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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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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幼儿园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幼儿园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一、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每天要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L作和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类且生消毒、食品监督等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即幼儿园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随后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根据传染病疫情或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镇教育管理组 卫生院一疾控)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3名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幼儿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 3、在幼儿园同一班级中,如果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幼儿病因排结果登记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幼儿园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慌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园长和疫情报告人报告。园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发生食物中毒还要报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要建立“来园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情况。 1、晨检由各班班主任老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园长,并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2、班级教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 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一、防控工作体系 1. 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2. 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3. 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二、防控工作措施 1. 加强宣传引导。 2. 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 3. 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4. 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 5. 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6. 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7. 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 8. 学校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幼儿园晨午检制度 为掌握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园内有咳嗽、发热、流感症状的患者,我园特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时间:各班教师在每天上午8: 30与下午2:50之前完成幼儿的晨午检,同时填写《晨午检登记表》和《幼儿缺勤排查登记表》。 二、负责晨午检人员应是幼儿园的各班负责人。 三、晨午检的地点:幼儿园园门。 四、晨午检查看内容: 1、一问:问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2、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 3、三摸: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4、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五、根据询问和查看的情况,若有身体发热的幼儿,经体温测试确定后,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手上出现疱疹等,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通知家长,劝其马上到医院诊治,并在家中治疗。 六、经检查身体无异常的幼儿进入幼儿园后,各班带班教师应立即对幼儿进行第二次检查,再次向幼儿询问晨午检内容,并做细致的 查看,晨午检询问、检查内容同上。如再有身体发热的幼儿,应带患 儿到观察室进行诊断,经体温计测试正常,方可继续上课;如幼儿 体温不正常,应主动联系家长,劝其送医院诊治。第二次检查应在幼儿入班后半小时后进行。 七、负责老师和教师要经常指导和检查幼儿的幼儿的洗手方法。 八、对有病患儿的班级、患儿摸过的玩具等要彻底消毒,开窗通风。 九、对第一、二次晨午检确诊发热劝其离园的幼儿,要做好记录,与患儿家长保持联系,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患儿康复返园时,须携正规医院证明,经卫生保健老师同意后,方可入园进班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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