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财产保险销售管理办法
**财产保险
销售管理办法
〔2021年版〕
1 总则
1.1 为规范各级销售组织和销售人员管理,明确销售人员
业绩考核与薪酬福利分配规则,促进公司专业化销售
体系建设,制定本办法。
1.2 本着合理、高效利用资源的原则,公司建立以拓展型团
队为主、维护型团队为辅的销售组织和管理模式。
1.3 本办法所称销售组织,是指按一定标准组建的销售团队。
拓展型团队以综合业务拓展为主,既可直接面向新客
户销售,也可开拓各类保险中介渠道进行销售;维护
型团队则以维护公司已建立的现成销售渠道或者老客
户之业务为主,如负责维护利用公司资源建成的重点
大客户渠道、车商4S店代理渠道、银行邮政网点代理
渠道的业务等。
1.4 本办法所称销售人员,是指在本公司内从事保险产品销
售或者销售渠道维护并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正
式人员〔含试用期〕,不包括个人代理人。
2 组织管理
2.1 总公司渠道发展部负责全系统的销售管理工作,其职
责是:
2.1.1 达成销售计划:除总公司电销部、香港分公司之外的
公司保费年度计划任务的达成。
2.1.2 组织销售推动:进行总公司层级的市场销售策划,制
定、组织市场推广活动和业务比赛活动,使新渠道新
产品不断推动。
2.1.3 销售团队管理:制定执行总公司层级的销售团队激励活
动;监督分支机构的团队人员管理、业绩考核管理、
团队日常管理、团队文化建设。
2.1.4 销售费用管理:对分支机构销售费用预算执行状况进行
实时监督和控制。
2.1.5 销售渠道管理:监督分支机构的对直销业务渠道、股东
业务渠道、车商业务渠道、银行业务渠道及经纪业务
渠道五个渠道的基础管理工作,协助分公司对五个渠
道的业务拓展工作;签订与银保等渠道的“总对总〞
合作协议。
2.1.6 市场和销售分析:对外收集行业动态和数据;对内依据
销售关键业绩指标的变化提出建设性的看法和举措。
2.2 分支机构销售管理组织架构
2.2.2 三级机构销售管理组织架构
2.2.3 四级机构销售管理组织架构
四级机构不再设置营业本部,其销售团队直接在支公司下设置。
2.3 二级机构分管销售的总经理室成员为本机构销售管理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4 二级机构市场部使命
2.4.1 达成销售计划:依据总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
本机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到所属基层机构与团
队。
2.4.2 组织销售推动:依据市场及本机构的特点进行所辖区域
的市场销售策划,制定、组织市场推广活动和业务竞
赛活动。
2.4.3 销售团队管理:制定执行本级及下属机构的销售团队激
励活动;执行本级并监督下属机构的团队人员管理、
业绩考核管理、团队日常管理、团队文化建设。
2.4.4 销售费用管理:在预算比例内合理安排、有效管控本级
及下属机构的销售费用使用状况。
2.4.5 销售渠道管理:负责本级及下属机构的直销业务渠道、
股东业务渠道、车商业务渠道、银行业务渠道及经纪
业务渠道五个渠道的业务拓展和基础管理工作;负责
“总对总〞合作协议在属地的推广落实和衔接;渠道
业务的统计分析与评估;积极推动本级及下属机构渠
道业务发展。
2.4.6 大项目大客户管理:按照大项目大客户的标准和管理要
求,建立大项目攻关小组,对本级及下属机构的大项
目进行拓展、跟踪和维护。
2.5 三级机构市场部使命
2.5.1 达成销售计划:依据分公司下达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
本机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到所属基层机构与团
队。
2.5.2 销售团队管理:执行本级并监督下属机构的团队人员管
理、业绩考核管理、团队日常管理、团队文化建设;
2.5.3 销售费用管理:在预算比例内合理安排、有效管控本级
机构的销售费用使用状况。
2.5.4 销售渠道管理:负责本级机构的直销业务渠道、股东业
务渠道、车商业务渠道、银行业务渠道及经纪业务渠
道五个渠道的业务拓展和基础管理工作;负责“总对
总〞合作协议在属地的推广落实和衔接。
2.6 销售团队的组建、分裂及合并应以团队年化实收净保
费和客户经理数量等指标为依据,具体标准由各机构
在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自行确定。机构可依据业
务发展必需要,结合销售费用预算控制状况配置销售团
队。新组建销售团队应上报总公司渠道发展部备案〔团
队组建申报表见附件一〕。
如组建维护型团队,则来源于某特定渠道或者特定客
户的业务应占该团队全部业务的80%以上。维护型团
队亦须为标准团队配置,团队组建标准〔团队年化实
收净保费、客户经理数量等〕不得低于对拓展型团队
的要求。
3 人员管理
3.1 团队经理管理
3.1.1 团队队经理任职条件
3.1.1.1 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并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21年7月
1日起执行〕。
3.1.1.2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之间。
3.1.1.3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1.1.4 具有三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具有两年以上保险销售
管理经验或五年以上其他行业销售管理经验者优先。3.1.1.5 高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备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为人正直,责任心强。
3.1.2 团队经理工作使命
3.1.2.1 指导、激励下属。
3.1.2.2 有效管理团队。
3.1.2.3 完成销售任务。
3.1.2.4 客户关系管理。
3.1.2.5 应收、续保管理。
3.1.2.6 坚持团队的稳定与继续发展。
3.1.3 团队经理职级管理
3.1.3.1 职级分类
团队经理的职级分为三类九档,由低到高分别为:初
级团队经理三级、初级团队经理二级、初级团队经理
一级;中级团队经理三级、中级团队经理二级、中级
团队经理一级;高级团队经理三级、高级团队经理二
级、高级团队经理一级。
3.1.3.2 职级确定
团队经理的职级确定应以团队的年化实收净保费为依
据,具体定级标准和定级办法由各二级机构在销售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自行确定。
3.2 拓展型客户经理管理
3.2.1 拓展型客户经理招聘
3.2.1.1 招聘条件
3.2.1.1.1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21年7月1
日起执行〕。
3.2.1.1.2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无任何
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3.2.1.1.3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
3.2.1.1.4业务开拓能力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优良的沟
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先.
3.2.1.1.6有一定特别资源或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2.1.2 招聘流程
3.2.1.2.1客户经理招聘渠道包括社会招聘和团队直接增员等。
同完成。
3.2.1.2.3客户经理应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3.2.1.2.3.1《入职审批表》〔附件二〕。
3.2.1.2.3.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假设有,则提供〕、
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公司保留上述证书/证件
的复印件〕。
3.2.1.2.3.3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作关系的证实〔离职证实〕。3.2.1.2.3.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2.1.2.3.5《联系人登记表》〔附件三〕。
3.2.1.2.3.6《面试评估表》〔附件四〕。
3.2.1.2.
4.1招聘客户经理,应由机构市场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及
团队经理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面试组
织者应认真填写《面试评估表》,由团队经理、市场部
和人力资源部人员分别签字确认。
3.2.1.2.
4.2《入职审批表》和《面试评估表》应由机构人力资源
部存档备案。
3.2.1.2.5符合客户经理选用条件者,由市场部报机构人力资源
部和总经理室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司手续,
并签订正式劳作合同。
3.2.1.2.6新选用的客户经理应接受入司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
可上岗和展业。
3.2.2 拓展型客户经理工作使命
3.2.2.1 积极开拓业务,完成销售任务。
3.2.2.2 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及其它活动。
3.2.2.3 应收保费的跟踪与催收。
3.2.2.4 配合公司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努力提升老客户续保率。
3.2.2.5 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2.3 拓展型客户经理职级管理
3.2.3.1 职级分类
拓展型客户经理的职级分为三类九档,由低到高分别
为:初级客户经理三级、初级客户经理二级、初级客
户经理一级;中级客户经理三级、中级客户经理二级、
中级客户经理一级;高级客户经理三级、高级客户经
理二级、高级客户经理一级。
3.2.3.2 职级确定
拓展型客户经理的职级确定应以个人的年化实收净
保费为依据,最低级别的拓展型客户经理职级保费不
得低于60万。具体定级标准和定级办法由各二级机
构在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自行确定。
3.3 维护型客户经理管理
3.3.1 维护型客户经理招聘
3.3.1.1 招聘范围
员、后线管理人员公司内有业务拓展或者客户服务经
验的前线销售人员、后线管理人员。
3.3.1.1.2社会上有专门技术、技能或专业基础扎实的人才。3.3.1.1.3素养较好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3.3.1.2 招聘条件
3.3.1.2.1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21年7月1
日起执行〕。
3.3.1.2.2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无任何
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3.3.1.2.3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3.3.1.2.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优良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
表达能力。
3.3.1.3 招聘流程
维护型客户经理的招聘流程与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的招聘流程相同。
3.3.2 维护型客户经理工作使命
维护型客户经理是各级机构从事具体业务维护及销
售服务工作的人员,其使命是:
3.3.2.1 保质保量维护好个人所负责的业务/渠道/客户。
3.3.2.2 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及其它活动。
3.3.2.3 应收保费的跟踪与催收。
3.3.2.4 配合公司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努力提升老客户续保
率。
3.3.2.5 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3.3 维护型客户经理职级管理
3.3.3.1 职级分类
维护型客户经理的职级分为两类六档,由低到高分别
为:业务主任、高级业务主任、资深业务主任;业务
经理、高级业务经理、资深业务经理。
3.3.3.2 职级确定
维护型客户经理的职级应以其工作量大小和工作复
杂程度等为依据,最低级别的维护型客户经理职级保
费不得低于60万。具体定级标准和定级办法由各二级机构在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自行确定。
3.4 员工关系管理
3.4.1 销售人员的劳作合同签订
各机构应严格遵守《劳作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拟选用销售人员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作合同的相
关证实后,方可与其签订正式劳作合同。
3.4.2 销售人员的执业管理
各机构应当组织下属所有销售系列人员参加中国保
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
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之后,为其在中国保监会保
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后颁发《执业证
书》,并按时办理年度审核。各机构在年初制定预算
时应将与考试、办证有关的费用纳进其中。各机构不
得向未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颁发《执业证书》,
不得颁发未在信息系统中办理执业登记的《执业证
书》。
3.4.3 销售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作合同的销售人员的人事档案,
统一由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机构市场部应指定
专人将本机构所辖团队经理和客户经理的入职审批
表、联系人登记表、面试评估表、异动/离职审批表、
工作交接清单等文档资料予以复制、存档。
3.4.4 销售人员的异动/离司流程
3.4.4.1 销售人员办理异动或离司手续时,应按照公司规定,
填写《销售人员异动/离职审批表》〔附件五〕、《工作
交接清单》〔附件六〕,办理好工作交接,并归还公司
如下文件、物品或款项:
3.4.4.1.1空白的、或任何已签署或已作废的投保单。
3.4.4.1.2公司已签发但销售人员尚未送达客户的保险单。
3.4.4.1.3已收取但尚未缴交公司的保险费。
3.4.4.1.4空白或任何其他已作废的保险费预收收据。
3.4.4.1.5应归还公司的其他款项、单证、资料及财物。
3.4.4.2 销售人员身故或被依法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由销
售人员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交接手续。
3.4.4.3 销售人员如不遵守本条第1款的规定或在本条第2款
情形下销售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未能及时与公司
办理交接手续,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在销售人
员的薪酬中将损失部分予以扣除,对不够弥补损失的
部分,公司有权继续向义务人进行追偿。
3.4.5 销售人员的劳作合同变更/解除
公司与销售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者解除
劳作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劳作合同的,应依照《劳
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解约事宜。
3.5 销售人员从业守则
3.5.1 销售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保
险监管部门规章和保险行业自律公约等,特别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及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等。
3.5.2 销售人员对公司的义务
3.5.2.1 销售人员必需将自己拓展或维护的业务全部提交公
司,不得为其它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经办和销售
保单。
3.5.2.2 销售人员不得超越代理权限从事销售活动;不得擅自
对保单条款加以修改或变更,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对
外承诺与承保和理赔相关的事宜。
3.5.2.3 销售人员未通过公司授权,不得代表公司收取客户的保
费及各种到期或未到期款项。
3.5.2.4 销售人员在未获得公司授权以前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包
括但不限于网站〔页〕、短信、电子邮件、新闻媒体
等一切电子渠道、传统信息渠道)发表任何有关公司的
广告、通告、信函或文件;销售人员必需使用总公司
统一印刷的展业资料对公司和产品进行宣扬,不得自
行印刷、使用宣扬品。
3.5.3 销售人员对客户的义务
3.5.3.1 销售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或误导投保
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其他关系人,不得隐瞒与保
险合同有关的重要状况。
3.5.3.2 销售人员不得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
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3.5.3.3 销售人员对在保险活动中获知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
人及受益人等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不恰当
使用该信息。
3.5.3.4 销售人员不得代投保人在投保单等相关保险资料上
名。
4 考核管理
4.1 团队经理的考核管理
4.1.1 团队经理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二/三级机
构市场部具体负责本机构团队经理的考核管理。
4.1.2 团队经理的KPI指标及权重
单项KPI指标得分=该项KPI指标实际达成值/KPI指标预算值×100。
4.1.3 季度考核
4.1.3.1 季度考核得分
季度考核得分=累计实收净保费达成率得分×权重+
人均实收净保费得分×权重+日常工作表现得分×权
重
4.1.3.2 累计实收净保费达成率得分
累计实收净保费达成率得分=团队考核期内累计实收
净保费/〔相应职级团队年度实收净保费标准/12×考核
月份数〕×100
4.1.3.3 人均实收净保费得分
人均实收净保费得分=年化人均实收净保费/年化人
均实收净保费目标值×100。其中,年化人均实收净保
费=团队年化实收净保费/团队考核期内平均人数〔含
团队经理在内〕
团队考核期内平均人数=考核期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
考核期内月份数,各月平均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
数〕/2
4.1.3.4 考核结果运用:季度考核结果用于团队经理的职级调
整〔晋级、维持、降级、撤职〕。
4.1.3.
5.1晋级:团队经理的职级调整在每季度考核完毕后进行。
季度考核晋级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团队年化实收净
保费达到晋级标准;且KPI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
4.1.3.
5.2维持:季度考核达标者,维持原职级。
4.1.3.
5.3降级:季度考核出现以下任一状况的,机构渠道部应
依据实际状况将团队经理的职级进行相应下调:本季
度团队实收净保费年化后低于团队当前职级的定级
标准;且本季度KPI 考核得分低于90 分。
4.1.3.
5.4撤职:团队经理季度考核出现以下任一状况的,予以
撤职:
团队年化实收净保费未达到最低职级团队保费标准
的,撤换团队经理;有特别状况的,可适当延长其考核期,但延长考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即一个
季度的观察期〕;
严重违反本办法关于销售人员从业守则的相关规定。
4.1.4 年度考核
4.1.4.1 年度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得分=自留保费赔付率得分×权重+累计实
收净保费达成率得分×权重+人均实收净保费得分×
权重+日常工作表现得分×权重
4.1.4.2 自留保费赔付率得分
自留保费赔付率=〔已决赔款+期末立案未决赔款-期
初立案未决赔款〕/自留保费×100%
4.1.4.3 其他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的计算方法同季度考核。
4.1.4.4 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于团队经理的职级调整及年终奖的
计算。年度晋级KPI考核得分不低于95分,其他考
核规定同季度考核。
4.2 拓展型客户经理的考核管理
4.2.1 拓展型客户经理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二/
三级机构市场部具体负责本机构客户经理的考核管
理。
4.2.2 拓展型客户经理的KPI指标及权重
单项KPI指标得分=该项KPI指标实际达成值/KPI指标预算值×100。
4.2.3 季度考核
4.2.3.1 季度考核得分
季度考核得分=累计实收净保费达成率得分×权重+
日常工作表现得分×权重
4.2.3.2 累计实收净保费达成率得分
累计实收净保费达成率得分=客户经理考核期内累计
实收净保费/〔相应职级客户经理年度实收净保费标准
/12×考核月份数〕×100
4.2.3.3 季度考核结果运用于客户经理的职级调整〔晋级、维
持、降级〕。
4.2.3.3.1晋级:客户经理的职级调整在每季度考核完毕后进行。
季度考核晋级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客户经理本季
度年化实收净保费达到晋级标准;且本季度KPI考
核得分不低于90分。
4.2.3.3.2维持:客户经理季度考核达标者,维持原职级。
4.2.3.3.3降级:客户经理季度考核出现以下任一状况的,机构
渠道部应依据实际状况将其职级进行相应下调:本季
度实收净保费年化后低于其目前职级的定级标准;且
本季度KPI 考核得分低于90 分。
4.2.4 年度考核
4.2.4.1 年度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得分=自留保费赔付率得分×权重+累计实
收净保费达成率得分×权重+日常工作表现得分×权
重。
4.2.4.2 自留保费赔付率得分
自留保费赔付率=〔已决赔款+期末立案未决赔款-期
初立案未决赔款〕/自留保费×100%
4.2.4.3 各项考核指标得分的计算方法同季度考核。
4.2.4.4 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于客户经理的职级调整和年终奖的
计算。客户经理年度晋级的KPI考核得分应不低于95
分,其他考核规定同季度考核。
4.3 维护型客户经理的考核管理
4.3.1 维护型客户经理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二/
三级机构市场部具体负责本机构客户经理的考核管
理。
4.3.2 维护型客户经理的KPI指标及权重
单项KPI指标得分=该项KPI指标实际达成值/KPI指标预算值×100。
4.3.3 考核结果运用
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将运用于维护型客户经理
的职级调整和年终奖的计算,具体运用规则由各机构
在销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自行确定。
5 薪酬管理
5.1 销售人员的薪酬构成
销售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及变动薪酬构成。固定薪
酬由固定工资、社保、福利和年终奖四部分组成;变
动薪酬为浮动绩效,维护型客户经理不享受变动薪酬。
5.2 销售人员的薪酬/福利标准
5.2.1 固定工资:依据职级确定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浮动工
资、三补〔误餐补助、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及岗位
津贴,团队经理享受岗位津贴,客户经理不享受岗位
津贴。其中,浮动工资依据职级确定标准,每月按照
累计实收净保费达成率发放。具体标准由各二级机构
在销售费用预算范围内自行确定。
5.2.2 社保:销售人员的社会保险项目可参照公司内勤管理人
员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细则由各二级机构在销售费
用预算范围内自行确定。
5.2.3 福利:包涵规定可以享受的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法定福利项目可参照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
行;公司内部福利项目须依据各机构的经营业绩和年
度预算状况进行调整发放。销售人员的内部福利包涵
过节费、体检费、补充商业保险、服装费。
5.2.4 年终奖:依据销售人员的职级系数及年度考核结果确
定,具体计算规则由各二级机构自行确定,并应控制
在销售费用预算范围内。
5.2.5 浮动绩效:浮动绩效分为车险浮动绩效、商业险浮动绩
效及个险浮动绩效,作为随单成本的一部分,不计入
销售费用。浮动绩效依据各险种实收保费的一定比例
计算,浮动绩效提奖标准由总公司运营部门依据年度
预算目标制定。
5.3 销售人员的薪酬/福利审核流程
分公司薪酬岗计算薪酬-分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审核销
售人员固定费用-分公司运营部审核浮动绩效及浮动
绩效调整额-分公司财务部账务处理-总公司财务部
拨付资金
5.4 销售人员的社保/公积金审核流程
分公司人事/薪酬岗统计-分公司财务部审核-总公司
财务部拨付资金
6 日常管理
6.1 会议管理
6.1.1 会议是指以团队为单位的工作例会和各项专题会议,
工作例会包括早会、夕会、周例会、月度例会、季度
例会等;
6.1.2 团队经理必需按计划定期召开各类工作例会,以检视
上一阶段工作并规划下一阶段工作;
6.1.3 专题会议应依据实际工作必需要不定期、不定员地召开,
以针对性地解决部门发展和展业中面临的各类问题;
6.1.4 团队应建立早/夕会制度,一般由团队经理负责召集,内容包括:
6.1.4.1 策划部门当日销售活动;
6.1.4.2 公布销售管理、市场动态等相关信息;
6.1.4.3 公布当日应收清单并定出具体清收措施和时间表;6.1.4.4 公布当日续保清单并定出具体续保措施和时间表;6.1.4.5 了解所属客户经理思想动态、鼓舞士气;
6.1.4.6 对客户经理进行各别指导;
6.1.5 每周/月度/季度必需召开团队周/月/季工作例会,由团队
经理负责召集,内容包括:
6.1.5.1 检讨部门上周/月/季业绩,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并策
划部门下周/月/季销售活动;
6.1.5.2 应收、续保和客户信息管理工作分析和总结,并提出
下一步行动方案;
6.1.5.3 分析市场信息,为客户经理提供销售策略指导;
6.1.5.4 交流销售经验,分享展业心得,讨论提升业绩的方法
等。
6.2 培训管理
培训由团队经理负责组织,以产品知识、销售技能等
方面为重点,可视状况采用公司内部人员讲授与外请
讲师相结合的方式在召开周/月/季例会时一并举行。
6.3 活动量管理
团队经理应定期对下属客户经理的客户拜访量等状况
进行跟踪了解,掌握所辖客户经理的业务进度及销售
活动状况。
6.4 差勤管理
6.4.1 二级机构市场部应参照公司内勤人员差勤管理制度,
结合销售展业活动的特点,依据当地实际状况,制订
符合本机构实际的销售人员差勤管理制度,并上报总
公司渠道发展部备案;
6.4.2 各级各类销售组织应严格执行二级机构市场部制订的
销售人员差勤管理制度;
6.4.3 各级市场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各类销售组织执行
销售人员差勤管理制度的状况进行检查。关于执行制
度不到位的,应催促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追
究销售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团队经理的责任。
6.5 纪律管理/罚则
6.5.1 关于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误导性的宣扬说明,或曲
解保险条款、投保规则从而影响客户投保选择,致使
公司或客户利益受损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追究其经济
责任,并提前解除劳作合同;
6.5.2 关于擅自以公司名义签发保单,或修改、变更保险条
款、投保书和保单资料,提升或降低保费费率或与客
户签定附加合约,或者代表公司放弃任何权利,致使
公司或客户利益受损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追究其经济
责任,并提前解除劳作合同,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
法机关处理;
6.5.3 关于必需客户亲笔签名的相关保险资料上代客户签名或
唆使非客户本人签名,致使公司或客户利益受损的销
售人员,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或经济责任,并提
前解除劳作合同,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5.4 关于强制或劝诱客户投保,或唆使客户退保的销售人
员,公司除追缴其展业所得外,还将提前解除劳作合
同;
6.5.5 关于阻碍客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诱导客户不履行如
实告知义务,或擅自更改客户投保资料,致使公司或
客户利益受损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并提前解除劳作合同;
6.5.6 关于在事故发生后再接受客户投保申请〔倒签单〕,或
唆使投保人、被保险人参加伪造理赔文件,或采用其
他方式制造假赔案,欺诈公司,致使公司或客户利益
受损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或经济责
任,并提前解除劳作合同,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6.5.7 关于代表公司向客户承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
他利益,或代表公司承诺承当任何法律责任或赔付责
任,致使公司或客户利益受损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追
究其相应的法律或经济责任,并提前解除劳作合同,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5.8 关于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足以影响公司据以确定
是否承保及承保费率的状况,致使公司或客户利益受
损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并提前解除
劳作合同;
6.5.9 关于滞留、挪用客户保险费或保险金的销售人员,公
司将追缴其滞挪款项本息,并按日收取其滞挪款项1‰
的滞纳金,并提前解除劳作合同;
6.5.10 关于侵占客户保险费或保险金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追
究其相应的法律或经济责任,并提前解除劳作合同,
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5.11 关于劝诱公司的任何投保人将保险合同或批单项下的
保险合同取消、变更,或劝诱公司其他代理人终止与
公司的代理合同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并提前解除劳作合同;
6.5.12 关于未获公司书面同意,在任何新闻媒介及公开场合
下发表有损公司权益或形象的言论、评价、广告、文
字资料等,或未获公司书面同意而使用任何含有公司
名称、标识的文件、资料、图片或电子媒体等,给公
司造成重大实际损失或者潜在损失的销售人员,公司
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或经济责任,并提前解除劳作合
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附则
7.1 本办法由总公司渠道发展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7.2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团队组建申报表
2.入职审批表
3.联系人登记表
4.面试评估表
5.销售人员异动/离职审批表
6.工作交接清单**财产保险分公司
团队组建申报表
申报日期:年月日
**财产保险分公司
入职审批表
□团队经理□客户经理
**财产保险分公司
联系人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财产保险分公司
面试评估表
部门:应聘岗位:面试日期:
面试官签字:**财产保险分公司销售人员异动/离职审批表
**财产保险分公司
工作交接清单
填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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