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安有序,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错时错峰开学
至x月―日,我市未消失疫情,全市无中高风险地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幼儿园和特别教育学校在开学预备状况评估验收合格后,于X月—日x月x日错时错峰开学报到。详细支配如下:
1、x月―日,学校四、五、六班级,高中二班级、三班级开学报到;
2、x月―日,学校二、三班级,学校二、三班级,高中一班级新生开学报到;
3、x月x日,全市幼儿园、特别教育学校,学校一班级、学校一班级新生开学报到。
二、有序组织师生员工返校
各地各校要马上通知尚在怀化市外的师生员工尽快返回;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怀的师生员工实行“一人一案”、落实好回程指导、核酸检测和隔离等措施;对在中高风险地区未能返怀的师生员工,要告知其遵守当地防控要求,在当地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行返回;要通过班主任与同学家长“一对一”的方式,全面告知同学家长,近期不允许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三、扎实做好疫情防控
各地各校要提前谋划和制订秋季开学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备齐备足消毒剂、罩等防疫物资,开学前3天对校内全部场所、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精准把握全部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身体健康状况,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时须供应近14天体温监测记录、健康码、行程卡(无手机同学由监护人供应),健康码为红黄码或者返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暂缓返校或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排解新冠肺炎诊断证明返校。开学后,各地各校要毫不松懈、精准精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详细支配见《怀化市中学校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四、切实做好控辍保学
各地各校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控辍保学。开学前后,各地各校要开展劝返复学专项行动,对未返校复课的同学,要准时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未返校缘由,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
五、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同学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看法》,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方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降低考试压力。要全面加强中学校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管理,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中学校生健康成长。
六、加强平安校内建设
各地各校要坚固树立平安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平安管理,落实“三防”措施,全面排查、消退校内平安隐患,严格出入校内管理,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内。开展校内欺凌专项治理,统筹抓好防溺水、校车、食品平安、心理健康等同学平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大事力量。
七、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各地要以秋季开学为契机,深化基层、走进学校、走近师生、走访家长,特殊要深化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指导开学工作,了解真实状况,倾听看法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市教育局将适时开绽开学工作检查,对开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消失、集中和扩散。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状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根据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I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全部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支配专人接收和装卸。
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扬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力量。
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全部建设工地必需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需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觉体温2 37.3C、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需马上停工,准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乐观协作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实行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I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状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平安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常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留意食材平安,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需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选购,肉类选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选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I级响应期间,要采纳分段分餐进食,避开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需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需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预备充分体温计、一次性外科罩或N95 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特地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状况应对准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平安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掌握开复工时间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全部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意施工现场质量、平安、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平安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平安、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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