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是项目部生产管理最重要内容,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合同的承诺、企业的信誉,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经济效益等重要性的表述。
1.1. 施工技术文件交底措施
1. 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安全措施、施工方法、材料性质、质量标准、工程变更联系极其他注意事项的交底。
2. 技术质量交底应贯彻逐级交底的原则,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或技术负责人逐级进行交底直至班组操作工人。
3. 各级交底工作应做到有书面记录,接受交底人(包括班组长)应有签字,并列入技术检查资料。
4. 交底工作及时进行,交底内容应有针对性,交底任务应明确。
5. 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接受任务后,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各项规定和质量要求进行作业。如因交底错误而发生的质量事故,由交底者负责,如因不执行交底要求而发生质量事故,由班组负责。
6. 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技术交底。
7. 有关技术质量交底不详细、任务不明确,操作班组有权暂不接受安排,直到清楚后再接任务,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如发现有类似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1.2. 工序“三检”措施
1.2.1. 自检
1.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 班组长对所施工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3.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应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中间检查。
1.2.2. 互检
1. 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 分包间交接互检,每个单位工程相互联系的工种必须由施工员、质量员等做好牵线,经处理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2.3. 专业检查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对其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各级各项检查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提出质量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1.3. 施工质量验收措施
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完整,并且均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4. 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子分部)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要求合格外,凡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也要符合有关规定,同时观感质量验收也应符合要求。
5.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有五个:a.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应该合格;b.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完整;c.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d.对主要使用功能须进行抽查;e.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1. 4.隐蔽工程验收措施
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
1.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的,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2. 在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3. 有关规定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到场验收的部位,由监理公司通知和安排验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经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设计、监理、业主、施工)签字盖章后,方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 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填写被验收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被验收的部位和轴线、标高、规格和数量,如有必要应画出简图和说明,验收意见栏内不得使用“基本符合”等不肯定用语,也不能无验收意见。
6. 隐蔽工程验收单份数可根据各地区、各项目等实际情况需要确定,要求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有效,签证手续齐全,并由资料员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7、隐蔽工程验收计划
验收项目
自检、初检
验收签证
各部位钢筋制作、安装
班组长、翻样员、施工员
质量员、技术负责人
甲方、工程监理
各部位模板制作、安装
班组长、施工员、
甲方、工程监理
预埋件、预留孔
翻样员、施工员
甲方、工程监理
墙、柱拉结筋
班组长、施工员、质量员
甲方、工程监理
水、电等管道、预埋敷设
班组自核、施工员复核
甲方、工程监理
验收项目
自检、初检
验收签证
上下水管道埋置
施工员
甲方、工程监理
注:1、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技术负责人签发。
2、大体量柱、梁、板砼浇捣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对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浇捣令。
1.5.不合格品控制措施
1.5.1. 不合格的识别
1、材料设备
1. 进货验收由材料采购员会同质量员按公司“进货检验规定”内容进行验收,并向监理报验。
2. 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材料员参照相关标准验收,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
3. 对无原始数据(如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观感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样试验不合格、设备部件欠缺影响使用功能等,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或设备。
4. 对有辐射、有毒、有害物质经抽样试验释放量超过国家有关标准限量的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均视为不合格品。
5. 对视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采取隔离、标识措施,并保存记录。
2、施工质量
1. 在施工单位检查和监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在工程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均视为施工质量不合格。
2. 对不合格的事实应作记录并保存。
3. 必要时在实物上作标识。
1.5.2. 不合格的处置
1、材料设备
1. 稍作处理便可正常使用的一般不合格材料,由质量员提出处置意见,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材料员负责组织人员实施;存在严重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及材料员共同协商,由项目经理作出退货(更换)或降级使用的处理决定,材料员负责实施。
2. 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材质存在不合格,由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共同协商,由项目经理作出退货(更换)的处理决定,材料员负责实施。
3. 建筑装饰材料存在辐射、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超限量不合格的,由项目经理作出退货/更换的处理决定,材料员负责实施。
2、施工质量
1. 在项目部自检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轻微的不合格,由项目质量员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督促相关施工班组长组织人员实施。
2. 在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时发现施工质量存在一般的不合格,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督促,施工员组织实施。
3. 在项目部自检或监理单位验收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的不合格,涉及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由下属公司/分公司(或公司)的技术负责人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如果涉及基础工程,还应邀请勘察单位)及下属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共同商讨处理办法,并由设计单位作出处置决定,下属公司/分公司质安科和监理单位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
1.5.3. 不合格的验证
1、材料设备
1. 对于存在轻微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在经过一定的处置后,由项目质量员负责验证;存在一般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处置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验证,并向监理单位报验:严重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在处置之后,由下属公司/分公司质安科负责验证,并向监理单位报验。
2. 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由项目材料员和安全员负责验证。
2、施工质量
施工质量轻微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项目质量员负责进行验证;施工质量一般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组织进行验证: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设计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验证。
1.5.4. 过程监视
1. 材料、设备通过进货验收、试验进行监视;
2. 施工质量通过验收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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