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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有哪些?
按照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制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制定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的主要技术文件。
一个完整的施工用电组织制定应包括现场勘测、负荷计算、变电所制定、配电线路制定、配电装置制定、接地制定、防雷制定、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制定施工图等。
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是指带电导体与其四周接地的物体以及人体之间必必需保持的最小空间距离或最小空气间隙。在施工现场中,安全距离问题主要是指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和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安全垂直距离。对此,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作了具体的规定。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对外电线路的保护必必需采纳设置防护性遮栏、栅栏,以及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如无法设置遮栏则应采纳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在施工现场,由于现场环境、条件的影响,间接触电现象往往比直接触现象更普遍,危害也更大。所以,除了应采纳防止直接触电的安全措施以外,还必必需采纳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设备与大地作金属性连接称为接地。接地通常是用接地体与土壤相接触实现的。金属导体或导体系统埋人地内土壤中,就构成一个接地体。接地体与接地线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
在电气工程上,接地主要有4种基本类别: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
施工现场建筑机械是参照第3类工业建、构筑物的防雷规定设置防雷装置。被保护物的高度系指最高点的高度,被保护物必必需完全处在折线锥体之内方能确保安全。在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单支避雷针的保护范围是以避雷针为轴的直线圆锥体,直线与轴即地面保护半径所对应的角为60°。
配电室的位置及布置。通常配电室的选择应依据现场负荷的类型、大小和分布特点、环境特征等进行全面合计;配电室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配电线路的长度和减小导线截面,提升配电质量,同时还能使配电线路清楚,便于维护;配电室内的配电屏是经常带电的配电装置,为了确保其运行安全和检查、修理安全,这些装置之间以及这些装置与配电室棚顶、墙壁、地面之间必必需保持电气安全距离;配电室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三级,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砂箱、1211灭火器等绝缘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一般是由外电线路供电的。常因外电线路电力供应不够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供电,使施工受到影响。所以,为了确保施工不因停电而中断,有的施工现场备有发电机组,作为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接续供电电源,这就是所谓自备电源。
自备发配电系统也应采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配电系统。但该系统运行必必需与外电线路电源〔例如电力变压〕部分在电气上安全隔离,独立设置。
在建筑施工中用电设备繁多,如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搅拌机、振捣器、电焊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照明器以及各种电动工具。这些用电设备汲取电能的用电部分中的电流或功率,统称为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或负载。为了使这些用电没备在正常状况下能够安全、可靠地获得其运行所必需要的电力,而在故障状况下又能安全、可靠地得到保护,必需要借助合理选择的配电线路、配电装置对电力进行传输、分配和控制。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包括室外线路和室内线路。其敷设方式:室外线路主要有绝缘导线架空敷设〔架空线路〕和绝缘电缆埋地敷设〔埋地电缆线路〕两种,也有电缆线路架空明敷设的;室内线路通常有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明敷设和暗敷设〔明设线路或暗设线路〕两种。
架空线路要严格遵守安全要求,必必需采纳绝缘导线;架空线的挡距与弧垂:挡距为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架空导线的最小截面:铝绞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铜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2;
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中,照明装置与人的接触最为经常和普遍。为了从技术上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免受发生在照明装置上的触电伤害,照明装置必必需采纳的技术措施有:照明开关箱中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都必必需作保护接零;照明开关箱〔板〕应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线路的相线必必需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不得直接进入照明器;灯具的安装高度既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又要符合安装要求。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不得低于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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