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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组安全注意事项.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037310 上传时间:2025-04-1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6.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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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组安全注意事项 一、氧弹使用的注意事项: 1.严禁使用漏气的氧弹; 2.氧弹不要与油脂相接触; 3.氧弹,特别是充氧后要防止摔碰; 4.氧弹应按标准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经20.0MPa水压试验合格的氧弹才同意使用。水压试验保持10min,压力下降小于0.1Pa。 5、氧弹的弹体和连接环的螺纹松动度,径向不大于0.4mm,轴向不大于27mm。 ±0.1g苯甲酸、充氧3.0MPa下燃烧弹体的半高处直径和弹体底部中心至弹体口边沿的高度变化均小于0.13mm,且气嘴无反向泄漏。 7、氧弹充氧时要缓慢,保持低压表上的指针缓慢上升直到2.8-3.0MPa,一般要求充氧时间不少于15s,钢瓶压力降到5.0MPa以下时,充氧时间应酌量延长些,如果充氧压力超过3.3MPa,则停止试验。 8、氧弹盖螺纹发现滑扣时,严禁使用。 9、试验点燃时,禁止试验人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热量计接触。 二、氧弹配套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1.氧气钢瓶内禁止使用电解氧,以确保安全; 2. 当氧气钢瓶内压力不够5.0MPa时,适当增加充氧时间;当压力降到4.0MPa以下时,应及时改换。 3.氧气钢瓶应置于固定的瓶架上或者专用的气瓶柜内,防止摔倒;氧气钢瓶应配有防震圈。 4.氧气压力表应定期送计量部门检验,一般使用双表头压力表,内侧表指示钢瓶压力〔0-25.0MPa〕;外侧表指示氧弹压力〔0-6.0MPa〕。 5.氧气压力表通过内径1-2mm的无缝钢管或紫铜管与氧弹连接或者通过高强尼龙管与充氧器相连,以便充氧。 6.凡与氧气接触的部件均应禁止与油脂接触或使用润滑油,如不慎沾污,必必须依次用苯和酒精清洗,待风干后使用。 三、使用压力气瓶的安全规定 1、压力瓶使用时要固定好,并避免阳光暴晒和剧烈震动。压力气瓶要涂有规定颜色的标志。 2、压力气瓶上的压力表要专用,安装时螺口要上紧。开启气瓶时,人要站在气瓶主气门的侧面,假设发现漏气要马上检修。 3、压力气瓶、压力表及其连接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4、储存压力气瓶时要把氧气和可燃气严格分开存放,并远离明火至少10m以上。用后的压力气瓶要剩余一定压力,一般不低于0.3MPa。 5、使用氧气瓶时要有专用工具,专用工具不得沾污油类物质,操作人员也不得穿用带有油类的工作服或手套。 四、高温炉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高温炉要放在牢固的水泥台上,四周不应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更不同意在炉内灼烧有爆炸危险的物质。 2、在高温炉内用碱性物质熔融试样或灼烧沉淀物时,应严格控制操作条件,最好预先在炉底铺垫一块薄层耐火板,防止由于温度过高而发生飞溅,腐蚀炉膛。 3、新购的或新换炉膛的高温炉,使用前要在低温下烘烤数小时,以防炉膛受潮因温度急剧变化而龟裂。 4、对以硅碳棒、硅碳管为发热元件的高温炉,与发热元件连接的导线接头接触合格,发现接头处出现“电焊花〞或有“嘶嘶〞声时,要马上停炉检修。 5、高温炉要有合格的接地线,其电阻应小于5欧姆。 五、干燥箱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烘箱应放在平稳的地方,不得倾斜和震动。 2、烘箱在使用时,顶端的排气孔应打开。 3、烘箱在使用时,不要常打开玻璃门,以免影响恒温; 4、易挥发物和沾有易燃物的抹布,不能放入烘箱内干燥。 5、在烘箱内干燥恒重的滤纸时,不能同时放入潮湿的物品。 6、烘箱加热温度不应超过该烘箱的极限温度。 7、非检修时,不得任意卸下烘箱的侧门,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的电气线路。 8、烘箱应注意维护,经常保持清洁,切勿损坏箱壳内外的漆层,以免引起箱体腐蚀。 六、电炉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烧杯中液体不要超过容量的三分之二,避免喷溅。 2、溶液开始沸腾时关小电炉功率,避免爆沸引起喷溅,可用玻璃棒适当搅拌。 3、操作过程中要佩戴纯棉手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加热器具。 4、加热完成后不能把烧杯直接放在桌面上,要放到耐热板上冷却。 禁止直接将溶液放到冷水中冷却,避免爆裂。 5、电炉使用完后及时关闭开关,拔掉电源插头,无关人员不准靠近。 七、电气设备防火注意事项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安规动力部分4.3.6〕 2、预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马上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呼吸器。〔安规动力部分4.3.7〕 3、日常工作中注意检查各仪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电缆是否有过热状况。 4、仪器不要长时间运行,试验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 5、灭火器使用范围及作用方法 ⑴ 泡沫灭火器   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液体或可熔融固体燃烧的火灾。 使用方法: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将筒体颠倒,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让射流对准燃烧物。 ⑵ 二氧化碳灭火器 适用范围:适用于扑救带电电器、贵重设备、图书资料、仪器仪表等场所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的液体火灾;但不适用扑救轻金属火灾。 使用方法: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的喷筒对准火源,打开启闭阀,液态二氧化碳马上气化,并在高压作用下,迅速喷出。在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使用后,必必须及时通风。由于喷射时间短,使用时动作要迅速,防止冻伤,如在室外,不能逆风使用。 ⑶ 干粉灭火器 适用范围: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以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 使用方法:灭火时,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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