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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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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XX学院 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突出能力导向,加强学生知识、技术、技能培养,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竞争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我校的大学生技能竞赛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竞赛活动,促进竞赛活动的“规范化、系列化、特色化、品牌化”,支持和奖励在此项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院系和相关人员,并将竞赛内化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过程中,形成教学与竞赛互动机制,提高学校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的成绩,彰显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力。 二、竞赛范围 学校重点支持由、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行业协会、学会、企业等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经审批后由二级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获奖(一、二、三等奖)后,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各二级学院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使国内竞赛与国际技能竞赛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三、竞赛级别 根据技能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考虑竞赛的行业背景和院校参与情况,将每类竞赛由高到低分为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四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再划分甲、乙两个等次。 1. 级,指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申报级甲等;其它由其他部委等主办的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申报级乙等。 2. 省(部)级,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申报省(部)级甲等;其它由省及其省级主管部门或由教育部各行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省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申报省(部)级乙等。 3. 市(厅)级,指市及其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市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市(厅)级甲等;由市其它部门主办的全市范围的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市(厅)级乙等。 4. 校级,指学校每年一届的学生技能大赛。 四、竞赛组织 1. 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技能竞赛活动的整体规划,学工处、团委、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协助,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竞赛项目组织实施。 2. 教务处具体职责:具体负责校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信息发布、材料和经费管理;组织参加校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审核校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参赛方案及训练指导计划;负责对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的表彰与奖励工作; 协助二级教学单位主办院(系)级技能竞赛。 3. 二级教学单位具体职责:各二级教学单位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委员会(一般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政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企专家组成)具体负责竞赛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制定相应的竞赛实施方案;做好各级各类技能竞赛的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增强竞赛的影响力。 五、竞赛管理 1. 校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竞赛采取“学校统筹管理,二级教学单位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教务处审核有关竞赛文件、公布相关竞赛信息。 (2)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公布的竞赛项目进行申请,并填写《XXXXX学院竞赛项目申请表》交竞赛管理部门。 (3)教务处对竞赛的组织、组队数量、培训计划、经费预算等进行审核,由多单位申报的竞赛,应由教务处统筹协调提出意见,拟定竞赛实施单位,报主管院长批准。 (4)立项审批后,相关二级教学单位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方式、时间、内容、指导教师等),经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5)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竞赛有关工作进行协调,竞赛实施单位进行有关的宣传、组织、报名、培训、选拔及组队等具体工作。 (6)实施单位组织选手根据竞赛文件的规定时间和要 求参赛。 (7)竞赛结束后,实施单位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并对竞赛进行及时总结,将获奖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将有关材料提交教务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竞赛小结,参赛学生名单,获奖文件、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 2. 院(系)级技能竞赛填写《XXXXX学院竞赛项目备案表》交教务处备案。 3. 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各类职业竞赛需填写《XXXXX学院竞赛项目申请表》。 4. 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建设一支具有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意识、较高业务水平并相对稳定的竞赛指导教师队伍,以保证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的目的。 六、经费管理 设立学生竞赛专项费用,费用由按实核报部分和定额包干部分组成,纳入学校财务预算。校级及以上项目经费进行项目化管理,院(系)级项目经费以10元/生/年的标准每年年初由教务处一次性划拨给相应二级教学单位,该项经费由二级教学单位统筹管理。 1. 按实核报部分 市(厅)级职业技能竞赛(含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 各类职业竞赛)可按实核报以下经费。 (1)差旅费:参赛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 (2)参赛报名费:凭竞赛主办部门的报名通知,按实核准报销。 (3)外出培训费:凭竞赛主办部门的报名通知,按实核准报销。 2. 对参加校级及以上竞赛的项目,教师指导、专家指导费、学生补助、院系管理等费用按竞赛类别、级别等次的不同对经费进行包干,经费使用须有详细计划,原则上不得突破下表限额。 表1: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经费包干限额 对于国际级技能竞赛及大型企业组织的竞赛经费另行安排。 2. 校级及以上竞赛参赛费用报销的程序:参赛部门申请f竞赛管理部门审核f主管院领导审批。未申请和未批准立项、未上交竞赛实施方案和参赛后的总结汇报材料的竞赛项目,不予报销经费。 3. 用学校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由参赛单位负责妥善保管,必要时可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若获奖作品发生专利(技术)转让,其转让费的50% 可用于奖励。 七、竞赛奖励 1. 参加各类竞赛必须赛前报教务处审批或备案,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竞赛,原则上不予奖励。对参赛获奖学生(单项竞赛项目)、项目团队和参赛部门,学校根据奖牌数量按照 “表2”奖励标准给予奖金奖励。其中,用于指导教师奖励原则上不低于参赛部门奖金总额的50%,项目团队奖励由团队负责人负责分配。 2. 比赛以名次记录成绩的,第一名按一等奖计,第二、三名按二等奖计,第四、五、六名按三等奖计,只取前六名;已分奖励等级而仅获得优胜奖的,则不予奖励,市(厅)级学生技能竞赛奖励标准如表2所示。 表2: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 3. 对在省级甲等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级甲等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在毕业时可授予“XXXXX学院优秀毕业生”称号;对在指导学生参加省级甲 等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或在级甲等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指导教师,可授予“教学质量一等奖”荣誉称号(不占学校评质量奖名额),并在学校评优、职称晋升、外出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八、竞赛考核 1.对于校级及以上竞赛项目,二级教学单位应积极申请参加,对参赛选手要进行选拔,对指导教师要进行精心挑选。对于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在院(系)级竞赛中应进行培育、推广。 2. 院(系)级技能竞赛项目应对现有专业全覆盖,每年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的院(系)级技能竞赛在校生参与面应在70%以上,学生毕业时参与技能竞赛率应达100%。 3. 每年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技能竞赛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标准另行制订),考核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 对于优秀和达标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于不达标者次年院(系)级竞赛补贴按当年度实际费用的80%划拨,以此类推。竞赛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对二级教学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4. 竞赛考核作为学校对二级教学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本办法自20XX年月号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XXXXX学院竞赛项目申请表 附件2: XXXXX学院竞赛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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