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育系统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强化学校内部管控,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11月5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0日前)。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各项工作,并把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学校要组织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要畅通反映渠道,及时搜集线索,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切实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巷道内等重点区域,上放学时段、放假前夕等重要时段的排查力度。要密切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家校双方要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共同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共同防范欺凌事件和暴力发生。
(三)抓好问题处置。各学校要对排查出来的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隐患分门别类处置,实现“隐患清零”。要规范事件判定及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置欺凌事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报案并配合查处。要深入分析每一起欺凌事件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于今年发生的每一起欺凌事件要彻底处理,处理结果向受害学生的家长通报并上报教育局安稳办。
(四)开展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持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
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日常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好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落实学校校长作为校园欺凌防治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巡查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把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即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
(四)按时上报材料。各学校于11月1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摸底排查的基本情况报市教育局安稳办,11
月24日前将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活动图片(3-5张)、处置记录表(有的复印3-5份)交到教育局安稳办。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学校,要严肃责任追究。
2022年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全面建立省、市、县、校四级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根据有关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特点,严肃认真抓好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
(一)坚持教育为先。各校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XX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潜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时机,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纳入培训内容,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的工作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行政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各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瞄准可能导致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密切家校沟通交流,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动态,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预防机制、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坚持保护为要。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报告制度,增强广大教师、员工责任感、使命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要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交流谈心、家庭走访等工作,指导帮助被欺凌、被侵害的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四)坚持法治为基。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完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方案、预案,并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演练,确保辖区内发生学生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区分情节轻微、情节较重、涉嫌违法犯罪3个层级,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摸底(2022年4月底前完成)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各单位进行全面细化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工作底数,建立问题清单“一本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2022年6月底前完成)
针对摸排出的问题隐患,积极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三)督导检查(2022年7月底前完成)
市教体局对各县(区)教体局、直属学校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做好迎接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清加强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治理行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管辖范围内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带,做好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市教体局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进督办落实整改。省教育厅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于4月至5月份开展防欺凌暴力和防溺水工作“回头看”,对上一年度年发生过欺凌暴力和学生溺水事件的区县、学校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再提示、再通报,督促各校抓细抓实具体工作。
(三)查漏补缺,及时总结。要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启示性、经验性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和薄弱环节,追溯问题深层次根源,汲取教训,集智攻关,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与防治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畅通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公共渠道,营造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良好氛围。
校园欺凌的日常预防和处理方式
一、校园欺凌的日常预防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恃强凌弱,给他人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的欺负、侮辱行为。欺凌行为一般要求具有“持续性”、“反复性”的特征,但是给他人造成明显的肉体或精神伤害的,可以不受这一特征的限制。
校园欺凌的形式一般可以分为四类: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亦称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行为:
(1)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攻击,包括拳打脚踢、掌掴、推撞、绊倒、用硬物锐器攻击、拉扯头发、朝受害者身上抛扔硬物或抛洒污秽之物等。
(2)对受害者的物品进行攻击,包括抢夺他人物品、故意毁坏或弄脏他人物品、故意抛弃他人物品、故意隐匿他人物品,以及逼迫受害者毁坏自己的物品等。
(3)向受害者勒索财物,包括勒索金钱、物品等。
(4)威胁、强迫受害者去做有损自身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事情,例如强迫其拍打自己、舔舐秽物、脱裤子、做秽动作等。
(5)威胁、强迫受害者为其提供劳务,如为其代写作业、代为值日或者为其跑腿等。
(6)用粗鄙的语言侮辱受害者,包括叫侮辱性的绰号,讥笑、贬损他人容貌、疾病和生理缺陷、种族、宗信、性取向以及其他与他人不同之处等。
(7)故意编造、传播对受害者不利的谣言,使得受害者被同学、老师误解、受到处分、名誉受损。例如造说受害者偷东西、打架、作弊等。
(8)画侮辱、猥亵、负面的图案,或者书写脏话、侮辱性文字,诋毁、中伤他人。
(9)在人际交往中,以羞辱他人或取乐为目的,故意排斥、孤立受害者,不让其加入某一 XX或组织,或者阻止他人与受害者交往,或者在分组活动时拒绝与受害者同组。
(10)在微信、QQ、网站论坛等社交媒体上,通过文字、声音、图片、视频等形式,攻击、侮辱受害者,或者散步关于受害者的谣言,或者公布受害者的隐私。
在班级中,对于有欺凌他人倾向的学生,学校、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平时应当对其加强关注和管理,必要时应为其建立专门的行为管理档案。以下几类学生容易成为欺凌者,
(1)性格强势、霸道、较自我中心的学生;
(2)崇尚暴力、缺乏同情心的学生;
(3)平时常有抽烟、喝酒等违纪行为的学生;
(4)非正式小XX中的领头人。
在班级中,以下几类学生容易成为被欺凌者,学校、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平时应当对其加强关注,给予更多关爱,并注意培养其自信心和交往能力。
(1)在生理发展上比较迟缓或弱小的学生;
(2)存在身体障碍或智力障碍的学生;
(3)性格比较内向、害羞、胆小的学生;
(4)性格不合群、缺少朋友的学生。
学校、班级平时应加强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友爱、平等、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应当按照的规定和要求,对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明是非、知礼仪、珍爱生命、尊重他人、遵纪守法、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良好品质。
在学期初或学期中,要按照规定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专题教育。学校应利用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班会、板报、知识竞赛、参观实践等多种渠道,通过呈现典型案例、设计问题讨论、组织角色扮演、学习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培养同理心和共情能力等方式,让学生认识到欺凌行为可能被欺凌者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后果,明白欺凌他人是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是要受到教育惩戒甚至法律制裁的,平时不但自己不应实施欺凌行为,看见同学欺凌他人,还要予以制止或者及时向老师报告,而不能无动于衷地在一旁围观甚至“助威喝彩”;也让被欺凌的学生明白,受到欺凌并不是自己的过错,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向师长求助并不丢脸,相信他们可以帮助自己渡过难关。
在学期中,学校应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发放专题宣传材料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的知识,督促其增强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教育子女既不要对他人实施欺凌行为,又要学会保护自己免受他人欺凌。
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校园欺凌存着着高发时段和高发区域:
(1)高发时段:①课间休息时间;②午休时间;③没有老师看管的活动课时间;④放学后;⑤上下学途中。
(2)高发区域:①学校厕所;②学生宿舍;③操场;④楼道;⑤教室;⑥校门及周边。
学校应当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于学校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时间段内和空间范围内,在校园欺凌高发时段,重点安排教师在校园欺凌高发区域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并做好教育和上报处理工作。
平时,学校应当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打火机、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内安装高清摄像头,在不侵犯学生隐私权的情况下,对重点区域进行覆盖,通过物防、技防手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对于校门治安形势较为复杂或者校门及其周边常发生学生被欺凌事件的学校,校方应当主动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申请在校门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或者在上下学期间派出警力在校门周边值班巡逻,维持治安秩序。学校还应通过严格落实校门值班制度、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工作等方式,保证学生的安全。
二、校园欺凌的发现和举报
16. 学校应当以便捷的形式建立校园欺凌举报通道,鼓励学生及时举报自己所遭遇或者旁观的学生欺凌行为。尽可能设立多种举报通道,包括设立邮箱、信箱,开通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待等。举报通道要便于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7. 班主任应当经常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在班级紧急事件报告员(也可由班干部兼任)、建立班级日志、向全班同学发放匿名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本班可能存在的学生欺凌现象,第一时间获知班里发生的欺凌事件,并及时进行干预,防止事态升级。
18 .当发现学生出现下列情形时,班主任和家长应当互相通报信息,并以妥当的方式向学生本人了解原因,查明其是否遭受他人欺凌,必要时应及时上报学校处理。
(1)身体表面无故出现瘀伤、抓伤等人为伤痕;
(2)书本、文具常常丢失或破损,或者频繁地向家长要钱;
(3)如厕习惯变得反常,课间不去,改在课上去,或者非得回家才上厕所;
(4)突然变得逃避上学,常常装病请假甚至逃学;
(5)在校期间或者回家后,总是神情沮丧、情绪低落、精神恍惚;
(6)学习时变得难以集中注意力,成绩急剧下滑;
(7)突然变得焦虑、易怒,感叹活得没意思;
(8)经常自责,甚至出现自伤自残行为;
(9)频繁地出现失眠、噩梦、尿床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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