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收单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条特约商户入网基本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主管单位核准登记,依法经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在AA农商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个人银行卡结算账户。个人银行卡结算账户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批发市场内商户等无法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对使用个人银行卡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收单行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确定是否开通信用卡交易受理。
(三)开通网上支付的互联网商户,必须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实体特约商户发展流程
(一)商户申请。特约商户向收单行社提交申请时,须填写《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申请表》(见附件1)。
(二)商户调查。
调查要求:一是调查必须双人进行,分主调查人和次调查人,主调查人必须是客户经理;二是调查要现场调查和资质审查相结合。
1. 现场调查。调查目标商户的营业场所、经营状况,认真核对目标商户基本情况、资信记录、经营和财务状况等资料,拍摄实地照片,留档保存。对要求安装MIS-POS的商户,核实其收银系统与外网已实现物理隔绝。
2. 资质审查。审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等证照的有效性,并留存复印件。无税务登记证的,可以用经营期间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代替。所有留存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调查人签名。联网核查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信息,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查商户及负责人资信状况,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向目标商户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纳税部门等进行经营状况调查。如特约商户是个体工商户且结算账户为金燕卡时,持卡人和特约商户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同一人。
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情况填写《AA农商银行实体特约商户调查表》(附件2),确定特约商户终端设备需求数。
(三)商户申报。根据调查情况,收单行填写《AA农商银行新增特约商户审批表》(附件3),经收单行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根据业务实际需要,由特约商户信息管理岗录入相应的商户平台。1、直联商户:将商户信息录入中国银联联网通用商户信息注册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银联商户平台),向电子银行部报送商户信息和证明材料。2、间联商户:《新增特约商户审批表》中商户费率按照银联规则设置,如设置费率低于保底费率所产生的手续费倒挂由各收单行自行承担。审核无误后,间联平台管理员将商户信息录入商户平台,上传审核所需商户资料,提交上级审核。
(四)商户审核。总行特约商户审核员根据收单行上报商户信息和证明材料,审查商户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商户类别码(MCC)设置是否正确,银联商户平台中(或间联商户平台)的商户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审核通过后将商户信息提交省银行卡中心,省银行卡中心对商户信息进行合规审核。
(五)分发密钥,准备终端设备。省银行卡中心审核通过后,需灌装密钥的终端设备,由总行特约商户审核员下载密钥至密钥机,交由特约商户密钥管理员,由其为终端灌装密钥,并将商户信息和相关参数录入终端。
(六)签订协议。收单行与商户签订《AA农商银行实体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见附件9)。
(七)布放终端设备。客户经理在落实以下内容后,为特约商户安装终端设备,填写《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终端设备管理登记表》(附件4):
1. 已与商户签署协议书,并确认该商户相关信息已在银联商户平台中注册。
2. 确认安装终端设备的商户为原申请商户,严禁不同商户共用同一台终端,对于“店中店”商户,应根据其经营的独立性,分别布放终端设备。
3. 布放终端设备后,打印实体特约商户终端参数,与商户进行核对,换人复核,确认数量和装机地点,并进行现场测试,确保终端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八)银联商户平台商户代码、终端号编制规则
1. 商户代码:由15位数字组成,组成规则为“机构代码(3位)
+地区编码(4位)+商户类别码(MCC ) (4位)+商户顺序号(4位几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机构代码为“940”。地区编码为银联行政区划代码中的新编码4108。
必须严格按照《银联卡特约商户类别码使用细则》规定标准设置商户类别码(MCC)。
特约商户顺序号由收单行在录入过程中自动生成。焦作市与AA市共用一个地区代码,为避免商户代码重复,焦作市每一类商户顺序号范围为01-90,AA市每一类商户的顺序号范围为91-9999。
2. POS商户终端号:由8位数字组成,组成规则为“6+收单行代码(3位)+终端顺序号(4位)”。我行收单行代码为020。终端顺序号由收单行在录入过程中自动生成。
(九)间联商户平台商户代码、终端号编制规则
间联商户商户代码、终端号由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机构代码为“940”。
1. 农信社自建系统间联商户:
a. 商户代码:由15位数字组成,组成规则为“机构代码(3位)
+地区编码(4位)+商户类别码(MCC ) (4位)+商户顺序号(4位)”。
为了与直联商户代码进行区分,间联商户代码中“商户顺序号”的首位数由字母组成。地区编码为银联行政区划编码中的新编码4108。如果银联业务规则发生变化,以新的业务规则为准。
b. POS商户终端号:由8位数字组成,设备类型(大写字母P)+收单行社代码(3位)+终端顺序号(4位)”。我行收单行代码为020。
2. 金燕自助通商户:
在农信银商户平台中,商户代码和终端号由系统根据规则自动生成。审核通过后,相关商户信息根据银联业务规则导入银联商户平台,商户代码在由农信银商户平台导出时自动生成。生成规则如下:
商户代码:由15位数字组成,组成规则为“机构代码(3位)+地区编码(4位)+商户类别码(MCC)(4位)+商户顺序号(4位)”。
AA地区编码为5017。
第三条实体特约商户增加终端设备流程
(一)特约商户填写《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增加终端设备申请书》(附件5),该申请书作为已签协议书的一部分入档保存。
(二)客户经理调查核实特约商户增加终端申请,合理确定特约商户终端设备需求数。
其他流程参照本办法第八条(三)、(四)、(五)、(七)款规定执行。
第四条互联网特约商户发展流程
商户申请、商户调查和商户审核环节参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
(二)、(四)款执行,但在商户调查环节,须同时审核商户ICP经营许可证,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调查人签名,根据调查结果填制《互联网特约商户调查表》(见附件6),其它流程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商户申报。根据调查结果,特约商户信息管理员填写《AA农商银行新增特约商户审批表》(见附件3),经收单行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在银联商户平台录入商户信息,向总行电子银行部和省银行卡中心报送商户信息和证明材料。
(二)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收单行与商户签订《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见附件9),并把《AA农商银行互联网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原件与《AA农商银行互联网特约商户调查审批表》(传真或扫描件)经总行电子银行部提交至省银行卡中心,由省银行卡中心转至中国银联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银联)进行资质审核。
(三)入网改造。审核通过后,商户按照河南银联提供的支付接规范完成系统改造,实现与河南银联的系统对接,并完成相关的系统测试和业务上线准备。
(四)互联网特约商户的商户代码编制规则同实体特约商户,终端号由8位数字组成,组成规则为“3+收单行社代码(3位)+终端顺序号(4位)”。
第五条特约商户变更
(一)特约商户下列事项发生变化时,须向收单行提出变更申请,并填写《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书》(附件7),该申请书作为原协议书的一部分入档保存。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商户地址、经营范围、银行账户、商户对外营业名称、交易电话等;
2. 业务经营或销售方式变化,特别是开展邮购、电话订购、网上订购、批发等业务时。
3. 互联网特约商户网址发生变化。
(二)收单行收到特约商户的变更申请,经客户经理调查核实和收单行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特约商户信息管理员在银联商户平台
(或间联商户平台)进行信息变更,同时将相关电子材料提交电子银行部审核,电子银行部审核通过后由省联社卡中心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是实体特约商户的,由收单行客户经理修改终端设备中的相应信息,是互联网特约商户的,由收单行客户经理监督特约商户更新其网站上相应信息。
(四)特约商户营业执照名称或号码发生变化的,需在商户平台中注销原特约商户信息,并按新增特约商户发展流程对商户信息进行重新录入与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单行与商户重新签订协议。其他的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五)互联网特约商户网址发生变化的,填写《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信息变更申请书》,收单行以传真或扫描件方式经电子银行部、省银行卡中心提交至河南银联进行变更。
第六条特约商户退出
(一)特约商户退出包括主动退出、强制退出和因停业、破产等其他原因退出。终止银行卡受理协议的,应该及时收回受理终端或签订终止合作协议并登记。
(二)实体特约商户退出时,按以下要求处理:
1. 收单行收回所有终端设备和退出日前12个月的交易单据,客户经理填写《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信息(终端)注销表》(附件8)和《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终端设备管理登记表》。告知商户在法律规定的交易、差错及争议处理有效期限内,商户仍需承担已发生交易产生的未偿债务风险损失和信息保密责任等,收单行具有追索权利。
2. 对强制退出和因停业、破产等其他原因退出的特约商户,收单行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要根据商户交易量,合理确认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冻结商户相应资金。
3. 《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信息(终端)注销表》提交收单行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特约商户信息管理员在银联商户平台(或间联商户平台)中注销商户信息,提交电子银行部、省银行卡中心审核。
4. 对因风险事件而强制退出的特约商户,收单行要书面报告电子银行部,并由特约商户风险管理员录入中国银联风险管理系统。
5. 如需注销特约商户结算账户的,必须核实无待清算资金后方可销户。
(三)互联网特约商户退出参照实体特约商户退出相关规定处理,《AA农商银行特约商户信息(终端)注销表》以传真或扫描件方式
经电子银行部、省银行卡中心、提交至河南银联。
(四)特约商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单行需立即书面通知特约商户强制解除协议,收回终端设备或通知中国银联停止转接其交易,并保留对风险损失的追索权利:
1. 多次出现违规操作,经指出拒不纠正的;
2. 存在欺诈行为或虚假交易的;
3. 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的;
4. 发生套现、洗单的;
5. 多次无故拒绝受理银联卡,经指证拒不改正的;
6. 屡次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收单行社查询查复业务和调单要求的;
7. 多次受到他行投诉、无法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的;
8. 出租或出卖终端设备的;
9. 多次擅自移机的,或移机从事违法、欺诈活动的;
10. 三个月未发生有效消费交易的;
11. 因商户其他原因导致收单风险增大的;
12. 收单行认为其他应该退出的情况。
(五)实体特约商户注销部分终端设备时,参照本条(二)实体商户退出流程第1、3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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