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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考试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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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考试要点 1。矿井供电系统相关考点 (1) 煤矿企业对供电的要求是供电可靠、供电安全、技术经济合理和供电质量. (2) 井下采煤工作面的供电方式主要有干线式、辐射式、混合式和移动变电站式。 (3) 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4) 矿井变电所主变压器至少应有2台。 2。电压等级相关考点 (1) 安全电压取决于人体电阻和安全电流的大小。 (2) 并下架线电机车常用的是电压等级为250 V或550 V的直流电源. (3) 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 V。 (4) 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通常用的电压可为380 V、660 V和1 140V。 (5) 井下采掘机械设备常用电压等级有11 40 V 660 V和380 V。 (6)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中,高压不超过1V,低压不超过1 140 V。 (7)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各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8) 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36 V。36V以上为危险电压。 (9)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 3 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3。电力负荷相关考点 (1 )过负荷是指电气设各的实际电流值超过了该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值,并超过允许过负荷时间. (2) 矿井电力系统中,用户和用电设备按其重要性的不同进行分级,可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采区变电所一般属于二级负荷用户。 (3)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不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其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4。交流电相关考点 (1) 按正弦规律随时间作周期性变化的电量称为交流电。 (2) 正弦交流电的“三要素”是最大值、角频率和初相位. (3) 频率、最大值相同,相位互差120°的三个交流电称为三相交流电。 5。采区供电和用电安全相关考点 (1) 各变(配)电所的入或门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标示牌。 (2)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3) 年产6万1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宅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和提升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 ml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4) 井下供电必须做到的“三坚持”是指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5)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圬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6) 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7) 井下电机车架空导线自轨面算起的悬挂高度,在行人巷道内、车场内以及人行道同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 O m。 (8) 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 m (9) 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检查瓦斯后才可以送电。 (10) 掘进工作面的配电点,大都设在掘进巷道的一侧或掘进巷道的贯通巷道内,一般距工作面80~1 m处。 (1 1)电气设各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12)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6。三专两闭锁相关考点 (1) 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 (2) 瓦斯电闭锁是当瓦斯超限时,切断掘进工作面动力电源并闭锁。 (3) 风电闭锁是风机停转时,掘进工作面动力电源也同时被切断.风电闭锁的作用是:掘进动力设备工作前应先通风吹散瓦斯;由于任何原因使局部通风机停止通风时,切断掘进动力设备的电源.因此,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4) 瓦斯电闭锁的作用是:由瓦斯监控系统对掘进工作面的动力电源实行闭锁。当瓦斯浓度达到1 %时,瓦斯监控器发生警报;当瓦斯浓度达到1, 5%时,立即切断掘进工作面内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 漏电闭锁是指在开关合闸前对电网进行绝缘监测,当电网对地绝缘值低于闭锁值时开关不能合闸,起闭锁作用。 7。触电事故防范相关考点 (1) 当人体通过5 mA以上交流电流时,就有触电感觉。当人体触电电流不超过30 rnA时为安全电流。从触电危险程度来看,36 V以上是危险电压。 (2) 电流通过人体时,会引起神经或肌肉功能的紊乱和电烧伤,主要影响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 ⑶杂散电流可引起电火花,其电火花既能引起瓦斯爆炸,也会引起煤尘爆炸。 (4)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5) 在井下不可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6)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材料将带电体与触电者分离开。 8。其它相关考点 (1)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则每次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 如果127 V网络的绝缘水平下降到1O心以下时,则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网络的绝缘电阻值。 (3) 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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