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集团公司员工福利制度
第一条
公司作息时间
(特殊工作、特殊工种除外)
夏季
上午:08:
12:
下午:14:30
18:
说明:
1、以上作息时间为公司正常作息时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岗位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须报行政部审核,公司授权领导领导审批执行。
2、员工应于上班时间前5分钟做好准备。
3、公司每周一至五上班,周六、日休息,原则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如部门工作需要,应安排人员值班。
第二条 员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用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同意后,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
第三条加班管理
1、公司鼓励“今日事,今日毕”,一般不提倡加班。公司安排的会议、培训、活动不视为加班。
2、员工应在上班时间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若上班时间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员工应主动抽时间完成,此种情况不视为加班。
3、确因工作需要,须由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需提前填写《临时加班申请表》,由公司各分管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审批确认后,交本单位行政部考勤人员汇整,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36小时。
4、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加班不计算加班费,给予相应时间补休,补休假期三个月内有效,需补休/调休填写《补休/调休申请单》,有部门领导审批签字方可补休/调休,月底由部门将《补休/调休申请单》上交至行政部作为考勤依据。
5、加班人员于加班时不按规定工作,有偷懒或擅离工作岗位者,经查实,取消其加班应享有的福利。
第四条国家法定节假日
按国家规定职工每年享受十一天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另三八妇女节及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
第五条 其它休假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行政部备案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具体规定为:
1、事假:
⑴、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按应发工资相应时数的1%扣除。
⑵、原则上当月事假不能超过10天,全年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0天。
⑶、凡请假事由不充分或严重妨碍业务工作者不获批准。
2、病假:
⑴、请病假一天以内(含)时,可免附证明,病假连续超过一天以上,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急诊证明;若无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⑵、病假一个月以内,其病假期间扣减工资标准:日工资 X 80%
⑶、连续病假一个月上内,需董事长审批同意,否则视为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需董事长审批)
说明:日工资=基本工资/实际工作天数。如果员工处于医疗期,当月扣除社会保险后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⑷、凡未经批准,擅自休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3、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负伤并经劳动部门及医院证明无法工作时,核给工伤假,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规定办理);员工工伤医疗期满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为丧失原有工作能力的员工,由公司申报工伤,其工伤补偿办法依照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办理。
4、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休假五天(含往返路途),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休假三天(含
往返路途),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均照常发放工资,但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本人自理。
5、婚假、产假、公休假:
婚假:
⑴、属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
⑵、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15天婚假。
⑶、婚假须在结婚证填发两年内使用,逾期无效;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
⑷、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产假:
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
⑵、难产,增加产假15天;
⑶、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⑷、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⑸、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⑹、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⑺、上述假期时间如与当地地方法规不一致,则以当地法规为准。
公休假:
经公司批准从事社会活动或以下特殊情况而需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公假,公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⑴、已婚女员工怀孕定期检查,每次不超过4小时。
⑵、已婚员工节育手术,凭医院诊断证明,女员工实施上环手术核假2天,取环手术核假1天,员工绝育手术核假3天。
⑶、本公司女员工生育后,可享受一年哺乳假,每天1小时。
⑷、本公司员工作为孩子父母开家长会,凭学校、幼儿园开会通知,可申请4小时公假。
⑸、凭法院证明文件而需出庭作证的可申请4小时公假。
⑹、凭房管所出具的拆迁证明,可申请4小时公假。
6、年假:
员工累计在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也可通过组织旅游或延长节假日天数的方式作为年假,但先要取得员工的认可。
员工有以下情况不得享受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超过
1个月;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超过
2个月;
(4)累计工作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
第六条以上所有带薪休假需提前一周申请,并合理安排所属岗位的工作衔接,休假期间工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日工资发放。
第七条 员工请假需部门负责人及分管经理审批签字并到行政部备案。
请假1天内(含1天)部门负责人审核;
请假3天以内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请假5天(含5天)总经理审核;
请假5天以上董事长审核;
第八条凡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请假逾期未归且未续假者、不服从调配或辞职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均按相应休假时间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社会保险
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依照国家规定和长沙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比例办理有关保险,公司和员工按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条其它福利
公司为员工提供餐费补助10元/人,项目部工地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餐,用餐者应严格遵守公司用餐规定,不得浪费或将食物带出餐厅。
第十一条员工活动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文娱活动,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和培养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达到促进员工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增强企业凝聚力之目的。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
公司所有员工均需接受集团公司和其所在分公司的培训,接受培训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送出培训的员工要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受训者在协议期内必须为公司服务,否则依照劳动合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