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31号)和《X 省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方案》(X政发办〔X〕38号)文件要求,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经济社 会发展土壤目标需求和土壤环境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分解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夯实土壤环境管理责任;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 防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工作目标:到X年,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 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X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 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 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 良性循环。
二、重点工作
(一)组织农用地类别划定
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根据 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 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
定工作。(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二)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按照X市耕地生态红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 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 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加强林草园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 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 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将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 (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查等措施。 (县农业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 业局等参与)
(三)明确管理责任
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开发利用污染地块信息管理平台,建立 污染地块动态管理名录和联动监管机制。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 清单制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 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度。(县国土局牵头,县环保 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四)加强未利用地管理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 标准的,不得种植食农产品。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 护,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对矿山、油气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 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 取防治措施。(县国土局牵头,县经发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 农业局、县林业局等参与)
(五)加强企业污染监管
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强化监察执法、监督监测、 信息公开、清洁生产等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其开展用地土壤环境自行 监测并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制定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 区域土壤监测计划,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 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禁止工矿企业在 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转移。(县环保局牵头, 县经发局、县农业局、县国土局等参与)
(六)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禁止使 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 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县农业局牵头,县经发局、县住建局、县 环保局、供销社等参与)
(七)回收利用废弃农膜
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 和综合利用。(县农业局、县经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供销社 参与)
(八)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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