格签属审核看法,其它项为备案签字; 3. 本审批完成后,机关部门应登记备案,保密办公室负责存档。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1. 涉密载体、涉密实物定义:1.1 本制度所称的涉密载体是指通过观察或测试等手段,能够获取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包括:纸质、胶片、磁盘、光盘等各种涉密载体。1.2 本制度所称的涉密实物是指通过观察或测试等手段,能够获取国家秘密信息的实物,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部件及用于研制、生产、加工、测试、试验的物品和设备。 2. 涉密载体、涉密实物保密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2.1 涉密载体制作保密管理规定 2.2 涉密载体复制、印刷、装订保密管理规定 2.3 涉密载体借阅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2.4 涉密载体收发保密管理规定 2.5 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管理规定 2.6 涉密载体、实物运输、存放保密管理规定 2.7 涉密载体外出修理保密管理规定 2.8 涉密载体销毁保密管理规定 3. 绝密级涉密载体保密管理执行本部《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载体制作保密管理规定 1. 制作涉密载体,必需依照定密程序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载体制作内容审批〔含定密程序〕一经完成,涉密载体内容原稿就不应再做数据的修改补充,如必需进行修改补充,必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2. 涉密载体内容在制作输入过程中,校对人员对涉密载体密级的标识是否正确负有确认责任。3. 涉密载体内容要严格按照批准的
数量进行制作输出,制作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留存,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4. 必需外部制作的涉密载体要到经保密局核发“许可证〞的单位制作。5. 摄制涉密产品、项目的声像载体,机密级、秘密级的须经现场领导批准。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内协作单位须凭该单位保密办公室的证实信,经现场领导批准。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外单位必需摄制本部涉密产品、项目的声像制品,须凭该单位保密工作部门的证实信和经部领导批准并签订保密协议。禁止使用可拍照手机摄制涉密产品。 6. 涉密载体等必需按以下要求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6.1 书面形式的密件,应在封面〔或者首页〕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图纸、图表则在其标题之后或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6.2 书面形式的密件,如果只有少量内容属于国家秘密,除按最高发级标明外,还可以直接在属于国家秘密的段落之前标明密级或者调用文字形式在同页正文下说明密级。6.3 非书面形式的涉密载体,应以显然识别的方式在载体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计算机和
活动硬盘内存贮的涉密文件,应在文件名和文件首页上标明密级。有包装的涉密载体还应以恰当的方式在包装上标明。
6.4 磁盘、磁带、光盘等涉密介质各部门应统一购置,标明密级编号登记限量发放,并按秘密文件的要求进行管理。
6.5 涉密载体〔文件、资料〕制作完成后,负责编制的人员
应将电子版原稿与纸质审批稿一同归档。不必需归档的电子版原稿应及时同文件、资料起草、编制、修改过程中形成并废弃的纸质材料和过程电子版本一同销毁。纸质和电子版的涉密文件、资料因工作必需要留存使用的,应由部门集中存放统一保管,个人必需留用要填表经部门领导批准。个人留用纸质、电子版涉密文件申请表〔见附录A、〕。附录A 个人留存纸质、电子版涉密文件申请表申请人姓名:从事研制项目申请时间:年月日序号申请留存使用涉密文件名称密级留存时间备注 1 至年月日 2 至年月日3 至年月日4 至年月日5 至年月日6 至年
月日7 至年月日8 至年月日9 至年月日10 至年月日11 至年月日12 至年月日13 至年
月日14 至年月日15 至年月日16 至年月日17 至年月日18 至年月日19 至年月日20 至年月日部门领导审批同意签名:年月日领导审批不同意项在备注栏表示. 本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申请人留存. 涉密载体复制、印刷、装订保密管理规定 1. 涉密载体复制、印刷、装订时,必需履行涉密载体复制保密审批程序〔见附录A〕。机密级〔含机密级〕以下涉密载体的复制、印刷、装订,承办人员凭部门领导签字批准的《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见附录B〕进行。复制档案涉密文件资料执行部《密级档案管理规定》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批表。复印涉密文件
执行部质量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批表。 2. 复制部门必需严格涉密载体复制、印刷、装订时的保密管理和登记手续,不准应私人要求多印、多留。复制、印刷和装订份数要真实记录备案。 3. 复制、印制、装订过程中出现的衬纸、废页等印有字据的消耗品要妥善保管,按密件要求销毁。 4. 复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 5. 复制件要按原件同等密级进行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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