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品盘点管理制度(营业部)
全文目录
目的 1
范围 1
盘点组织 1
盘点时间安排 1
例行盘点工作流程 1
公司抽盘工作流程 2
盘点要求及处罚 3
8.0 附则 4
9.0 商品统计表与盘点报告格式 4
为了加强公司商品的管理,核实商品的实存数量和仓储状况,查明商品缺失与瑕疵的原因和责任,以确保公司商品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1本制度所指商品包括所有手机、配件、各种卡类、维修配件、备用机、未售送修机、营业款、财务物资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各营业厅
工作分为例行盘点及公司抽盘
3.3客服售后仓、总仓、三一售后仓的例行盘点组织部门为采配中心
财务中心
营业厅及合并仓例行盘点时间为每月25日营业结束后
总仓例行盘点时间为每月25日下午14:00,客服售后仓、三一售后仓的例行盘点为每月26日
公司抽盘采用不定期抽盘的方式
例行盘点工作流程
合并仓/客服所有售后仓25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在当日23:59:59点之前将当天所有单据录入K3系统,并按信息部指引的方式打印盘点表并进行自盘;总仓时间为每月25日14:00前。自盘完毕后才能下班。
各营业厅/合并仓/总仓/客服所有售后仓应依据盘点表并进行自盘,自盘的内容主要包括:
所有商品的数量是否与盘点表一致
实际库存手机颜色与盘点表是否一致,包装盒与实物是否一致
库存手机中的零配件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残旧\缺损等异常情况
各种零配件的包装与实物是否相符
内存卡型号是否相符
原装配件商标\型号是否相符
各种充值卡\套卡的型号是否相符
是否有滞销的手机或零配件等商品
是否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自盘结束后盘点人、营业厅负责人/仓库负责人应在所有的盘点表上签名确认
5.4每月26日上午10:00前,营业厅/合并仓/总仓/客服所有售后仓负责人应将自盘结果(包括盘盈、盘亏、滞销、缺损及其他异常情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按附表一格式发审计部、财务部、区域经理(总仓及客服售后仓为采配总监)各一份,并于30日前将签字确认的纸质盘点表打包回财务部
审计部于每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的盘点表进行汇总,并提交营销总监审批
5.5营销总监应于次月4日下班前将盘点表审批完毕,交审计部于当日下班前以电子邮件发相关部门处理
相关责任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并于18日下班前将处理情况上报审计部
其他规定:
部分同类别\同价值的商品(包括飞毛腿电池配件、铁达信电池配件、保护膜、挂绳等)若由于型号的混乱导致出现盘盈、盘亏的,盈亏数量总和不超过盘点表中该类商品库存数量总数的10%时,不作为盈亏处罚,仅在财务作K3调整
跟机套装以盘点时的实物为准,不作盈亏处罚,仅由财务作K3调整
每月25日非特殊情况,营业厅组长以上人员、收银员、保接员、仓管员必须参加本日的例行盘点工作
故意隐藏商品,按弄虚作假处理;擅自将盘盈商品带出营业厅则视同贪污严肃处理
6.1每月26日前由财务总监拟定月度抽盘小组名单、抽盘的营业厅及抽盘时间,下发到各盘点组长
6.2抽盘前一天,由盘点组长通知本盘点小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合,但不得告之盘点的营业厅
6.3需要行政安排车辆的,由盘点组长提前一天通知行政部主管车辆的经理安排车辆
6.4抽盘的具体时间为一般为抽盘日21:30分,特殊情况下由盘点组长决定抽盘时间,但抽盘时间必须以不影响营业厅正常营业为前提。盘点小组应于该时间前到达
/仓库后,应通知相关区域或部门负责人,同时应组织营业厅当班负责人、所有抽盘小组成员召开简要会议,明确抽盘工作内容及抽盘人员工作分工
6.6营业厅负责人应指定相关人员(包括仓管员、收银员等关联人员)配合公司抽盘工作
6.7抽盘小组工作职责及安排如下:
人 员
分 工 及 职 责
配合人员
盘点组组长
组织、协调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盘,整理盘点报告,对盘点结果负责。
营业厅负责人/客服仓负责人
组员
按照组长的安排分手机、配件、财务物资、售后四大部分进行抽盘
组长、营业员/客服仓库人员
商品的工作内容与自盘一致,财务物资盘点的内容包括营业款、备用金、押金、基金及其他资金、发票、 销售单、印章、各种证照(营业执照、国税证、地税证等)等
自盘结束后盘点人、营业厅负责人/客服仓库负责人、抽盘人应在盘点表上签名确认,并交盘点组长带回公司
6.10抽盘结束后二天内,抽盘小组组长应将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盘点报告格式汇总,并提交营销总监审批
6.11营销总监应于收到盘点报告后的二日内审批完毕,交审计部于当日下班前以电子邮件发相关部门处理
例行盘点中的其他规定中除5.8.3条外其余亦适用于抽盘
抽盘小组人员(包括司机)每人每次享受盘点补贴50元,另每次盘点补休半天;营业厅参加抽盘的人员享受半天的休假
抽盘小组人员确定后需要更改的,必须经由盘点组长同意;抽盘组长需要更改的,必须经由总经理同意
所有抽盘小组成员均具有保密责任,其他与抽盘相关联的岗位(如司机等)也负有保密责任
及处罚
营业厅/总仓/所有的售后仓必须按规定自盘,未按时自盘的,扣组织部门负责人考核分10分
所有的盘点后续相关资料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未按时完成的,超过时间在二天之内的,扣相关责任人考核分3分;超过二天的,提交总经办处理
各营业厅必须于25号下午13:00前将所有总仓调拨审核完毕,各营业厅与客服之间、营业厅与营业厅之间、各售后仓之间的所有调拨必须在25号23:59:59分前调拨完毕,如发现有漏单、迟审单者,每单处50元的罚款。
7.4营业厅/客户服务部/总仓必须确保自盘数据真实,不得隐瞒实物,如发现盘盈商品故意隐藏的,处以当事人隐藏商品同等价值的0.5~5倍但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同时扣营业厅第一负责人考核分5分。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营业厅第一负责人承担前述处罚。合并仓、客服仓及总仓出现上述问题时,参照上述处罚,其中营业厅第一负责人承担的相关责任分别由区域经理、客服仓及总仓负责人承担。故意隐藏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由总经办视情况从严处罚。将盘盈商品携带出营业厅的,提交总经办处理
7.5各营业厅/合并仓/客服仓/总仓盘亏形成的损失由各营业厅/合并仓/客服仓/总仓的商品保管人自行承担,并在当月发放的奖金或工资中扣除,当月不够扣的次月发放工资时优先扣除。多人共同保管同一商品出现盘亏的,由所有保管人共同承担盘亏损失;未指定保管人的,由营业厅第一负责人或区域经理(合并仓)、仓库主管(客服仓/总仓)承担盘亏损失。盘盈形成的收益作为公司的收益处理。(前述规定中不作盘盈盘亏处理的除外)
抽盘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中,迟到30分钟以下者,没收盘点补助并扣考核分3分;超过30分钟及无故不参加盘点没收盘点补助并扣考核分10分。各抽盘小组组长将迟到情况报总经办转人力资源部给予扣罚,不得隐瞒,否则一经查实扣盘点组长考核分5分
7.7抽盘组长无故不按时组织盘点的,提交总经办处理
7.8营业厅不配合公司抽盘小组盘点的,扣罚营业厅负责人考核分10分
7.9抽盘小组及相关岗位人员提前泄露公司抽盘消息的,一经查实,没收盘点补贴并扣罚当事人考核分10分
7.10抽盘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组长的各项指令,否则组长有权处以扣罚考核分3~5分的权利
盘点报告经批准后,各相关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审批的意见完成盘点后续跟进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上报。相关责任人未能在审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盘点的后续处理工作,由总经办发文通报批评并扣相关责任人考核分5~10分;仍拒不整改或处理的,由总经办视情况从严处罚。
8.0 附则
8.1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
8.2本制度自 2011 年11月23日开始生效。
9.0 商品统计表与盘点报告格式
9.1《滞销商品统计表》
9.2《盘点报告格式》
附件一:滞销商品统计表
营业厅名称:
滞销品名称
数 量
原因
营业厅负责人:
附件二:盘点报告格式:
营业厅
盘点组长
存在问题
①原因
②责任人
③处理意见(含时限)
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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