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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业厂房工程成品保护工程交付服务及保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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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标准工业厂房工程成品保护工程交付服务及保修方案 1・1成品保护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并可节约材料和人工。所以对于工程成品要 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其主要包括测量定位、玲结构、水电安装、门窗、砌体、墙面、楼地面、装饰工程、屋面工程。 成品保护主要是针对以施工完的分部、分项工程成品进行,即以分项工程为单位,如经检验合格的钢筋、浇筑完毕的楼板佐等;不直接形成工程产品的分项工程,原则上不纳入成品保护的范围,如模板等。 项目部管理人员将协助施工队班组做好己完分项的保护工作,并在施工方案、工艺上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流向并为施工班组的成品保护提供措施保证。并在思想上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注意。成品保护措施将纳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合同,在原则上是哪个班组施工,哪个班组负则各自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并制定相对应的奖罚措施。 在结构工程施工中将编制具体、可行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主要分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钢筋绑扎施工完经检验合格以后,钢筋施工班组应指派保守工对完成的钢筋做好保护工作,直至本楼层位浇筑施工完成方可离开。在钢筋保护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在钢筋上行走或堆积重物或施加振动荷载(防止绑扎好的垫块位移),梁、板混凝土施工时必须搭设架空的马道。在 班组浇筑玲时,钢筋保护人员应控制无关人员在钢筋上走动,并督促钢筋保守工做好佐施工过程发生位移的钢筋和垫块的复位工作。 2、梁板位施工完成以后在碇强度达到1.2Mpa以后,方准在面上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并按规定做好的养护和防雨淋工作,直至强度满足施工要求。梁板模须在玲强度达到1%时方可拆模。浇筑玲时不得挤压水电预埋管线盒及预埋件;成品墙面、墙体阳角不得受到重物碰撞。在 施工前对天气情况进行准确的了解,下雨天尽量不安排佐施工,或提前准备好防雨措施等。 3、此外结构的成品保护还包括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 准水准点应用铁栅栏围好避免碰坏。 4、屋面柔性防水层不得受到碰坏损伤。 5、对于水电安装剔凿洞应严格控制。 1. 1.2其他成品保护措施 在具体施工中根据施工进度,我单位将编制更具体、切实可行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车间制成品指车间生产的成品 各式门窗、按放样单加工的断料弯曲成型钢筋、预埋件、整拼大模板、定型模板及其它进场的装饰品等。 2、场地堆放要求: 各式木扶手等木、铝制品、装饰用成品应堆放在室内场地,钢筋制品、玲构件及金结制品,预埋件等可堆放在室外。 场地要求:地基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风良好、无污染。 所有成品应按方案指定位置进行堆放,运输方便。 3、成品堆放控制 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下垫木;叠层堆放, 上、下垫木;水平位置上下应一致,防止变形损坏;侧向堆放除垫木外应加撑脚,防止倾覆。 成品堆放地应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物件。 4、成品运输 要做到车厢清洁、干燥,装车高度、宽度、长度符合规 定,堆放科学合理;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捆扎牢固,防止运 输及装卸散落、损坏。 5、砌体成品质量保护 (1) 需要预留预埋的管道铁伟门窗框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2) 砌体完成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养护。雨期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保证砌体成品质量。 (3) 砌体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保证外观质量。 (4) 不得随意开槽打洞,重物重锤击撞。 (5) 挑、拱、砌体的模板支撑,应保证砌体达到要求强度后方能拆除。 6、楼地面成品保护 (1) 水泥砂浆及块料面层的楼地面应设置保护栏杆,到成品达到规定强度后方能拆除,成活后建筑垃圾及多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干净。 (2) 雨期施工要求做好防雨措施,以确保楼地面质量。 (3) 水泥砂浆、通体砖及地砖等硬块料贴在楼地面,不允许放带棱角硬材料及易污染的油、酸、漆、水泥等物料。 (4) 下道工序进场施工,应对施工范围楼地面进行覆盖保护,对油漆料、砂浆操作面下,楼面应铺设防污染塑料布,操作架的钢管应设垫板,钢管扶手挡板等硬物应轻放,不得抛敲撞击楼地面。 7、门窗成品质量保护 (1) 木门框安装后,应按规定设置拉档,以免门框变 形。 (2) 运输车道进出的门框两边应钉槽型防护挡板,同小车高度一致,以免小车碰坏门框。 (3) 塑钢窗框塑料保护膜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4) 不得利用门窗框销头,作架子横挡使用。 (5) 窗进出材料应设置保护挡板,覆盖塑料布防止压坏、碰伤、污染。 (6) 施工墙面油漆涂料时,应对门窗进行覆盖保护。 作业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不得碰撞挤压门窗。不得随意在门窗上敲击、涂写,或打钉、挂物。门窗开启,应按规定扣好风钩、门碰。 8、装饰成品质量保护 (1) 所有室内外,楼上楼下、厅堂、房间,每一装饰面成活后,均应按规定清理干净,进行成品质量保护工作。 (2) 不得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3) 作业架子拆除时应注意防止钢管碰撞,脚手板应轻放。 (4) 门窗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应关严,防止装饰后霉变。 (5) 装饰完成后严禁室内用火、用水,防止装饰成品污染受潮变色。 (6)所有阳角位置均应作好木护角,以防碰撞。 9、屋面防水成品保护 (1)屋面防水施工完工后应清理干净,做到屋面干净,排水畅通。 (2)不得在防水屋面上堆放材料、杂物、机具。 (3)不得在防水屋面上用明火及敲击、任意践踏。 (4)因收尾工作需要在防水屋面上作业,应先设置好防护木板、铁皮覆盖保护设施,散落材料及垃圾应工完场清,清理干净。电焊工作应做好防火隔离。 (5)如因设计变更,在己完防水屋面上增加或换型安装设备,必须事先做好防水屋面成品质量保护措施方能施工。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质量检查复验。如有损坏及时修补,确保防水质量。 10、交工前成品保护措施 (1)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用户满意,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应根据楼层高低,在装饰安装分区或分层完成成活后,应专门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 (2) 成品保护值班人员,按项目领导指定的保护区或楼层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 (3) 成品保护专职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办法,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工作。 (4) 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5) 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前,任何人不得在工程内使用任何设施。 11、对于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要提前安排好合理的施工顺序,以便彼此能有序的穿插协调进行,减少材料损耗,加快施工进度。 1.2工程交付 为保证工程及时投入使用,我单位一贯把工程交付这项工作作为施工末期的重点工作,除留下必要的维修人员和材料外,撤出多余人员、材料、设备,及时恢复施工占用的场地,清除所有的建筑垃圾,使整个现场到达竣工验收的条件。在办理工程竣工 验收的同时,完成工程资料、档案的报送、移交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在工程竣工后十日内退场。 1.3服务及保修 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单位的工程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单位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保修合同》,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以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优质、迅速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在工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留置保修小组,为建筑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建筑正常使用后,我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业主进行回访,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我企业的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人及通讯联络方式书面通知业主,如有质量问题,以便联系。 保修期限与承诺 本工程保修起始日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本工程承诺保修期限如下: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五年;暖系统:两个 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部分:两年。 工程过保修期后,我单位仍有回访保修人员定期进行回访,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定期回访制度 自本工程交付之日起每三个月对本工程进行回访(雨季后或采暖期后增加回访次数)。在回访中,业主提出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意见,我单位都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凡属施工方责任的质量缺陷,认真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组织保修实施。 保修责任 我单位作为工程施工的总承包方,对工程合同(含总包合同内的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质量保修负全部责任。若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保修小组可受业主委托后给以维修。 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业主或使用单位填写《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我单位维修服务部门(或先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后补)。我单位自接到《建筑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立即组织保修,若4小时后我单位未 作出反应,业主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单位承担。 业主提出的维修要求若与合同规定有出入时,由我单位合约部门负责解释处理,并做到让业主满意。 保修措施 工程交付时,与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工程保修业务档案。成立工程保修小组,工程保修小组由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在工程交付使用后,保修小组将配合业主作好各种保修工作。工程竣工后和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工程回访服务卡》。 工程保修小组在接到业主的维修要求后,立即到达故障现场,积极与业主商定解决、处理办法,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对于较大的质量问题,首先解决满足使用功能的问题,保修工作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未按《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维修,造成维修延误或者维修质量问题,由我单位负责。 维修实施时认真作好成品及环境卫生保护。 保修记录 维修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维修记录》,并请业主 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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