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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服务工作纪律和制度
第一节保安员基本素质要求
(1)目的
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范围
公司所有保安员工。
(3)基本要求
(3.1)仪表
()帽子要整洁,头发经常修剪,不能留长发,保持整洁, 整齐,上岗前要梳理。
()服装要保持清洁,平整,上岗前要系好纽扣,工作牌 佩戴端正。
()指甲经常修剪,不准留长指甲,不允许留长胡子。
()上岗前要将皮鞋擦一遍。保持鞋面清洁,光亮,上岗 一律着黑色皮鞋,穿深色袜子。
()“十不准”:不准衣着不正;不准披发蓄胡;不准举止 散漫;不准歪斜倚靠;不准脱帽解扣;不准挽衣袖卷裤腿;不准翘腿 蹬足;不准弯腰抱膝;不准捧杯叼烟;不准挖耳剔牙。
(3.2)站姿
()上岗进行中要着装整齐,不准将帽子拿在手中,步伐 平稳。
(3.2.2 )站姿要保持全身正直,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准依靠任何
东西。
()不准持对讲机天线甩动。
()双臂双手可垂直侧放,前握或后握,不准抱臂,不准 攀扶建筑物、树木等可依物。
(3.3)纪律
()有自我约束能力,不违章,不违纪。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替、换班。
()上班前和下班后不酗酒,工作时间严禁抽烟、吃东西。
()按工作内容要求开展工作。
()在岗时严禁嬉笑、打斗、聊天、脱岗、窜岗,应做到 九不准:
A、不准违抗命令;
B、不准仗势欺人;
C、不准滥用防卫工具;
D、不准泄露机密;
E、不准介入公司或个人经济纠纷;
F、不准向公司赊欠借贷;
G、不准窜岗、脱岗、旷工;
H、不准睡觉和聊天;
I、不准酗酒赌博。
(3.4)工作态度
(3.4.1 )仪表端庄,衣着打扮要整洁,给甲方美的感觉,使人 感到亲切和蔼。
()语言谦逊,在接待宾客过程中,语言力求文雅、谦逊、 准确,做到:“不讲庸俗低级的头语,不讲脏话,不讲讽刺挖苦的 话,不讲与工作无关的闲话”。同时做到:“不冷淡人,不取笑人,不 训斥人,不刁难人,不报复人”。
()主动热情,在接待甲方的过程中,要主动热情,认真 听取对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一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或 解决。
()优质服务,事事处处为甲方着想,对甲方委托的事情 要认真做好。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物业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提高 服务水平。
第二节保安管理制度
(1)考勤管理制度
(1.1)提前十分钟到岗,点名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1.2)列队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1.3)不准迟到、早退、脱岗、离岗、空岗。
(1.4)所有岗位无人接班时,不得下岗。
(1.5)迟到三次或一次迟到10分钟以上,均按旷工半天计算并 给予头警告。工资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6 )事假要求提前一天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休假。
(1.7)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带病假条,(需出示医院证明)。
(1.8)下班时集中列队由班长负责。
(2)奖惩管理制度
(2.1)奖励细则
()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
()保安人员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 著者。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 显著者。
()为搞好区域内的安保服务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 理化建议,效果显著者。
()拾金不昧者。
()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
(2.2)惩罚细则
()保安员在值班时看书报、玩游戏机、听收音机或进行 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将重罚,直 至开除。
()保安员在值班时睡觉,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 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保安员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 损失者,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2.2.4 )酒后执勤(上班前3小时不准饮酒)并造成一定后果 的。
()未按时交接班。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重罚。
()执勤时,保安员着装不整、佩戴不齐。
()未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替人顶班。
()不按规定进行执勤登记,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 任者。
()对主管部门及保安部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 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 者,另处以罚金。
()违反保安器械使用规定,随便转借和使用,对无故损 坏、丢失保安装备或其他执勤设施的,按原价赔偿。
()在处理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 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开除。
()保安员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 者,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保安员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 博等,给保安部声誉严重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无故不参加保安部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不服从上级分配或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的,严肃 处理。
(3)过失解聘处罚标准
(3.1)违反三次但情节轻微,公司不再聘用标准有:
()执勤时不认真负责。
()不按规定或不灵活使用各种礼仪。
()站姿不标准,仪容不整洁,服饰不统一,坐姿不规范。
()值勤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吃东西或吸烟的,影响正 常工作,情节严重或态度傲慢的。
()随地吐痰,乱扔赃物或不保持周边卫生和不爱护值勤 设施、设备、器具。
()不按规定登记或检查公司规定的各种有效证件。
()遇事讲人情,推诿责任,拖延时间,既不处理又不及 时报告等。
()在接听电话或使用对讲系统时,用语不规范,不文明,谈与公司无关的事。
()内部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谦让又不主动达成谅解。
()不及时传递或妥善保管各种邮件、资料等。
(3.2)违反二次情节较重不再聘用的标准有:
()执勤时不灵活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情扩大但未造 成大的影响。
()说话不文明,不负责,有消极影响,有负面效应。
()不保守甲方、公司及员工的机密未造成损失。
()上班会客,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没有请假的。
(3.2.5 )不善待同事之间指出的过错,态度傲慢。
(3.3)直接解聘的标准有:
()言行结果,在违反三次或两次的标准内无法处理的, 造成严重影响,有损公司利益的。
()不服从管理和打击报复及打架、斗殴的。
()有醉态上班或下班酗酒造成事端有损公司形象、名誉 的。
()徇私舞弊、越俎代庖或中饱私囊。
()上班睡觉或有睡意,包括“点头”或“钓鱼”的现象。
()与甲方发生争吵或被投诉,确认属实的。
()凡在职的保安员,在未经公司主管以上领导同意,把 被解聘的公司员工带到工作区域内的。
()违反项目的其他制度,符合解聘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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