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034301 上传时间:2025-04-18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 一、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是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必然要求。为扎 实做好全区环境监管工作,确保环境持续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 真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创新思路,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 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 镇、街道、园区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加快推动环境监管关前移、触角下延,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覆盖、 无缝隙管理,切实解决大气、水、农村环境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盲区、 死角问题,更好地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科学划分工作网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网格划分 1. 二级网格:以我区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 府,由区住建委具体牵头做好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区直有关部 门按照环境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要求,负责落实环境监管职责。 2. 三级网格:我区共划分11个三级网格(详见附件3 ),其中 以镇、街道、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共建立10个三级网格,以新安江中 心城区段建立1个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 业园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二)网格内容 1. 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 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 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 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 行监管职责。 3. 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二、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 数据库,逐级联网,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要 设立台账。 (三) 网格职责 1. 二级网格: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 副区长为直接责任人。二级网格主要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 行;监督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重点抓好以下工 作: (1) 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区环 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 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对重大经济 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全区环境信 息公开工作。 (3) 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 的资源开发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区生态 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4)组织实施区域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负责监督全区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5)配合一级网格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 环境违法行为。 (6)配合一级网格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案件, 重点做好区级重复信访及市级以上信访的查处工作;督导镇做好区级 环境信访的初访查处工作。 (7)加强对镇、街道、园区、区直有关单位环境监管工作的督 导检查。 (8)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星级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环境信用评 价制度;合理确定企业监管范围和频次,明确责任主体;指导督促三 网格制定和落实监管计划。 2. 三级网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 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 人,三级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本网格环境监管计划,重点抓好以下 工作: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域,清理保护区 内排污,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评估,掌握水质状况,杜 绝水源污染事故,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配合做好工业污染防治。配合市环保局对新上项目严格落 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 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