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能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企业员工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及管理职能.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处
相关部门:各处室
第二章 职能
第六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负全面领导责任。
2、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领导、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技术措施,重大安技项目应提交职代会审议批准,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实施情况.
4、负责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批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并领导各部门贯彻执行.
第七条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审定公司的安技、劳保和职业卫生计划,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定期向总经理和公司安全委员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3、在每周召开的生产调度会议上,主持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4、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应急预案演练,依据事故隐患“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
5、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6、组织修订、完善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各处室负责人职责
1、处室主要领导对本处室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职领导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2、保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处室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五同时”。
3、组织对新入厂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分厂、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4、组织本处室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5、建立健全本处室安全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
第九条各处室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本处室领导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规定.
2、负责编制本处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检查落实。
3、做好本处室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处室新入厂员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安全教育。
4、负责本处室安全设备、消防器材的管理,掌握本处室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5、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接受安环处业务指导,按时参加每周的安全例会。
第十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开好班前会,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作业。
3、负责对新进厂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发生事故后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部门,积极参与抢救.
5、督促员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和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2、认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员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处室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处安全职责
1、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消防演练活动。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建设项目的安全、消防措施和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论证,并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参与竣工和验收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
7、按规定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考核、统计、上报工作。定期组织特殊作业人员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复审、考核.
8、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对公司各处室的安全、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有效.
1 0、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保健用品的发放标准,督促
指导员工正确使用。
1 1、加强对尘毒的监测和控制.积极研究防尘防毒的技术措施,建立企业尘毒档案。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推荐表彰先进个人和事迹。
13、负责对破坏事故和刑事案件的查处.
第十三条生产管理处安全职责
1、生产管理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汇报生产情况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汇报安全工作状况,并应做好“五同时”工作记录.
3、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纳入生产计划之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施工,制止违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
4、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布置应列为厂调度会的主要内容之一,做好记录,严格考核。
5、工程主管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管理安全工作,有责任监督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遇到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提出必要措施,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研究处理。
第十四条生产保障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电气、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手持电动工具、厂内运输车辆、通风排气设施、防尘防毒环保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修和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有效,灵敏可靠,资料档案清楚齐全。
3、对新增、改造的设备、设施投入运行前应及时制订或修订安全操作规程与设备同时交付使用部门。采购的设备、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要求。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机械工具的安全技术鉴定,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操作、使用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
5、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参加有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
分析,并从机械、设备上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处安全职责
1、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及时调整不适合有毒、有害、高温、高处、车辆驾驶等人员的工作。
2、新员工、实习人员、代训工入厂以及员工工种调换、员工复工时应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在晋级、提升、评奖时,要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4、协助安技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专业训练,并严格进行考核.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负责在制定经济承包合同时,将安全生产列入承包条款,严格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
7、负责本部门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并制订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计划。
第十六条物资处安全职责
1、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2、定期对仓库保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发生.
3、各种材料、物品的堆放、装卸和搬运,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和重量.
4、负责采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和原材料.
5、负责本部门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制订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计划。
第十七条 技术中心安全职责
1、在进行技术设计、编制工艺规程以及所有设计项目必须符合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要求。
2、研制、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负责提出安全、卫生、环保的有效措施。
3、负责安全技术设施的设计,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审查采纳
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条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监督行政部门对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在编制公司全面质量规划、方针、目标管理时,必须同时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规划、方针、目标。
3、把安全生产作为评比先进、评定职称的重要内容。
4、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协助总经理检查安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5、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时送阅,对有关部门执行情况应及时检查并报告总经理。
6、及时安排车辆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护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安全职责
1、监督公司行政部门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关心员工安全健康,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督促行政方面整改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问题.
3、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列入劳动竞赛活动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内容.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做好员工的劳逸结合和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第二十条财务处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2、负责本部门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制订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计划。
第二十一条质量保证处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落实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计划.
2、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企划处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三同时”评审和论证工作.
2、在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必须包含企业的职业健康、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等内容。
3、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和“三同时”的条款。
4、“三同时”即: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处室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各级副职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组织生产施工时,要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实现生产、工作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全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六条安环处按公司《激励标准》中安全管理相关条款考核本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工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安全环保处按照公司与各部门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第二十八条安全环保处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处室以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不放过原则即:
(1)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 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 )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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