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智能化工程已完工程保护措施
智能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成品的保护直接影响本项目其他专业的施工成品质量。能否做好施工成品防护工作,不仅关系到工程整体质量、进度,对业主日后的使用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我司郑重承诺:将严格管理我司的所有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业主、总承包方对成品防护的要求,不仅保护好自己施工范围内的成品,同时也决不破坏其他专业的成品。
1. 成品保护的基本原则
1.1采用“护”、“包”、"盖”、“封”等保护措施,对成品、半成品进行防护,并由各分包责任专人巡视检查,发现有保护措施损坏的要及时恢复。
1.2已建成的建筑物、设施成品,采取附加技术措施予以保护。成品建成后,需移动、拆改、修补、维护的,应由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1.3在施工过程中,谁施工、谁负责成品保护;成品保护员负责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成品损坏的肇事人,交有关部门解决,做好值班记录。
1.4建筑物、设施建成后,进行后续施工作业时首先按程序进行成品交接检。
1.5坚持配合与协调,是搞好成品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则。
1.6提高成品保护意识,进场前对施工人员及成品保护人员进行成品保护培训。
1.7明确成品保护责任,将成品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 成品保护的范围、内容及措施
2.1成品保护的内容
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污染及保护环境卫生、严禁大小便,即”六防一维护”。
2.2成品保护的措施
勤巡视、勤观察、勤提示、勤汇报、勤记录,即腿勤、眼勤、嘴勤、手勤等“四勤”。
3. 成品保护制度
3.1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建立各道工序产品保护制度。
3.2建立成品保护管理保证体系,做到谁分管施工工序,谁负责保护成品,对无故破坏成品、半成品人员给予罚款,对损失部分照价赔偿。
3.3不得在半成品、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
3.4作业架子拆除时应注意防止碰撞成品、半成品、脚手架应轻放。
3.5门窗应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门窗应关严,防止成品受潮。
3.6在需要进行作业区域可能发生对墙体破坏的情况下,应采用成品一定厚度纸板根据墙面造型黏贴,高度2米。
4. 成品保护的组织机构
本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成立成品保护组织,负责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污染工作,保证文明施工。
4.1项目经理
4.1.1负责安排各专业、工种作业时间计划,协调各工种、各专业交叉作业。既要保证整体工期计划的落实,又要使产品不被交叉污染和破坏。
4.1.2负责协调物资部做好物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保护。
4.1.3负责协调技术部做好物资检验、试验、验收;负责组织各工种、各专业产品过程验收,办理产品保护交接手续。
4.1.4负责产品保护同各工种、专业之间的协调并处理产品保护纠纷。
4.2材料员
4.2.1对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负责。
4.2.2对采购物资包装、运输过程的产品保护负责。
4.3成品保护员
4.3.1执行总包职责,具体负责落实产品保护工作,记录并汇报产品保护工作情况。
4.3.2负责成品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4.3.3负责组织对移交产品的日常保护。
4.3.4负责监督、检查各工种、专业产品保护落实情况。
4.4专业施工班组
4.4.1对专业内工程产品保护负责。
4.4.2对专业施工区内其他专业的产品保护负责。
4.4.3对本专业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存放产品保护负责。
4.4.4本专业施工后对其它专业下道工序施工的可行性负责。
5. 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针对成品保护,本着“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制,将成品保护的对象、责任落实到每一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并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位和对象、工序交接程序、具体要求和措施、奖罚要求等主要内容,并组织交底和培训,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既明确成品保护对象、重点、责任,又掌握成品保护的方法、措施和手段。
6. 制度保证措施
制定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加大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突出施工现场操作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
7. 协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通过现场例会和专题等沟通形式,做到工序合理安排,顺序施工,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单位对成品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成品保护责任单位。
项目经理部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成品保护负全面管理责任,在做好自行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外,尤其是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成品保护负全面管理责任,在做好自行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外,尤其是要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和监督各专业分包做成品保护,并协调各专业交叉施工。
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和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负责保管,项目生产副经理主管,工程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物资管理部、安全智能化保卫部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各工序之间,各专业分包单位之间工作面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负有成品保护责任,各专业工长要把交接
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8. 人员保证措施
在工程施工阶段,将配备足够的成品保护人员,对整个现场进行保护、检查和监督,对于特别重要的部位和设备,安排专人照管。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可离开作业区域。对现场所有人员要进行长期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责任制、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行使处罚。使每个专业、每道工序、每一个人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9. 组织保护措施
设专人狠抓成品保护的现场教育工作,使全体施工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施工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成品保护意识;成立以项目经理部现场副经理为领导的成品保护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组织敦促现场各专业施工队伍建立相应的成品保护管理组织,并纳入整个承包管理成品保护工作体系,严格执行成品保护程序,在安排施工生产的同时,明确成品保护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成品保护领导小组主要管理职能如下:
9.1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9.2以现场副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9.3工程管理部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实施和落实。
9.4安全智能化保卫部负责成品保护的平日检查、巡视和监督。
9.5商务副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的落实。
9.6各专业责任人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
9.7成品保护实施“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成品保护范围和对象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9.8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整个工程成品保护方案和阶段成品保护实施计划和管理重点。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各自的成品保护方案和分阶段成品保护实施计划和管理重点。
9.9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10. 成品保护的管理措施
10.1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执行,成立以项目经理牵头,材料员、施工班组长及成品保护员为主的成品保护小组,分区、分片包干管理,做好成品保护,做到每个成品都有人负责。施工场区保证有一个人日夜巡视。
10.2加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增强其主人翁思想,在施工过程中做到自觉自律。每天的调度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对各班组负责人进行教育;班前会,要求班长要强调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10.3施工员负责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并向班组进行交底和督促检查实施情况,确保成品完好无损。
10.4针对各专业实际情况,各作业队应单独编制分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责任到人,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10.5安装时应注意不损坏已安装好的设备,尤其土建工程的门窗、玻璃、墙面、地面都比较易损坏、易碎。所以必须强调树立现场成品保护的责任感,并应做到成品保护人人有责,做好大力宣传工作。在施工中,当设备施工有碍安装,要经有关主管领导协调统一解决。
10.6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建立工序交接施工制度,各工种间相互做到互不破坏互不污染,确有相互干扰和更改的要征得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的同意,拿出具体的方案。各工种进行施工前要进行现场交接,后施工的工种和工序,不得破坏上道工序的和其它工种的成品,并把责任落实到班长。
10.7加强与其他系统或专业承包商之间的联系,避免相互扯皮和相互干扰,相互影响。由于施工工序等原因不得不破坏成品时,由总包方或建设方统一协调相互关系,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0.8成品保护必须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从原材料、半成品、直至成品各个环节都必须进行切实有效地保护,最终使建筑产品成为完美无缺的凝固艺术。
11. 成品保护的技术措施
在做好自身产品保护的同时,严禁对于其它专业的成品进行破坏,不得损坏其成品的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其它专业进行移位、拆除时,必须事先协调解决,严禁私自移位或拆除。
临时用水、用电及接水、接电要有控制,不能超荷。污水排放要有组织、有控制进行,避免污水污染建筑物及设施成品。
11.1对已建成建筑物的防护措施
11.1.1配合结构专业对预留洞、预埋件等进行详细校核,严禁乱打乱凿破坏结构。
11.1.2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剔凿隔墙、地面及梁柱进行暗埋管道施工。
11.1.3大型管道、设备吊装在结构上的固定点必须经荷载计算,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11.1.4吊顶设备安装时,应戴防护手套,避免造成吊顶板污染。施工时应注意不要强行安装造成顶板破坏。
11.1.5水压试验时做好墙面、地面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水渍污染或损坏。
11.1.6明配管路及电气器具时,应保持顶棚、墙面及地面的清洁完整。搬运材料和使用机具时,不得碰坏门窗、墙面等。
11.1.7吊顶内安装电盒配管时,不要踩龙骨。严禁踩电线管和其他专业管道行走,刷防锈漆不得污染墙面、吊顶或护墙板等。
11.1.8墙面上的手动报警按钮等安装时,应保持墙面,顶面的清洁完整。手动报警按钮等安装后,土建施工不应再进行涂料施工。如必须进行涂料施工,应将其罩盖好。
11.1.9顶板或者吊顶上的智能化设备安装时,施工人员应戴白色手套,避免污染吊顶或顶板涂料。
11.2对已建成设施的防护措施
11.2.1对安装智能化设备要加以保护,以防丢失、损坏。施工现场不清洁时,绝不允许安装各种探测器,以免灰尘引起报警不灵敏等问题。
11.2.2保持电缆桥架表面的清洁干净。当在电缆桥架上部打扫卫生或施工其它项目时,必须用塑料布遮盖电缆桥架。
11.2.3当在进行电缆敷设或制作电缆头时,严禁踩或站在电缆桥架上。当人高度不够时,必须依靠梯或凳等辅助设施。
11.2.4电缆穿管敷设时,对管进行保护,严防混凝土、水及其他杂物进入管内。
11.2.5当用冲击电钻钻出的粉尘落在电缆表面上时,必须及时清洁干净,保持电缆表面的清洁。
11.2.6电缆两端头处的门关好,并加锁,防止电缆丢失或损毁。电缆头制作完毕后,应满足绝缘要求,试验合格立即与设备连接,不得乱放,防止砸、碰电缆头。在未能通电使用之前,对电缆头进行包扎,防止受潮。
11.2.7电缆路径要有明确的标志,在配电箱和控制箱安装处要有明显的警示牌。
11.2.8穿线时不得污染设备和建筑物品,应保持周围环境清洁。在接、焊、包全部完成后,应将导线的接头盘入盒、箱内,并用纸封堵严实,以防污染。同时应防止盒、箱内进水。
11.2.9安装金属线槽及槽内配线时,应注意保持墙面的清洁。接、焊、包完成后,接线盒盖,线槽盖板平实并且齐全,不得遣漏,导线不允许裸露在线槽之外,并防止损坏和污染线槽。
11.2.10设备安装过程中门窗要封闭好,门加锁保护。
11.2.11控制盘(柜)安装时应保护墙面、地面的清洁、保护。箱、盘安装后箱内不应有存放物品,以避免碰坏弄脏电器、仪表。控制盘(柜)安装后土建不应再进行涂料施工,如必须施工,应将控制盘(柜)保护好。控制盘(柜)安装后应将房屋锁好,并加强警卫值班,防止损坏或丢失。
12. 土建与安装配合交叉作业保护措施
12.1安装对土建的成品保护
12.1.1安装智能化设备时,不得随意开凿楼板、墙体混凝土结构和切断钢筋,如设计变更,应采取必要的补强措施。智能化设备安装在运输管材时不得在地面、楼梯、窗拖拉,以免损坏地面面层、楼梯踏步棱角和窗下。
12.1.2装饰好的墙面、顶棚不得随意打眼、开凿,管件安装应尽量在装饰前进行。能损坏建筑物表面装饰的安装工作,应安排在装饰工作应在装饰工作开始前进行。
12.1.3高处施工时,用人字梯、升降机安装,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石材地面。安装工作中会造成损害建筑物和已安装的成品的,在安装施工时,要采取保护措施,如:焊接工作时,焊接的弧光会损伤周围的物体时,应用耐火材料遮挡弧光。
12.2 土建对机电设备安装的保护
装修施工时注意对智能化设备的保护,抹灰、喷漆时应适当的遮盖,防止造成污染。装修作业时不得随意移动、拆除智能化设施,以免造成损坏。
13. 交工前成品保护措施
13.1为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用户满意,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将根据楼层高低,在智能化设备安装分区域或分层完成施工后,应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查,进行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值班人员,按施工组织计划或项目和项目质量保证计划中规定的成品保护职责、制度办法及项目部指定的保护区域或楼层范围进行值班保护工作,做好保护范围内的所有成品检查工作。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13.2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反正。施工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他专业的成品时,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业主,经与业主和其他专业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施工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13.3业主对所有入场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施工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14 .竣工收尾配合和管理措施
14.1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各种施工和生活垃圾、杂物,保持施工现场内的清洁整齐。在竣工阶段,及时清运所有剩余材料,保证其他室外工程和绿化工程的顺利实施,达到合同中要求的内容。
14.2在竣工收尾阶段,及时拆除我方为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所建立的各种临时用房,给其他室外工程和绿化让路。在此前提下,协调各施工队伍的人员
住宿和材料堆放,使室外工程、绿化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业主使用。
14.3加强成品保护措施,尽量使已施工完的项目和正在施工的项目不遭到人为的破坏。如果发现被我方人员破坏的项目,我方将无条件修缮换新,如果被其他分包方人员破坏,我方将尽量进行协调,组织人员进行修缮,使整个工程达到完整不留遗憾。
14.4检查、调试我方安装的所有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使其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保证业主的使用。
14.5我方将对所有的智能化系统设备按照国家现有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调试,直到业主、项目管理公司和监理公司满意时在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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