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范围与依据
1.1编制目的
火灾事故极大的威胁施工现场正常施工,一旦发生将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为了及时而迅速地处理生产生活场所火灾事故,避免或降低因火灾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和社会影响,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8”第6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 “24" 56 号)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9)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国务院549号)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2-26)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火灾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在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组织机构及责任
3.1应急组织体系
现场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各部室、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下设应急救援组,治安防卫组、医疗救护组、财务、物资保障组。
3.2应急救援工作组的职责
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和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本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2.1应急救援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施工项目部经理
成员:安全、工程、物资、综合管理等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协调事故现场内外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应急物质,人员急救工作等。
3.2.2医疗救护组成员及职责:
应急救援组
组长:人力资源管理员
成员:安全、财务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引导工作。
3.2.3治安防卫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安全主管人员
成员:安全、工程、物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维护现场正常正常秩序,确定警戒范围,排除危险源,防止二次伤害,落实守护人员等。
3.2.4财务、物资保障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物资主管人员
成员:行政办公室、财务、人力资源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生活保障等工作。
4、预控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识别及预防控制措施
(1)防火设施不完善引起火灾
根据火灾性质,配备消防适宜的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确保设施
完好。
(2) 气瓶直接受热容器爆炸引起火灾
① 、气瓶避免阳光曝晒,须远离明火或热源。
② 、乙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直立放置;周围设立防火防爆标志,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③ 、乙炔瓶不能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严禁用火烘烤。搬运时的温度要保证在40°C以下,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C。
④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宜开启3/4转。
(3) 气瓶受剧烈震动或撞击容器爆炸引起火灾
① 、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脆裂爆炸,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圈。
② 、禁止敲击和碰撞,气瓶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4.1.2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火灾风险的监测,在监控过程中用科学的监测方法,包括安全评估、技术监控、火灾报警信息、现场巡视等手段,当发现异常现象、缺陷,及时上报。
4.2预警行动
当施工项目部存在动火作业时,应由应急工作组发布预警信号,并检查动火作业点监护人员到位情况。
当施工项目部人员发现可燃物存在冒烟或明火情况时,应立即对火源进行扑救处理,并同时进行呼救,当应急工作组收到呼救信号时,应马上进行预警。
若施工项目部装设有火灾预警系统,当系统发出警铃信号时,应急工作组也应发布预警信号。
在收到预警信号后,各应急救援队应迅速到位,消防队应立刻控制火源,应急工作组根据火势控制情况确定是否启动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火灾事件发生后,事故部门要立即向项目部应急工作组汇报,最迟不超过15分钟。
5.2应急工作组立刻将情况向公司安全部汇报情况,最迟不超过1小时,包括应急处置过程的情况续报。
5.3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火灾出现的时间、地点、火灾类型、规模、可能引发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造成后果的,报告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国家统一标准,本预案中将灾害的应急响应等级分为4级;
I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II级: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以
上1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
火灾;
III级: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W级: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6.2响应程序
6.2.1启动条件及行动:达到预警标准的发现冒烟或者明火,由发现者向项目应急工作组汇报后,经批项目经理准启动响应;由应急工作组指定指挥人员负责现场指挥,同时开展部署警戒、疏散、信息发布、现场处置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6.2.2当发生W级火灾时,施工项目应启动预案,与分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取得联系,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当发生I级火灾时,施工项目应启动预案,与分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取得联系,并由分公司与总公司取得联系,安排相关资源,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当发生II级火灾时,施工项目应启动预案,与总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取得联系后,在当地相关单位部门寻求协助,安排相关资源,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当发生I级火灾时,施工项目应启动预案,与总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取得联系后,在当地相关单位部门及社会救援组织寻求最大程度协助,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6.3处置措施
6.3.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浓烟区,在安全位置上观察、判断起火原因,灭火现场如存在建筑物坍塌的危险,安全保卫部门应设置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6.3.2在应急工作组的指挥下,义消队可再分为两组,一组配合灭火,另一组负责转运易燃易爆物品到安全地带,不可转移的易燃设备、物品要采取降温隔离措施。
6.3.3发生本单位人员独自完成灭火认为有困难的火险时,应急工作组根据情况请求消防支队和上级单位的支持。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安全部负责本单位各区域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置,定期检查,随时更换不合格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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