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和避难
()公共建筑紧急出和疏散门的数量和布置
确保火灾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公共建筑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且 其应分散布置;公共建筑内的房间、厅和室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门。安全出和疏散门的数H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中的每个防火分区或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的数最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或1部疏散楼梯: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
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 或多层公共建筑的一楼;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 歌舞场所和娱乐场所.符合表7 - 2规定的公共建筑。
可设置1带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表7-2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所有紧急出都直接连接到室外防火分区,这非常困难.可利用 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a类防火门用作紧急出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分隔;
2)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通向外部的紧急出不得小于2个;建筑面积 不大于1000m2的防火分区.通向外部的紧急出不得小于1个;
3)从防火分区到相邻防火分区的净疏散宽度不得大于根据规定计算的总净疏散宽度度的30% -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3)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确实难以设置分散式和从任何疏散门到最近的疏散楼梯时间入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楼梯应防烟;
2)防火分区;
3)楼梯间前室应单独设置。
(4)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时.高出部分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通过主楼平屋顶的安全出 ,且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5)公共建筑房间内疏散门的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且不得少于2个。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位于两个紧急出之间或行李通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对于另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
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 90m,或由房间内任何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 不小于1. 40m;
3)歌舞娱乐、放映娱乐场所建筑面积不超过50m?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
(6)剧场、电影院、礼堂或礼堂、体育馆的多功能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 定且不应少于2个。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于剧场、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 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 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2)对于体育馆的观众厅,每个疏散门处疏散人员的平均数量不应超过400〜700人。
(二)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距离
公共建筑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从直接通向疏散通道的房间疏散门到最近紧急出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表中所示7-3的规定;
从通向疏散通道的房间门到最近紧急出的直线距离(m)表7・3
注:1.从房间疏散门开到建筑物内开放走廊到最近安全出的直线距离可以根据本表的规定增加5mo
2. 从房间疏散门穿过疏散走廊到最近开放楼梯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
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行李通道的两侧或末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诚少2m.
3. 当所有建筑物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堆加25%.
(2)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闲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 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不使用扩建封闭楼梯或防烟楼梯的前室时,可将直 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 处;
(3)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7・3规定的从两侧疏散门或行李通道末端到最近紧急出的最大直线距离;
(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 能厅、餐厅、营业厅等,房间内任何点到最近疏散门或紧急出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 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三)公共建筑疏散门、安全出、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的宽度
(1)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中疏散门和紧急出的净宽度不应小 于0. 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 10mo
高层公共建筑疏散楼梯一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7-4的规定。
高层公共建筑疏散楼梯一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
聂晓静疏散走道及楼梯宽度(m)表77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礼堂疏散门不设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拥挤公共场所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得小于3. 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3)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和另外地方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门、安全出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礼堂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为100人不小于0. 60m计算,且不应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 80mo
布置疏散走道时,交叉通道之间的座椅排数不应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 场、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 90m时,可增加1・0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 减少一半;
2)剧场、电影院、礼堂和另外场所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部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7-5的规定计算确定;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每100人员所需的最小净疏散宽度(m/百人)表7 - 5
3)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员疏散的最小净宽度不得小于表中所示7-6的规定计算确定;
4)有等待需要的入门不应用作礼堂的疏散门。
(4)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另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体育馆每100人员的最小净疏散宽度(m/百人)表7-6
注:根据表中规定计算的疏散总净宽度对应于较大的座椅范围-不应小于对应相邻较小座位数范围按其最多座位数计算的疏散总净宽度.对于观众厅座位数少于3000个的体育馆•计算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夕卜门、楼梯和走道和各自总净宽度时.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应小于表7-5的规定.
1)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7-7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 散人数最多一层的
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上部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基于该楼层及其下方的最大疏散人数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每层的房间都向敌人开放、安全出、疏散走道和
疏散楼梯的每100疏散的最小净宽度(m/百人)表7-7
2)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一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根据建筑物最大楼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另外楼 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 按不小于1. 0人/n?计算;另外歌舞娱乐场所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 面积按不小于0 - 5人/n?计算;
5)有固定座位的场所,疏散人数可根据实际座位数计算1・1倍计算;
6)从展厅疏散的人数应根据展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 度不宜小于0 - 75人/n?;
7)从商店疏散的人数应乘以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7-8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7-8规定值的30%确定。
(四)公共建筑疏散楼梯的设置
(】)下列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应使用防烟楼梯: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32m二级高层公共建筑。
(2)下列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式楼梯:
1)高层公共建筑的裙楼和建筑高度不得大于32m二级高层公共建筑。
注:当裙楼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门店营业厅人员密度(人/m?)表7-8
2)下列多层公共建筑(除了直接连接到露天阳台的楼梯):
①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和功能类似的建筑;
② 有歌舞娱乐场所的建筑;
③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和具有类似功能的建筑物;
④ 6另外楼层及以上建筑。
(五)另外
(1)公共建筑内的客、货运电梯应配备电梯候机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2)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阳台等部位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 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窗、阳台和其他部分应根据其高度配备适当的辅助疏散和逃生设施 设施。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避难层(间),系指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旅馆、办公楼和综合楼等公共建筑,称为超高层公共建筑,由于其楼层 很高.人员很多.尽管已设有防烟楼梯间等安全疏散设施.但火灾时其内部人员仍很难迅 速疏散到地面。如果人员大呆地拥挤堵塞在楼梯间内.以及楼梯间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其后果很难设想。因此,对于超高层公共建筑,为疏散人员设置适当楼层,以临时避免火灾和 喘息的一块安全地区一一避难层或避难间,是很有必要的。
避难层(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第一个避难层(间)建筑物地面至消防救援现场地面的高度不得大于50m且不应小 于24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这一要求可以使疏散时间不超过允许的疏散时间,且避难面积容易得到保证,同时又能使避难层与建筑物的设备层相结合,少占用建筑物的使用空间。
2)通向避难层(间)疏散楼梯应在避难所楼层分开、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这样做可以保证疏散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在火灾情况下,由于人们的紧张 心理状态,往往容易错过进入避难层的机会。因此,为了保证人们疏散安全.使其迅速地 到达避难层,在处理楼梯时,需要引导人们自然进入避难楼层。通常做法 有两种:一是在楼梯间避难层处采用砌实墙方法中断,使人员继续向上或向下楼层,须通 过避难层。楼梯间经这样处理后,人们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时,就不会错过进入避难层的机 会。二是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上下层错位布置,可以保证人员穿越避难层都要经过避难层.且水平行走一段路程后才能上楼或下楼.从而提高了利用避难层临时避难的可靠程 度。同时.使上、下层楼梯间不能相互贯通.减弱了楼梯间的“烟囱”效应。
3)避难层(间)净面积应满足避难人员的设计要求,并宜按5 -0人/Tn?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 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域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3. OOh防火分区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 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防火分区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 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的距离不应小于5m •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室内不得设置易燃物品、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另外开。
5)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
6)应提供消防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和应急广播。
8)在避难层(间)楼梯入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所楼层(间)的出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应设置可直接在室外打开的窗户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4)在高层病房楼中,应在二层及以上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室。避难间应符合 下列规定: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净面积不得小于25.Om2确定;
2)避难间兼作另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可避难的净面积不得减少;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OOh防火分区和甲级防火门与另外部位分隔;
4)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室入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应设置可直接在室外打开的窗户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5)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 直升机停机坪或直升机救援设施。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除了应确保建筑内人员安全撤离外.争取外部的救援也很重要。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直升机救援设施,对于营救 爬上屋顶的避难人员将是十分有利的。此外.它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为空运消防人员和必 要的消防器材提供条件.以便尽快扑灭火灾。
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见第八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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