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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打蜡机租赁合同.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049084 上传时间:2025-04-19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5.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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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打蜡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程必需要,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并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结构形式:______________;层数层(地上层,地下层):______________;建筑物高度米:______________;长度米;宽度米:______________; 项目计税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第二条租赁机械设备状况 备注1、估计合同含税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估计租期不作为计租依据,最终依据实际租期计租。 第三条租金计算 3.1设备租金按包月计算,乙方应确保设备24小时内不限时满足甲方工程必需要。租期非为足月的,非足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计算,天天租金=月租金/当月总天数。 该租金包涵了设备使用费、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及检验费用、司机工资等,但不包涵进出场、拆装费(进出场及拆装费按本合同第二条另计)。 3.2设备运至工程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投入正常运转之日开始计租。甲方通知乙方停租之日,停止计算租金。分批投入使用、停租的,分批开始、停止计租。 3.3租赁期跨越春节的,每个春节扣除30天,不计租金。 租赁期跨越冬歇期间的,扣除天,不计租金。(注:本条款适用于存在冬歇期停工问题的地区,双方依据实际状况约定。) 3.4工程停工期间的租金问题处理: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法律和政策变化、政府行为等或乙方责任导致工程停工的,停工期间不计租金。 因甲方原因停工的,停工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按正常租金标准计算租金;超过一个月以后的停工时间,按约定的正常租金标准的50%计算租金;停工超过3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5施工过程中设备停机期间的租金问题处理: 因社会停电、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停机不超过6小时,租赁费不变;超过6小时,不计当天租赁费。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机,单次不超过3小时,租赁费不变;超过3小时,不计当日租赁费;除甲方同意的设备例行保养外,每月累计停机修理时间不能超过10小时,否则,每增加一小时,扣除1天租赁费。 第四条机械设备的进场、启用和退场 4.1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至工程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4.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进场时间和启用: (1)在年月日之前进场;在年月日之前完成安装、验收、备案并达到启用条件。 (2)甲方另行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时间、启用时间。 4.3甲方应提前3天向乙方通知具体停机时间。乙方应自通知的停机之日起,5天内完成拆机、清场、外运;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否则每日承当违约金2000元,如严重影响工程施工或交工的,甲方还有权安排第三方完成拆机、清场并运至适当场所存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当。 第五条甲方义务 5.1甲方应确保机械设备进出场的道路畅通。 5.2设备用电由甲方负责引到距设备中心10米以内的三级箱内(包括三级箱)。 5.3甲方应依据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基础图及相关技术要求制作设备基础。 5.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义务 6.1设备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租设备的合法有效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实、推举证、产权备案证;乙方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拆装单位的营业执照、拆装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拆装人员的上岗证等相关资料。 6.2设备进场前,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在设备基础的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派专人在现场负责技术监督和指导。 6.3设备进场前,乙方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修理、保养(包括刷漆、喷号等),确保设备进场后能马上投入使用。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需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6.4设备的进出场、安装、顶升、附着、拆掉等作业均由乙方负责,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等要求进行作业,并必需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6.5乙方在完成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并自检合格后,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检测单位检测,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当。乙方向甲方交付使用时,必需将安装自检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备案登记手续等相关技术资料同时交付甲方备案。 6.6设备进场后,乙方须为每台设备配备有上岗证的操作司机名,确保提供24小时服务。日常作业中,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要求其违章作业的指挥。乙方人员必需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换不服从管理(拒绝执行违章作业指令除外)的设备操作人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需在2日内另行安排操作人员进场,并确保设备在此期间正常运转。 6.7乙方在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必需按相关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确保每月不少于两次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检查、整改记录定期移交甲方。乙方必需确保设备处于优良状态,并进行严格管理,不得将设备交由不具备操作资格和能力的人员及第三方人员操作、管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设备保养工作应尽量安排在没有工程任务的时间段进行,并提前至少1天向甲方申报、征得甲方同意;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应在3小时内完成修理,恢复正常。 设备专用配电箱由乙方随机安装,设备及其配件由乙方自行保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配件及工具,乙方应按指定位置堆放,避免对施工人员造成安全危害。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需做到工完场清,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6.9乙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自备,乙方应为其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应按月及时支付其司机工资,以免司机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代发工资,并按代发金额的1.5倍从租赁费中扣除。 6.10如乙方不具备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资质,乙方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顶升、附着、拆卸作业,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作业前,乙方应将安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拆装人员的上岗证,以及安装单位编制并由其技术负责人审批的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等,报送甲方备案。乙方对安装单位进行管理,对甲方而言,安装单位的行为即代表乙方的行为,乙方对安装单位的行为向甲方负责。安装单位在进行安装、顶升、附着、拆卸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与安装单位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6.11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结算、发票、付款 7.1结算:无论付款时间是否到达,每月26日乙方向甲方提交当月结算单,由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7.2发票: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发票,税率为%。 7.2.2乙方应在结算后5日内按甲方确认的结算金额提供增值税发票。 在乙方提供发票后,如甲方退货或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款项(赔偿款、违约金等),乙方应在退货、扣款之次日起5日内向甲方提供红字发票。 7.2.3假设合同约定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应在开具发票之次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发票(本合同第7.2.2条款仍然有效)。 7.3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如为专用发票,则在通过认证后)方予付款。具体付款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爆炸等)所造成的现场设备损坏灭失,及乙方人员遭受的人身损害等,由乙方自行承当。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9.1乙方未按约定或通知的时间使设备达到启用条件,每迟延一天,按10天租金(最低不低于1000元/天)的标准承当迟延启用违约金;甲方工地停工待料产生的费用(机械租赁费、设施料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待工工人工资及建设单位罚款)等实际损失高于该标准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迟延供应超过5天,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如乙方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设备正常运行要求,或者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而乙方未能及时有效处理,或者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在3小时内有效解决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含3次),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6.6条款约定,或者乙方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行为,除不能收取停运期间租金外,还应承当甲方误工损失(在难以全面、清楚地进行计算的状况下,最低不低于1000元/天),且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如甲方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误工损失外,还应承当10000元违约金,以弥补甲方另行租赁所发生的误工及其他损失。 9.2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制度或指令(关于违章作业的指令除外)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该罚款应被理解为乙方应承当的惩处性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实际损失。有关罚款的适用情形及金额标准执行合同附件《现场管理罚款标准明细表》。 9.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通过税务部门认证导致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证的,乙方应当按照所涉销售额的30%向甲方承当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后续款项;如因发票问题使得甲方蒙受其他损失(包括罚款、处理费用、经营受到影响等)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如乙方提供假发票,或迟延提供发票达2次以上(含2次),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为抵扣进项税额凭证)达2次以上(含2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比例支付租赁费和进出场费的,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则按应付未付金额、以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承当逾期付款违约金。 9.5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当多项违约金、赔偿款的,合并计算。 9.6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从当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赔偿款,或在结算中扣减相应价款,也可另行追偿。 第十条合同授权 10.1甲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发出进出场等各类通知,接收乙方提交的发票; (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接收、检察乙方提交的技术、质量、安全资料,对乙方日常作业进行管理; (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甲方对上述人员的授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或者停租后3个月(以最先到达日为准)。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当任何责任。 10.2乙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签署各种履约过程文件、现场作业管理、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 10.3一方如变更授权,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送达 11.1乙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1.2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 (1)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 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亦可以发送 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11.3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如必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加以明确,并由甲方加盖公司公章,方才有效。本合同中除填写空格部格外有手写修改之处,必需加盖甲方公章方才有效。本合同附件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1、《现场管理罚款标准明细表》 2、《安全施工协议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 :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现场管理罚款标准明细表(1) —安全方面 序号受处罚行为或状态罚款金额(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如未扣帽带)200 2高空作业未系或未正确系安全带(如未扣保险钩)500 3穿拖鞋、高跟鞋等进入作业区200 4破坏或擅自拆掉安全设施、机械安全防护装置500 5私接电线、使用不安全电器及其他违规用电行为500 6非本岗位人员、无证人员操作机械设备或从事危险作业500 7有证人员违规操作、在过度疲惫的状态下操作机械设备,或在操作时看手机、看报、听收音机等未能专心操作500 8机械设备停用后未断电源、或未以安全的方式或状态停止100 9使用人员违规使用施工电梯、吊篮等机械设备(如任意上下、不关门等)100 10违规用火,或电焊、气焊作业时未采用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500 11高空抛洒物体2000 12酒后进入作业区200 13攀爬脚手架、井架,或在脚手架上睡觉、乘凉等危险行为100 14作业时嬉闹、寻衅闹事100 15使用未成年工、精神障碍人员及其他不合适的人员从事施工作业200 16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200 17不按要求参加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活动;100 18对总承包单位指出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紧急状况下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指挥500 19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状态50~200 附件1: 现场管理罚款标准明细表(2) —其他方面 序号受处罚行为或状态罚款金额 (元/人次) 1偷盗、有意毁坏现场财产500 2每次作业结束后未工完场清100 3浪费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材料、机具、低值易耗品等100 4不配合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部门、检测验收单位现场检查、检测工作的行为500 5辱骂、威胁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部门、检测验收单位人员或发生肢体冲突1000 5寻衅闹事、打架斗殴,在工地内从事非法活动500 6在禁烟区域吸烟(影响安全的按“违规用火〞处罚500元)50 7影响现场场容场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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