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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安全改造注意事项.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038942 上传时间:2025-04-1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4.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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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安全改造注意事项 为了避免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施工人员的要求: 参加施工的人员部应该具有合法的劳作手续,签订正式的劳作合同,接受过入场教育,才可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从事相关的岗位工作,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该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身体疾病和生理缺陷。 (2)、施工人员应该具备所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文化素养。 〔3〕、保证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与培训,除在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外,工程项目经理部还对员工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当案。 二、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2〕、制冷设备改造期间必须设有专人管理。 〔3〕、施工期间必须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审动火审批表、登高作业、以及施工协议书的签定。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有效防护用品和灭火器。 〔5〕、施工现场清洁,地面上不应有垃圾和易燃易爆液体堆放。 〔6〕、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7〕、 在有高空物体可能跌落的地方站立,必须佩带安全帽 三、排放液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气瓶必须在当地检验所进行检验,而且在有效期内。 〔2〕、排放液氨操作时,选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3〕、排放液氨时,要用内压管将瓶上阀门与压缩机组阀门连接好,注意氨瓶阀口应向上。不永许直接排放到大气中或下水道。必须利用开放的容器用水稀释后排放。佩戴防护手套,防止制冷剂烧伤皮肤。 〔4〕、排放液氨时,严禁在现场吸烟和明火作业。 〔5〕、排放液氨时,不得把过量的氨液强行充入制冷剂钢瓶。 四、拆卸管路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焊枪,否则会引起火灾或严重燃烧。 〔2〕、拆卸管路时,浓度达到20PPM时,必须开启风机进行通风,当浓度达到100PPM时,如果闻到较激烈,有刺激性气味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应马上撤离,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3〕、进行焊接和切割时,必须戴护目镜和焊接手套。 〔4〕、不须在充满制冷剂蒸汽的环境下,可燃物体四周进行焊接和切割。 〔5〕、施工时不准戴环形物、长领带、手套等在运转的机器旁边工作。 五、加氨注意事项: 〔1〕、加氨时,必须填写加氨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2〕、加氨时,必须佩戴防护手套,防止制冷剂烧伤皮肤。 〔3〕、加氨时,严禁在现场吸烟和明火作业。 〔4〕、加氨时,操作人员应对氨外观进行检查,验证氨瓶是否经过检验。 〔5〕、加氨时,将氨瓶倾斜〔30——40度〕,头部向下,要用内压管将瓶上阀门与压缩机组阀门连接好,注意氨瓶阀口应向上。 〔6〕、加氨时,先打开压缩机组阀门,再慢慢打开瓶上阀门,氨液借氨瓶和系统的压差进入系统。 〔7〕、采纳槽车加氨时,应使槽车尽量靠近加氨站,以减少制冷剂流动阻力。 〔8〕、槽车与系统连接的加氨管应是无缝钢管或耐压橡胶管,以防止发生危险。 〔9〕、当系统内加氨量达到50%--70%时,暂停充氨,开启制冷机试运行,发现不够时持续补充。 〔10〕、加氨时不要太快,否则会产生液击。 〔11〕、加氨时不得用明火加热制冷剂钢瓶。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制冷系统进行氨管路改造后,应进行排污及强度试验和气密试验,并对焊缝进行100%射线检测。气密性试验应使用氮气或干燥清洁的空气进行,严禁使用氧气。 (2)、在未完全排空制冷剂之前,不得对管路进行焊接 (3)、除焊接和切割外,不得把氧气作其它用途。更不可用氧气对制冷机系统加压。 〔4〕、施工期间工厂必须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施工过程、各个方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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